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简历
陈勇(Chen,Yong),男,汉族,一九六四年二月出生,福建平潭人,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任中共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二零一二年四月任福建警察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二零一五年二月起任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兼任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二零一五年三月起任福建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兼任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今,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二、主要罪行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陈勇长期在直接参与迫害的中共司法部门担任要职,特别是二零一八年一月调任山东省检察院中共党组书记、检察长以来,竭力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是山东省检察系统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他多次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检察院“从重打击……”、“坚决惩治‘法轮功’”。在其任职期间,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山东省有33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仅二零二一年一~四月就有45人,是全国迫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二零一九年被非法构陷到检察院、法院的法轮功学员有145名,被冤判的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有27人。
据不完全统计,自二零一八年陈勇任职以来,山东省至少有何立芳、公丕启、李长芳、姚新人、孟庆梅五名法轮功学员因被非法批捕、起诉、判刑,在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致死。更多人被酷刑迫害致伤、致残、致精神失常,有的妻离子散,流离失所。陈勇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以下是部份迫害案例,仅为冰山一角:
一、迫害致死案例
1. 公丕启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在山东省监狱被迫害致死
公丕启,男,66岁,上校军官,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去朋友家中串门的时候被公安局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公丕启在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被非法开庭,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公丕启被判刑七年半,罚款两万元。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公丕启在山东省济南监狱被迫害致死。
2. 李长芳被非法判刑、迫害致死,疑遭活摘肾脏器官
李长芳,女,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被绑架。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李长芳被沂南县检察院起诉,被法院判刑两年六个月。李长芳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七月五日,李长芳因胃疼被送入医院。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下午,在未确诊的情况下李长芳被手术,之后再也没有醒过来。七月十二日,李长芳离世,遗体被东关派出所警察高中军指使手下强行抬上殡仪馆的车拉走了。
3. 姚新人被非法起诉,迫害致脑溢血死亡
姚新人,男,51岁,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在工作期间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八月十日,被检察院非法批捕,后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姚新人被起诉。在非法关押期间,姚新人被看守所迫害致脑溢血,开颅手术后昏迷不醒。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左右,姚新人被强行撤离重症监护室的救治,送至东江敬老院。二月十一日凌晨姚新人含冤离世。
4. 青岛市何立芳被虐杀,疑被活摘器官
何立芳,男,45岁,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被绑架,五月十四日被非法批捕,五月二十三日被检察院构陷到法院。何立芳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一直绝食反迫害,遭到强制灌食、殴打,导致其大小便不能自理,看守所用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使他失去正常思维和行动能力,用摧残性的灌食手段将他迫害致命危。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何立芳被迫害致死。何立芳的遗体,胸前有缝合的刀口,后背也有刀口;脸庞显痛苦状,嘴巴张着,鼻子和嘴里有血迹,牙缝往外渗血,身上都是伤,腿、胳膊上都是淤青和发黑,还有针眼。疑为被活摘了器官。
二、典型非法起诉、判刑案例
1. 青岛法轮功学员郑全花遭诬判七年
郑全花,女,63岁,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上午被莱西公安警察绑架、抄家,不久,对其构陷案就从莱西检察院转往了即墨法院。二零一九年七月底,郑全花被非法庭审,二零一九年十月末,即墨法院告知家人,郑全花被判刑七年。郑全花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被送往济南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2. 检察院造假证,山东菏泽市王翠英被判刑五年
王翠英,女,58岁。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傍晚,王翠英被跟踪监控的牡丹区公安局警察绑架、抄家抢劫。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下午,鄄城县法院通过视频形式,对已被非法关押两年的法轮功学员王翠英、赵爱真非法庭审。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所谓“物证”,包括法轮功书籍、真相册、真相币等一千多件。公诉人指出赵爱真制作的这些法轮功宣传品都是王翠英背后指使,并有赵爱真供词为证。对此,赵爱真说公安机关根本没让她看清楚笔录就逼迫她签字,诱骗她签了字就没事了。王翠英说与赵爱真并不相识,而公安机关、检察院利用非法手段制造假证据迫害。王翠英被判刑五年。
3. 胜利油田王学勇被判七年
王学勇,男,50多岁,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中午,王学勇被河口公安分局孤岛派出所国保大队四个警察非法闯入家中抄家、绑架。国保、检察院将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对法轮功学员的大搜捕中,从王学勇家中搜到的96张护身符列为所谓“证据”构陷他。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下午两点,法院对王学勇视频庭审约两个半小时。九月二十四日获悉,王学勇被判刑七年,勒索罚款三万元。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王学勇在家属不知道的情况下又被转到山东省监狱非法关押。
4.莱阳市医生王建敏被判刑九年
王建敏,女,65岁。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上午,王建敏被莱阳公安跟踪绑架。傍晚,王建敏被非法抄家,二零二零年九月五日,王建敏被非法关押到烟台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王建敏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王建敏被检察院、法院非法起诉、判刑九年,勒索罚款两万元。
5.山东沂南县公检法以“扫黑”名义 冤判四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刘乃训、王西兰夫妇被沂南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到当地派出所,35天后,刘乃训夫妇二人被非法批捕,分别关押在沂南县看守所、临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早晨,另两名法轮功学员祖培永、李长芳被沂南公安局、依汶派出所警察绑架。沂南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指示公检法将两起绑架案,构陷成一起所谓的“大案”,以完成“扫黑”指标。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沂南县检察院、法院在异地即临沂河东区看守所组成了一个所谓“法庭”,对祖培勇、李长芳、刘乃训与老伴王西兰进行 “庭审”。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沂南法院秘密判决,其中祖培永被判三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刘乃训被判三年、罚金二万元;李长芳被判二年六个月;王西兰被判二年;未修炼法轮功的王永刚与付文合一同被判一年。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公检法司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中共相关人员无视法律,在六一零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陈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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