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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乐陵市臧书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更新: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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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被非法关押半年余的山东省乐陵市法轮功学员臧书玲,被乐陵市法院非法的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臧书玲家住山东省乐陵市黄夹镇,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她在河北省盐山县被乐陵市公安警察绑架。警察抢走了她的出租屋里的私人物品和一辆电动汽车。臧书玲被非法关押到山东德州看守所。

此后,臧书玲被构陷到乐陵市检察院、法院。家人为她请了辩护律师,乐陵法院的副院长黄帅刁难律师。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在乐陵市法院,臧书玲被以视频的方式非法开庭。律师为臧书玲做无罪辩护。但臧书玲还是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此前,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警察伙同乐陵市警察,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非法闯到臧书玲家。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村支书从其邻居家借来梯子,警察翻墙进入家中。

她的邻居说,人家家里没人,你们这样进入,是违法的。这些人不听劝阻,抢走家里的一万多元现金、二张二万的存单和银行卡,银行卡被冻结,两台打印机被用汽车劫走,私家汽车也被开走,家里的财产被洗劫一空。她的家人痛哭流涕,不知以后的日子如何过。

如今,修炼真善忍的臧书玲,只为做好人,被乐陵市法院违法枉判三年六个月。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地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将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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