他认为,更有效的是施行针对中共的法律,指向性越具体越好。他呼吁各国适用《马格尼茨基法》(Magnitsky legislation),并将参与活摘器官的罪犯添加到各国的制裁名单中;在国际上,对参与其中的专业机构和人员采取反向推定和孤立、排斥的行动;各国应提供移植旅游报告,评估中共活摘器官的严重性并采取行动制止。
图1: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2021年2月24日在关于中共活摘器官的论坛上,就如何从法律层面制止活摘器官进行了分析。(视频截图) |
直接针对中共的法律更有效 应适用《马格尼茨基法》
法律在结束中共活摘器官方面是否有作用?麦塔斯认为,在中国内部的法律没有意义。“中共操纵着中国的法律制度,制定和执行法律都针对他人,而不是针对自己。该党不会利用法律阻止自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他认为,世界各地应颁布“禁止与国外共谋强制摘取器官”的地方法律,这些法律也应具有通用性。但制定通用法律存在障碍,因为没有太多来自中国的信息。
“中共通过出售良心犯的器官来为军队的卫生系统筹集资金,但它坚决否认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因此,虽然通用法律很重要,但并不能使我们走得很远。”
麦塔斯认为,更有效的是施行针对中共的法律。这种法律有双重作用,在避免共同犯罪的同时,它有指向性,“指向性越具体越好”。
他认为《马格尼茨基法》(Magnitsky legislation)是应该使用的显而易见的法律工具,但迄今尚未被普遍使用。该立法现已在多个国家存在并正在普及。在该法律之下,参与严重侵犯人权的人可以被公开姓名、禁止进入该国、并冻结其在该国的资产。
“该法律在许多国家被用于各种各样的侵犯人权者,但还未被用于在中国共谋实施活摘器官罪行的人。多个已经实施该法案的国家,被要求将参与活摘器官的犯罪者添加到该国的马格尼茨基法制裁名单中。”
反向推定移植业 应孤立中共从业者
麦塔斯认为,鉴于中国良心犯被活摘器官的普遍现象,对于所有器官移植领域的从业者来说,应该有一个反向的推定和孤立行动。
“可以假定,与中国的器官移植行业有关的每个人,都是执行活摘良心犯器官的同谋。”
他说,如果没有清楚和令人信服的反向证据,就应该停止中国医院的移植部门与国外医院之间的交流;禁止该行业内来自中国或去中国的客座教授,停止授予其荣誉学位;不允许中国该领域的研究人员在国际上发表演讲或发表论文;不允许在中国参加该行业的工作培训;禁止参加在中国举行的移植会议,或中国医生出国参加此类会议;禁止中国该行业人员加入外国移植协会;也禁止外国人加入中国移植协会,等等。
“除非活摘器官的推定是不成立的,否则应采取全面的排斥或孤立(Ostracism)行动,因为没有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中国没有发生对良心犯的活摘器官迫害。”
麦塔斯说,专业人士已经有很多机会可以做到这些,这不是新手段,而且短期就能见效。该行业需要组织起自己的孤立或排斥行为,意味着法律需要填补空白。
“目前,中国的卫生部门从良心犯那里谋取器官是没有成本的,赚了大钱却没有承担恶果。这种孤立措施他们会让其付出代价,使其重新考虑活摘器官将付出的代价。”
了解活摘器官严重性 各国应提交移植旅游报告
他提出的最后一个建议是,所有国家都需要有法律来规定卫生部门、公共部门提交移植旅游报告。
“现在,我们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我们对前往中国的移植旅游还不够了解。我们对进入中国的移植旅游问题做的也不够多,因为我们不知道问题有多严重。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我们对此做得不够。打破这个循环的唯一方法是强制报告。”
麦塔斯说,一旦我们看到前往中国进行移植的数量巨大,我们将看到问题的严重程度。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将动员国内外的参与者采取行动。
他最后说:“我们是否需要法律来结束在中国发生的良心犯被活摘器官?我的回答是:是的,但是我们必须在正确的地方制定正确的法律,才能对中国的这件事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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