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共政府宣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根据多年被迫害的事实依法起诉首恶江泽民。在中共朝阳市委书记蹇彪指使下,朝阳市公安局长李超,政法委书记刘朝震、610头目盖永武等人秘密开会布置各县区绑架诉江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指使朝阳市五县二区的610、公检法、司法人员再次具体实施着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以搜查法轮功物品为名,对法轮功学员大肆抄家,抢走大量物品及钱财,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不许诉江保证书及按手印,不从者非法拘留判刑,致使众多无辜家庭再遭劫难。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后,朝阳市政法委610布置大面积迫害,并成立了7.17专案组,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在朝阳地区绑架100多人,预谋对全市各县区64人判刑。
刘淑花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被非法抓捕,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被北票法院非法开庭。当年已经71岁的刘淑花被非法判刑六年。
刘淑花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原本到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九日到期,但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中旬被警察送回家,而人已神志不清,瘦得皮包骨,到家后三天她含冤去世。她遭受的具体迫害,情况待查。
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直奉行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酷刑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如:开水浇身、打毒针、电击、灌辣椒水、辣椒皮塞阴道、吊铐、扒光衣服浇凉水、超强奴役等等,其迫害手段极其残忍、卑劣,令人发指。
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37名法轮功学员在这里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迫害致疯、致残。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桂荣,原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小学校长,曾被誉为“区十佳优秀校长”,二零一五年二月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老残队五小队,遭狱警指使狱霸和包夹毒打,二零二零年一月中旬被迫害致死。
辽宁省女子监狱老残队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也就是逼迫放弃信仰)的目的,采用了各种非人的折磨手段,罚站,弄到小屋里由五、六个人摁住,抠嘴,捂眼睛,掰手让摁手印,由于对老人不择手段地强制迫害,逼迫老人转化,致使老人伤痕累累。看不转化,过了一段时间又找谈话,还不转化就送严管班,再就是株连整个监室的人不许睡觉,挑起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不转化也不让往家打电话,不让买生活用品。过段时间又找谈话,还不转化就送严管班,再就是株连整个监室的人不许睡觉,挑起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实施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