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丈夫刚出冤狱 广东梅州市何清香又被冤判六年

更新: 2021年12月10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梅州市城区法轮功学员何清香女士,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被非法判刑六年并勒索六万元罚金;她丈夫涂晴光二零二一年十月才出冤狱。

十年多来,何清香与丈夫涂晴光聚少离多。夫妻俩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被绑架,而后都被冤判三年半,涂晴光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结束冤狱从梅州监狱出狱回家;何清香于次月从广东省女子监狱出狱回家。

夫妻俩团聚不到四年。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上午,涂晴光在梅江区东郊派出所附近的客家公园讲真相时,被东郊派出所警察绑架,同年七月,被梅江区法院非法判四年半刑,于十二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广东省韶关监狱继续迫害

涂晴光还未从冤狱回家,何清香再次遭到绑架迫害。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早上七点左右,何清香在准备上班时,被早已在其住房附近等候的国保及金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经书等私人物品,后被劫持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非法关押。当天九时左右,法轮功学员曾繁杰也被绑架,后被劫持到梅县区(扶大)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半,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曾繁杰、何清香。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半,梅县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何清香、曾繁杰两位法轮功学员,仅二十分钟就草草收场。何清香、曾繁杰委托的辩护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并在庭审中质疑法官和检察官所指控之事,缺乏事实依据,罪名不成立。

两次非法庭审参与者有梅县区法院吴文龙、张巧玲、钟小玉、张旭辉和梅县区检察院的郭秀霞、彭世强。

二零二一年十月涂晴光出狱回家,不久却等来了妻子被非法判刑的消息。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何清香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六万元罚金;曾繁杰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八万元罚金。


相关责任人
1、梅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电话0753-2589713
2、梅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长)吴文龙,男,13823800298 、0753-2593656(宅)
3、梅县区法院审判员张巧玲,女13502523608
4、梅县区检察院检察员(第一检察部人员)郭秀霞,女,1981年2月25日出生,办公0753-2589695、13549150938,原控申科副科长
5、梅县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21年9月左右起任)张小兰,13802368216,2014.10-2015.03任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常委;2015.03-2021年8月左右任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常委、梅县区委统战部部长
6、政法委专职副书记(2011年在职-)(分管反邪教)原610办主任(2016年左右-)肖耀宗住宅电话2312683,手机13902789902;
7、梅县区检察长(2020年12月起任)李培军,男,1973年1月生,汉族,梅州市五华县人2017年10月代理检察长-2020年11月兴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长
8、梅县区法院代院长(2021年10月起任)毛嘉鹏13502375511,住宅2199511,原梅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庭长,原五华县法院院长(2009年12月-2016年3月),原丰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6年3月-2016年11月代院长,2016年11月-2021年10月)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