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遭非法关押近两个月

更新: 2022年11月14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金怡均,九月二十四日在家中被警察劫持、非法关押至今已经近两个月,现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当地政法委、610及国保人员曾到她家非法搜查、找所谓的“证据”。

金怡均,女,47岁,原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兰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绝对她的执业证进行年检。二零二一年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威胁金怡均写“三书”放弃信仰,持续对她骚扰,并在她家社区、家门张贴污蔑大法的宣传品,并扬言如不写“三书”, 将对金怡均采取强制措施。不法人员在她家一楼门口安装了许多摄像头。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金怡均家社区及家门周围的邪恶展板被取掉,兰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以摄像头记录为所谓“证据”,向派出所举报金怡均所谓“破坏公共财物”。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人到金家中要带走金怡均,在金怡均的坚持下,派出所开了传唤证,将人劫持到派出所,直接非法关到七里河拘留所。

兰州市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开始构陷金怡均,以她二零一二年曾被非法劳教一次,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被非法拘留15天、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拘留七天三次为借口,将金怡均转为刑事拘留(所谓罪名“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十月二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王继飞、冯某上派下达,从拘留所把金怡均接出,直接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十月十二日下午,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及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六、七人,在金怡均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带着开锁匠要强行开锁入金怡均的家门。并打电话叫来金怡均的母亲及妹妹,后在家人的坚持下没有叫开锁匠强行开门,胁迫金怡均的母亲找来钥匙、开门进去抄家,抄出一些私人物品,还有打印的诉状(有些是空白的)等,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指使人每个角落细找,当派出所警察问拿这些东西有啥用时,孙某说拿走,总能找出她(金怡均)的问题。

十月二十六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叫金怡均的丈夫拿回日期是十月十六号开的逮捕令,落款是七里河公安分局。这些穿着警服的公安警察执法犯法,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先抓人,后立依据。

关于金怡均遭受的骚扰等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对金怡均的持续迫害》《兰州金怡均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被拒受理》《遭劳教洗脑迫害 原兰州市法律工作者控告首恶江泽民》等。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委系统、公安部开始所谓教育整顿,称“刀刃向内”。其后,在中国大陆刊发最高法院动态的网站“最高办案指南”,公布了“公检法干警专属12项罪名”,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同时,最高检察院的网站刊文称:将对检察干警违纪违法办案展开“过筛子”式“倒查”。

善恶有报自古以来就有应验,人不治天治,这规律如今就真实地体现在现实社会中,人又怎么能逃过天道循环呢?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等人蓄谋迫害一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又岂是一般的糊涂!

相关责任人:
参与迫害的个人及单位信息
七里河区政法委书记:强生辉
七里河区610主任:蔺主任
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女)0931-2666316
小西湖派出所所长王继飞:13399313977
小西湖派出所警察冯某:18393752190
西湖街道办事处书记王建中:13519316648
西湖街道办事处书记:王宁
西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杨斌:13893310618
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13893245231
西湖街道工大社区综治人员林婧:13008733350

更多电话:下载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