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马林退休五年后被查

更新: 2021年11月05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根据云南2021年10月25日消息,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中共党委书记、局长马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退休五年后被查。

马林在退休五年后落马,实在应了中国那句古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善恶必报。”

马林,男,汉族,一九五六年七月生,山西沁水人, 二零零二年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七月任中共临沧地委副书记;二零零四年七月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二零零八年一月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中共党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八月退休。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负有对云南省所有的监狱的管理、指导、监督并纠正监狱违法行为的职责,然而马林作为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在其任职十几年的时间内,对云南省第一监狱(以下简称省一监)、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以下简称女二监)长期迫害遭冤狱的法轮功学员,造成至少23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人致伤、致残,更多人因监狱内的迫害导致身体衰弱、罹患多种疾病,精神被摧残的极其恶劣的违法行为,却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对多名当事法轮功学员及法轮功学员家属、律师、正义人士向监狱管理局的投诉、控告、举报、申辩,同样不予理睬,推诿拖延,甚至打击报复,威胁、恐吓。

不但如此,马林担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期间,还积极传达邪恶610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政策,对监狱下达所谓的转化任务,给监狱施压,又以经济利益、提拔升迁、考核等为诱饵,鼓动监狱为了达到转化率,不择手段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以下是马林任职期间,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下属的省一监与女二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一、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云南省第一监狱(以下称省一监)。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这里成了关押云南省男性法轮功学员的监狱。据不完全统计,二十年来,云南省被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轮功学员有141人,其中14人两次判刑,关押在省一监。已知有7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许多学员遭到酷刑折磨。

省一监明文规定法轮功学员不转化就严管:(1)入监后首先关进严管室,或坐小凳子;(2)进行包夹:每个法轮功学员派二至多名犯人二十四小时“包夹”(多为五大三粗的暴力犯),包括上厕所、洗澡、就餐等都要跟随,规定不准与人接触和交谈,随时都可能遭包夹谩骂或殴打;(3)剥夺一切权利:不准通信、不得接见、不得打亲情电话、限制购物(每月50元);不得减刑、不得享受有关“特赦”、“提前释放”、“保外就医”(除非生命危险监狱主动送回外)政策等;(4)强迫洗脑:入监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写自传,谈对法轮功的认识,有专门狱警负责监管做转化工作。除平时有目的洗脑外,省一监伙同地方610、国保警察、单位不法人员不定期地到监狱办“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迫洗脑转化。

省一监实施的酷刑数十种,常见的是体罚、殴打、戴脚镣手铐、吊铐(吊铐在窗、门、床铁栏杆上)、关铁笼、穿紧束衣、喷辣椒水、灌食、使用不明药物等。

1、体罚

罚站军姿、蹲军姿、罚跪砖头、晒太阳(跟着太阳走)、坐小凳子等。

案例:高级讲师飞雪龙被罚顶水、跪砖头致生命垂危。

2、殴打

狱警殴打,或者狱警指使犯人殴打,群体脚踢拳打,掌嘴巴

案例一、李振到省一监当天就被打落门牙、戴上手铐近一年时间。

案例二、昆明交警王云被吊铐,被五名狱警殴打十多分钟,打后关进小号一个星期。

案例三、晋宁县村民李文波入省一监八监区当天被三十多名狱警围殴,被狱警指使犯人用封口胶布将他的嘴封住,在外面又加戴上一个大口罩,随后把李文波拖进严管室内,用四副手铐将李文波四肢成大字状每日二十四小时(除吃饭和上厕所解开外)铐在铁栏杆上长达数月。

3、戴脚镣、手铐、吊铐

案例一、甘肃省副高级工程师包远靖在省一监遭十字吊铐达半年。

案例二、四川籍法轮功学员侯发勇在省一监被吊铐86天。

4、关“猪笼”(铁笼子)

铁笼子只有一米多高,人在里面不能直立,双手被吊铐着,不能坐,只能蹲着,叫“蹲马步”。凡是从里面出来的人都是抬着出来的。

案例、澜沧县69岁的李先泽在省一监五监区被关铁笼33天。

5、野蛮灌食

案例、建水县经济师马旭勇被强行灌食残酷折磨。

6、喷“辣椒水”

狱警用特制的“辣椒水”往脸上喷,喷得眼睛又辣又流眼泪,呛得又流鼻涕又咳嗽,特别难受,严重的可以致眼睛失明。

案例:昆钢退休工人张良被喷了五次“辣椒水”。

7、坐小凳子

案例一:宣威法轮功学员高泽猛由于坐小凳子等酷刑折磨致精神崩溃。

案例二、昆明法轮功学员严经雄不转化被强迫坐小凳子。

8、使用不明药物、打毒针。

案例: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主治医生胡今朝,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五监区遭受药物迫害。出现肌肤紧张、痉挛,肺部肌肉缩紧、咳嗽、肺针刺感、胸部憋闷,皮肤干燥、开裂、片鱼鳞样黑斑,头沉、意识模糊、胃肠不适、呕吐等症状,致使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被省一监迫害致死案例(部份):

