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中证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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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我有一个五千元的存折到期了,我到银行窗口去办理取款。服务员问:“你转存还是把利息取走?”我说:“都取走。”

她把钱打成捆,当时我没数,只是心里想:五千元用不着打捆,就把钱拿走了。到另外一个银行去存钱,服务员说:“你存一万元?”我说:“怎么是一万元呢?是五千元。”她说:“是一万元。”我急忙说:“这钱不对,那个银行多给我钱了。”她说:“怎么能多给你钱呢?”她一看我岁数大了说:“你把存折给我,我给你看一看别整差了。”我把存折给了她,她一看:“啊!真的。”我急忙说:“你等一等,我得把钱送回去。”她说:“现在像你这样的人太少了!”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不能昧着良心拿这个钱,我要不送回去,那个小服务员咋办?”

我急忙把钱送回原来的银行,对那个小服务员说:“我刚才取的钱不对。”她说:“怎么不对?”我说:“你多给我钱了,我的存折到期是五千元,你给了我一万。”她说:“是吗?”之后她又数了一遍:“真是的,太谢谢您了!阿姨,太谢谢您了!”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要是不炼法轮功,我今天可能就不会这样对待了。”

她直点头,嘴里不停的说:“谢谢!谢谢!”我说:“你不用谢我,谢谢大法师父吧!是师父让我们这样做的。”她说:“谢谢大法师父!”

其实这种事在我们法轮大法中是平平常常的一件事,每个真修弟子都会这么做的,可在常人眼里就不一般了。

回来后我把这件事跟孙子说了。孙子说:“奶奶,你做的对,二十多年你没白修,真的能为别人着想了。”

师父说:“我还要告诉你们,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你们今后做什么说什么也得为别人,以至为后人着想啊!为大法的永世不变着想啊!”[1]

所以今后我要好好的学法,处处事事用法来衡量,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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