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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曾繁杰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八万元

更新: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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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轮功学员曾繁杰与城区法轮功学员何清香,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再次遭非法庭审,仅二十分钟便草草收场。近悉,曾繁杰被非法判刑八年并勒索八万元罚金。

曾繁杰的父亲曾海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被绑架后,于二零一九年三月遭冤判五年,同年六月被劫持到广东四会监狱,曾繁杰被迫流离失所。曾繁杰的岳父朱贤生二零二零年底才结束五年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左右,曾繁杰在租住处遭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金山派出所警察等绑架,后被劫持到梅县区(扶大)看守所非法关押。

当天早上七点左右,何清香女士(六十多岁)在准备上班时,被早已在其住房附近等候的梅江区“六一零”和公安国保及金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经书等私人物品,后被劫持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半,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曾繁杰、何清香。曾繁杰聘请的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半,梅县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何清香、曾繁杰两位法轮功学员,曾繁杰的家属参加了非法庭审的旁听,非法庭审过程仅二十分钟即草草收场。过程中,何清香、曾繁杰委托的辩护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并在庭审中质疑法官和检察官所指控之事,缺乏事实依据,罪名不成立。

两次非法庭审参与者都是梅县区法院吴文龙(电话:0753-2589713)、张巧玲、钟小玉、张旭辉和梅县区检察院的郭秀霞(电话:0753-2589695)、彭世强。

关于曾繁杰及其家人被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亲人陷冤狱 何清香、曾繁杰又遭绑架》、《广东梅县三百多人签名营救朱贤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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