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些迫害由现已落马的烟台市公安局长聂作坤、莱山区公安分局局长郭善海主使,莱山区国保大队长胡加友、指导员刘宝东,副大队长史大绪及韩玉宝、沙永冠等人直接参与,莱山检察院的于淼担任公诉人,莱山法院的张华军担任主审法官。
美国政府正在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并严厉制裁侵犯信仰自由、迫害人权的中共官员和基层执行者。现莱山区公安分局局长郭善海被举报。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一、郭善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简述
1、二零一七年四月至六月份, 烟台市莱山区派出所警察一行几人,闯到法轮功学员家敲门,有的法轮功学员没让他们进门。有的开了门,警察就到处拍照,问这问那:还炼不炼了、家里有没有宣传品等,有的还逼签名。骚扰法轮功学员达40人次。
2、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烟台市莱山区公安分局跨区出动大量警力,绑架了十多名福山区法轮功学员,她们中大都是六、七十岁的老太太,最大的都七十九岁了。其中潘荣卿、潘艳岩、马玉珍三人一直被囚禁在条件恶劣的烟台市福山看守所,其余人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并被勒索罚款。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莱山区公安分局将十位学员构陷到莱山区检察院。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莱山区检察院罔顾法律、事实,将十名学员构陷到莱山区法院。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莱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潘荣卿、潘岩妍、马玉珍非法庭审,律师到场到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然而莱山区法院罔顾法律,仍对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潘荣卿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一万元;潘岩妍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七千元;马玉珍被非法判刑两年,罚款四千元。
3、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烟台芝罘区法轮功学员于淑乾(81岁)、薛玉芬(55岁)在莱山区莱山镇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到莱山镇派出所。于淑乾当天释放,薛玉芬被非法关押到烟台市福山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后薛玉芬被莱山区法院非法判刑。
4、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烟台莱山区法轮功学员曹艳春在莱山镇集市上向民众讲法轮大法真相,被莱山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曹艳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被莱山区法院非法开庭,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款二千元。
二零一九年六月,曹艳春去本地邮政储蓄银行取钱,得知她的账户已经被莱山区法院给冻结,她又到农业银行查询,账户同样被冻结。曹艳春去莱山区法院了解情况,法院诉讼科告诉她去执法局询问。曹艳春被冻结的银行卡里的钱,是村里给的一点老年钱,是保证她基本生活的一点收入。莱山区法院在不通知本人或者家人的情况下,擅自冻结账户,不通知当事人,既违反现行法律、也违背良知。
5、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王兴菊(招远法轮功学员,在烟台打工)在烟台市莱山区莱山镇北晨市场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莱山区国保绑架,非法关押在烟台福山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被莱山国保构陷到检察院。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被莱山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被莱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八个月。
6、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烟台莱山区法轮功学员、优秀建筑师孙立华,上班期间被莱山区国保伙同滨海派出所七、八个警察从公司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大量私人财物,并扣押了她个人价值二十多万元的别克轿车一辆。非法抄家时,家中有孙立华十四岁因病在家休息的孩子,警察当着孙立华孩子和丈夫的面非法抄家,如土匪抢劫一般,孙立华的丈夫实在看不过眼,与警察理论,被警察也一起绑架到派出所,直到半夜才放回来。期间,只把受惊吓的孩子一人留在家中。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孙立华被莱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孙立华后被非法判刑十个月。
7、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烟台市莱山镇法轮功学员刘淑静在家中被莱山区院格庄派出所、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当天,刘淑静的妻子也被一块抓走。第二天,警察又去了刘淑静八十四岁的老母亲家里,当时他母亲不在家,锁着门,警察就扒窗进去,把老人的家里翻的乱七八糟,抢走了大法书、大法师父法像、两台电脑、还抢走了1500元钱。刘淑静的妻子被勒索罚款5000元,于当天晚上十二点后被放回家,警察还扬言说:回家不准出门,要随叫随到。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刘淑静被非法关押到烟台福山看守所,一个月后,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刘淑静被莱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仍被非法判刑两年,现已被秘密劫持到山东省监狱迫害。
8、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烟台芝罘区法轮功学员车淑凤在莱山区集市发真相资料,遭莱山区盛泉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烟台市福山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遭莱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7个月。
二、郭善海个人信息
中文姓名:郭善海
中文姓名拼音:GUO,SHANHAIG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6年 一月
出生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工作单位名称: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
职务: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局长
郭善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