案例一、四川攀枝花市罗江平在省一监被注射不明药物、殴打、野蛮灌食含冤去世

罗江平,男,当年51岁。四川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在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关押在省一监,由于罗江平拒绝“转化”,被戴脚镣手铐,被狱警和犯人脚踢手打、注射不明药物、每天十几个小时的超负荷劳动,完不成任务不准睡觉、单独关小号等摧残,被野蛮灌食等酷刑折磨,罗江平的下牙被全部撬掉,只剩几颗松动的上牙。撬牙导致口腔大量出血,嘴里面都是烂肉。关押在省一监短短的三个月就出现生命垂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保外就医回家,仅五天就含冤离世。

案例二、四川省西昌市方征平在省一监关小号等多种酷刑致死

方征平,男,当年56岁,四川省西昌市人。二零零七年底到云南绥江县发放真相资料,被绥江县恶警绑架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方征平被送往省一监途经云南曲靖时,押送方征平的恶警将方征平羁押在曲靖监狱一夜。曲靖监狱的恶警点名时,由于方征平年纪大,耳有点背,没能及时回答,曲靖监狱的三名恶警一拥而上,一顿拳打脚踢。方征平被打倒在地又挣扎着站起来,又被打倒。然后这三名恶警用穿着皮鞋的脚向方征平的脸上、身上狠狠踩踏。方征平每站起一次,都被恶警踢倒再打,这样反复三次,直到方征平不能站立。遍体鳞伤的方征平被抬到省一监四十五天后才基本能站立行走。

方征平被关押在省一监十监区三中队,因拒写“保证书”而遭到关小号等多种酷刑折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下了病危通知书。他的父母希望方征平能取保回家,未得监狱同意。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方征平在省一监去世。

案例三、施甸县原辅导站站长杨开文被监狱迫害致精神失常,回家不久去世

杨开文,男,年龄不详,保山施甸县油望乡永福村农民。杨开文和妹妹杨光菊由于向当地民众邮寄真相资料讲真相,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被保山地区610及公安局绑架并各判刑三年,杨开文被非法关押在省一监,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三年刑满回家后,时间不长就去世了。

二、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

据不完全统计,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二年来,女二监关押了被非法判刑的300多名女性法轮功学员,至少有250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受过各种酷刑折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对因修炼法轮功而判刑入狱的学员不按照监狱对其他犯人的管理规定执行,有一套只有口头传达却从没文件的所谓“规定”,直接剥夺宪法赋予每一个服刑人员的申诉权利,对不认罪、继续申诉的法轮功学员施以严管及其它种类不一的各种惩罚形式,虐待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自2001年至今已有五位法轮功学员在女二监被虐待离世:史喜芝、王莲芝、沈跃萍、杨翠芬。其她九位法轮功学员因在女二监遭受折磨,出狱后相继含冤离世:陈淑秋、王岚、黄韬、孙怀凤、李健英、倪美珍。

女二监虐待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有:

1、长期长时间坐小凳子

在女二监的法轮功学员,无论年龄及自身身体条件,只要不认罪要求继续申诉的,每天被罚坐在小方凳子上或小小凳子上。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要坐到晚上十点半,每天16个小时。除每周星期天之外,每天如此。监狱将此虐待方式对外谎称为“学习”。此种虐待方式造成多人屁股坐烂、腿脚浮肿或出现其它病症。

案例一:倪美珍76岁坐小凳导致生命垂危,保外就医后离世.

案例二:残疾人郭伶坐小凳导致股骨头坏死。

2、关禁闭

在女二监,有的法轮功学员不认罪就被关禁闭,或者在关押期间,不配合警察的无理要求,随时被关禁闭,有的一关就是几个月,甚至几年。关禁闭期间,不得洗漱、洗澡、换洗衣服、不得卫生用水、月经期不得用卫生巾。

案例一:玉溪市主治医师沈跃萍被长期关禁闭患肺结核穿孔致死.

