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二时许,黑龙江省抚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柴金林带领多个手下,驱车去到法轮功学员徐勤香家骚扰、非法抄家,掠走大法书籍、MP3等。随后,他们闯到姜云峰家抄走大法书籍、水费卡、电费卡,还有几百元钱、一些中医书籍和价值上万元的麝香药材及其它一些私人物品等。
当日下午三点多,在徐勤香家屋外蹲坑的警察,发现徐勤香和姜云峰二人从徐勤香家出来了,便开始实施绑架。据悉,警察已经跟踪了一段时间,有安全局的特务在参与迫害,说是监控拍到徐勤香等法轮功学员在本月中旬发放真相资料,以及用印章往墙壁上按印真相短语等。
徐勤香和姜云峰被绑架到沿江边境派出所(第二派出所),遭非法讯问,由于正值中共病毒疫情期间,看守所拒收,当时没送看守所。直到第二天晚上七点多,警察逼迫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在“取保候审一年”的单据上签了字,才放徐勤香和姜云峰二人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抚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打电话把徐勤香和姜云峰叫到公安局,后把二人送到抚远市检察院。检察院工作人员打了两份材料出来,叫徐勤香和姜云峰二人签字,当二人说:我们没犯法,签什么字呢?检察院工作人员说:你们签吧,和你们也没什么关系,就是走过场。过后,警察就让徐勤香和姜云峰二人回家了,并告知,下周检察院将带着徐勤香和姜云峰到外地富锦市法院准备开庭。徐勤香和姜云峰回家后,被迫流离失所。
两天后,抚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两次分别去到徐勤香和姜云峰家骚扰、找人,扬言要找到二人,实施绑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黑龙江省抚远市政法委新上任的书记在街上拿到一本真相台历,随即下令给公安局查找发台历的人。抚远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柴金林接到指令,调看监控录像,发现流离失所四个多月的徐勤香出现在市场买东西,便随即带领其手下去到市场实施绑架。国保警察把徐勤香绑架到抚远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警察非法讯问徐勤香,逼迫她写诬蔑法轮大法的“决裂书”,被徐勤香拒绝。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抚远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又把徐勤香移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或面临非法庭审。
徐勤香女士,现年五十七岁,家住抚远市抚远镇,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姜云峰,男,现年六十七岁,家住抚远市抚远镇,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附相关信息:
黑龙江省抚远市政法委:
郑志刚,委书记,手机:13845486999
刘军利,副书记,办电:0454-2132850,手机:13039619188
张志国,610办公室主任,办电:0454-2132859,手机:18245449678,张志国的家属王建华,手机:13136986667
黑龙江省抚远市公安局:
张波,副局长,办电:0454-2138090,手机:13091642788
樊亚飞,副局长,办电:04554-2132464,手机:13512655789
黑龙江省抚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柴金林,大队长,手机:15164508789,办电:0454-2135110
吕云杰,副队长,手机:17151855789
黑龙江省抚远市检察院:
商学敏,检察长,办电:0454-2177001,手机:18845436001、13904545388
吕广,副检察长,办电:0454-2177002、2134002,手机:13836619234
刘玉巧,副检察长,办电:0454-2177003、2132720,手机:18845436004、13069924369
王立全,副检察长,办电:0454-2177004、2121766,手机:13945442693
王利双,副院长,手机:18845436005
赵同玉,控申科长,手机:13945419966。
佳木斯市看守所:(2020年更新)
所长室电话:0454-8519118
刘洪伟,所长,手机:13945450877、18645450378,办电:0454-8519765(待确认)
赵君平,副所长,手机:13555587516、18645450518
薛建功,教导员,手机:1380365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