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曹淑莲被枉判七年

更新: 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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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通化市58岁的法轮功学员曹淑莲女士,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半年,被柳河县法院秘密开庭,枉判七年。

曹淑莲女士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在老站街早市向民众惠赠法轮功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执勤城管人员偷拍录像,随后将其构陷到老站派出所。

据目击者称:当时早市的人很多,就看到一群城管的人围着一个老太太不让走,随后曹淑莲被老站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抄家,警察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及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私人物品,同时还抢走现金3600元。后来警察通知家属到派出所,并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勒索家属1600元,其中600元作为体检费。

当天下午,曹淑莲女士被绑架到通化市看守所关押迫害。据悉,通化司法部门以曹淑莲非法刑期未满为由,预对曹淑莲加重迫害。因曹淑莲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通化市新站街向民众惠赠法轮功真相台历时被新站派出所绑架,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被柳河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曹淑莲非法开庭枉判三年缓五年执行。四年多来,曹淑莲及家人饱受监控、骚扰之苦。现如今又被通化市老站派出所构陷到柳河县检察院。

通化市中共司法系统践踏法律,以权代法,下令通化市的律师不得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为此曹淑莲的家属从外地为曹淑莲聘请了律师,当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时,被通化市看守所要求律师必须到通化市司法局律协登记报预见排号。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柳河县法院短信通知曹淑莲的家属,构陷曹淑莲的材料已到柳河县法院,刑事一庭庭长鲁旭是责任人。律师通过微信与通化司法局律协联系办齐了手续。

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曹淑莲的律师带全手续和核酸检测报告到柳河县法院,被告知查无此人。律师随后到柳河县检察院查询,一刘姓女检察官查询后告诉律师,曹淑莲的材料已到柳河县法院。律师再次电话联系法院刑一庭,一女法官说给查一查,让律师听电话通知。从上午十点一直等到下午一点三十分,律师再次打电话联系,电话却无人接,无奈律师只好换个电话再联系,接通后律师要求阅卷,那个女法官推诿说主管此案的庭长鲁旭下午要开庭没时间,让律师听电话通知。之后就再也没有动静了。

随后律师又通过电话与通化司法局律协联系要求会见事宜,司法局律协的陈姓女会长告知看守所还没有给答复。律师告诉律协人员曹淑莲的案卷已到法院,要求尽快接见。律协答应给催一下。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柳河县法院对曹淑莲秘密开庭,枉判曹淑莲七年。曹淑莲现已上诉。


吉林省通化柳河县公检法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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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镇建设派出所 柳河大街 3895号
邮编:1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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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天兵,副局长3907800,13943589777
王良,副局长3215866,13904450990
孙熙航,副局长3913616,13943578866
于惠来,副局长、纪委书记:13844582999,办公室;3919466

老站派出所 04353517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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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马云波(原柳河县公安局局长)1394358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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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长:孙中霞 1396618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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