案例二:方世梅被关禁闭导致神志不清被家人接回。

3、限制饮水、上卫生间、不给用卫生巾

女二监对不认罪的法轮功学员,每天限制只给一瓶(约500-1000ml)的饮用水,每天只能上三次卫生间,早中晚各一次。其余时间被强迫憋屎憋尿,甚至是拉在裤子里。十多年如此,一直到2014年以后才增加了上卫生间的次数,但是仍只能在规定时间内去。

案例一:红河州何莲春因为上卫生间常常被犯人殴打致伤。

4、强迫大分贝听污蔑法轮功录音音响、看污蔑录像

女二监在法轮功学员耳朵边播放污蔑大法的录音,将声音放到最大音量,使许多法轮功学员听力发生障碍,甚至有的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失聪。

案例一:顾正芬在女二监遭此折磨导致耳朵失聪。

5、强迫睡水泥地、不得购买卫生用品

女二监违背《宪法》和《监狱法》,在九监区针对法轮功学员成立了专门的严管监舍,对严管进行所谓分级管理,(一级严管、二级严管和考察级)。如果被进行一级严管的,每天强迫睡在水泥地上,一年四季只能垫一床薄薄的棉垫,盖一床薄薄的被子,冬天再冷,刮风下雨也不准关窗子,任由冷风吹。也不给加棉被,而且还不准穿棉衣、棉裤,只准穿一套单衣。

限制洗漱,一个星期洗头、洗澡一次,时间一共只给五分钟,半个月洗一次衣服,有的三个月才给洗一次床单被子。不准买卫生纸、卫生巾,也不准向别人借,许多法轮功学员在月经期,使用遗弃的废报纸、衣服,或者一个卫生巾反复使用数月。

案例一:红河州何莉春目前仍在女二监遭受这种折磨。

6、安排专门服刑人员虐待法轮功学员

监狱安排专门的服刑人员与法轮功学员组成三人互监,并以奖分、减刑利诱并授意其虐待法轮功学员以达到逼迫法轮功学员认罪的目的。她们24小时看管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人格侮辱、谩骂,在生活上挖空心思刁难、折磨,如监狱不许法轮功学员自己去打饭菜、晾晒衣物,由两名服刑人员去帮打饭菜,要么狠狠地压满一大碗饭,要么故意打一小点,这顿撑死,下一顿吃不饱。不给法轮功学员晒内衣裤、晒鞋袜,只能焐干。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刚到厕所就故意催促叫骂快走,致使学员便秘、憋屎憋尿,患肠道、妇科疾病。

案例一:曲靖市徐亚梅在女二监被关严管监舍,遭受包夹犯人折磨、虐待。

7、剥夺会见、通信、打电话权利

女二监任意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会见、通信和打电话权利,有的在监狱几年都没有能够见一次家人、打一次电话。

案例一:楚雄州王美玲在女二监长期被剥夺会见、通信和打电话权利。

案例二:昆明市吴奇慧在女二监长期不得会见家属。

8、强迫服用不明药物导致身体精神出现异常

监狱强迫一些法轮功学员服用不明药物,服用后导致头昏头沉、浑身无力、失眠、浑身浮肿等身体异常,精神恍惚。

案例一:红河州何莲春被狱警授意包夹犯人在饭菜中放不明药物;

案例二:昆明市嵩明县许春凤从关进女二监第一天一直到她离开监狱的近两年时间,每天不间断地,早、中、晚三次遭强制吃药,最少时十多颗,也有二十多颗,最多时竟达到三十多颗。吃了这些药,马上就开始腹泻,有时一晚上要去七、八次厕所,而且整个人精神不济,浑身无力,手脚酸软。

案例三:宣威市赵菲琼在女二监被强迫打毒针,造成记忆力衰退、精神异常。

限于篇幅,关于云南省第一监狱、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请参见明慧网文章: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云南第一监狱20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录(图)》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他们的死亡 云南第一监狱罪责难逃》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云南省第一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情况》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虐待法轮功学员的种种手段》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严管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云南第二女子监狱的罪恶》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云南监狱罪恶见闻录(图)》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也使中共的官吏越发贪婪和丧失做人的道德底线。

纵观历史,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那些曾参与迫害的高官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李东生等都已经被绳之以法投入监牢,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都将面临法律和天理的双重审判。

在马林被查之前,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已有三人落马:

◎刘思源,男,汉族,1958年11月16日生,吉林永吉人, 2003年11月至2014年7月,任云南省第一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调研员;2018年10月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2018年11月退休。2019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2月15日,刘思源被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朱旭,男,汉族,云南省人,大学学历,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2019年4月12日,朱旭涉嫌严重违法,被查。2019年12月15日,朱旭被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

◎王春华,男,纳西族,1961年4月出生,云南丽江人。历任云南省北郊监狱筹建组组长,云南省第二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2011年3月至2015年9月,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5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政治委员(副厅级);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云南省小龙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2018年5月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2020年12月成为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二级巡视员。2021年4月22日,王春华被查。

警醒吧,恶报真真切切就发生在眼前。正所谓:“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在这奉劝那些还在追随江泽民集团血债帮的政法系统官员,赶快停止迫害,珍惜自己最后的赎罪机会,在你的权利范围内,尽可能帮助、保护法轮功学员,为自己为家人选择一条光明的路,才是明智之举。

'马林'
马林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