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淑波是绥化市绥棱县人,在二九一农场种地。她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一身病全都不药而愈,家里的、农田的活,她几乎是主力,吃苦耐劳,家庭生活也由此改善。
赵淑波很贤惠,不计前嫌,善待公婆。婆婆在有病期间,大便不出来,她经常给婆婆用手抠,帮助排便。婆婆感动得对别人说,儿媳学法轮功真好,不嫉恨她以前对儿媳的不公,精心照料她。
在二零二零年八月份,赵淑波被中共邪党人员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期间,赵淑波被恶人要挟、逼迫她放弃信仰。赵淑波这样善良传统的女性却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五个月,现已回家。
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人,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的。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是信仰自由,根本就不应被抓、被判刑。他们讲清真相,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的绑架迫害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在未来法制健全之时,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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