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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百姓传真相 刘晓萍在云南遭十年冤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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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刘晓萍,65岁,广东省珠海市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暂居云南昆明的刘晓萍给百姓传真相,遭绑架。昆明禄丰县法院两次非法庭审,刘晓萍被非法判刑十年,在云南省女二监遭受虐待、酷刑和超体力奴工迫害。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回到家的刘晓萍,又被非法扣押部份养老金。

一、喜得大法 疾病全无

一九九八年,刘晓萍喜得法轮大法。得法之前,刘晓萍得了一种怪病,发作时,气短、乏力,全身瘫软,必须卧床休息。她还有神经性头疼、胃病、腰痛、便秘等疾病。修炼大法很短时间后,刘晓萍的所有疾病一扫而光,整个人从内到外看上去,精、气、神十足。

修炼法轮功更使她的道德品质得到了提高。以前她开公司时,经常收到客户礼品,修炼大法后,认识到这些东西都不应该要,以后,她就再也不收了。谈生意时,刘晓萍不再说假话,以诚相待,受到客户的赞扬和好评,认为她值得信赖,因此她的生意也越做越好。

刘晓萍庆幸在人类道德极其败坏、世风日下的今天,她能得到教人向善、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指导人修炼的高德大法,与广大的修炼者一样,刘晓萍践行着真、善、忍的理念,做事先考虑别人,先他后我。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一己妒嫉之心,与中共相互利用,发动了一场对法轮佛法及其修炼者史无前例的迫害下,制造了许多谎言和假相,利用一言堂媒体,抹黑法轮功。特别是导演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欺骗世人。

为使受谎言毒害的人们明白真相,刘晓萍和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从一九九九年开始向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却遭到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一系列残酷迫害。

二、为民众传真相 被冤判十年重刑

1、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为使受谎言毒害的人们明白法轮功真相,暂居昆明的刘晓萍和昆明市三位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漫,开车来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所属乡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主要是“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注:当年神韵光盘可以在大陆散发)。全球华人新年晚会由神韵艺术团演出,整台晚会以歌舞的形式,弘扬中国最正统的神传文化,受到各国主流民众的赞誉,但遗憾的是这样的艺术盛宴,不能在神传文化的国度——中国大陆上演。

当日,刘晓萍和刘翠仙正在妥安乡妥安农贸市场向世人散发,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派出所警察先后绑架了刘晓萍和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漫。警察将刘晓萍等带到派出所后,一个称为王所长(有人又称他为王政委)的人叫刘晓萍蹲在地上,态度非常恶劣。

派出所人员,把刘晓萍等分别带到房间里非法审讯。刘晓萍对王所长讲真相:法轮功是受迫害的,我们都是善良的人,是按真、善、忍做好人,你们不要参与迫害,还是为自己留条后路吧。王所长表示,他也很同情她们。

不一会儿,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来了,又把刘晓萍等四人带到另一房间搜身,警察抢走了刘晓萍身上带的真相资料,并强迫刘晓萍等在搜查清单上签字摁手印。直到半夜,刘晓萍等都没吃饭和上厕所。之后,他们又将刘晓萍等双手铐在背后,推上警车。夜里又冷又饿。

2.非法审讯、关押

第二天,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早上六点左右,警车开往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将刘晓萍等四人分开,一人一间非法审讯刘晓萍等一整天。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不配合,不报姓名和住址,警察就将刘晓萍等每个人都照了相。警察动员各村委会干部去刘晓萍等发过真相资料的地方进行地毯式的搜查,凡接到真相资料的人都要叫交出来,并指证是谁给的。

大约晚七点左右,把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带到县医院检查身体。十一点,刘晓萍等四人被送到禄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为抵制迫害,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一起在监号里炼功、背法、讲真相。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禄丰县国保大队队长黄绍荣(音)、王忠盛等人到看守所取走了刘晓萍家里的钥匙,专程到了昆明刘晓萍的住处,没有通知刘晓萍和家人,便闯入刘晓萍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师父法像、绣有真、善、忍图案的十字绣三块、一只盛满东西的密码箱、电视机、电脑、放像机、打印机、刻录机、现金4200元(入监后已返还)及真相资料和一些耗材等物品。当时扣押物品清单没给刘晓萍,刘晓萍在看守所见到律师时才看到,清单上没有任何人签字、摁手印。

刘晓萍知道他们非法抄家后,非法审讯时,就问国保黄队长,为什么去抄我的家,抄家时,我的家人在场吗?黄撒谎说:“你姐姐在场。”之后经刘晓萍落实,她的姐姐是抄家后才到她家的。姐姐看到家里一片狼藉,还以为家里被盗了,后才得知是禄丰县和昆明市国保人员及刘晓萍所居住小区保安人员所为。

姐姐指出,抄家应当有当事人在场,黄队长说情况特殊,但他会把物品清单让刘晓萍签字,结果他并没让刘晓萍知道抄家的事。既没有当事人及家属在场,扣押物品清单又没有经当事人及家属签字确认,就拿来作为定刘晓萍罪的所谓证据,这是违反法律及法律程序的行为。

3、构陷与非法庭审

在诉讼阶段,刘晓萍的家人请来了北京的维权律师为刘晓萍作无罪辩护。律师先后来了十多次,禄丰县610办公室伙同当地国保、法院、看守所百般阻拦不让刘晓萍见律师,直到开庭前,刘晓萍都没有见过律师。

二零一三年四月底,禄丰县法院对刘晓萍及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那天一早,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刘晓萍不穿囚服,一下就上来三四个女警,来脱刘晓萍的衣服。刘晓萍不配合她们,站在一边的邢红丽(看守所副所长)就来扭刘晓萍的胳膊,把她的胳膊用力往后别。刘晓萍疼痛难忍,当时在胳膊肘弯处就起了一大个红紫块。

车载着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来到禄丰县法院,不宽敞的路两边站满了持枪荷弹的武警,两步一岗,十步一哨。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分别被三个女警左、右、后劫持着,从中间穿过。刘晓萍高喊着:“法轮功是受冤枉的,电视媒体的宣传全是假的,我们因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而被迫害!”并请所有人都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路喊着进入法庭。

在法庭上,刘晓萍才第一次见到她的律师。因为公检法司人员一直都不准律师接见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她们聘请的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退出法庭,以示抗议。律师还没有收拾完案件资料,几个武警就冲上来,连推带搡地把律师推出法庭,有一位律师差点被推倒在地。这次开庭就在这种荒唐可笑的闹剧中草草收场。

在第二次开庭的前几天,审判长李良升、审判员杨跃明、朱燕等数人专门到看守所对刘晓萍和法轮功学员说,你们请的律师不能为你们辩护,需重新请律师,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都没有配合他们的这种无理要求,当时就回绝了他们。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禄丰县法院对刘晓萍等进行了第二次开庭。期间,刘晓萍的律师要求证人到场作证,可是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刘晓萍等和律师都要求把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发放的神韵光盘和真相小册子的内容当庭播放及宣读,遭到法庭拒绝。

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证人作证的情况下,禄丰县法院以“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当场宣布刘晓萍等有罪,判决书(2013)禄刑初字第49号称“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裁判刘晓萍十年有期徒刑,刑期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止。刘翠仙与儿媳彭学萍分别被非法判八年,冉晓漫七年零六个月。

过后刘晓萍问审判长李良升:“为什么判我十年?”他说:“没判你十二、三年就是好的了。”这一切都充分暴露了迫害法轮功,公检法司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及程序,听命于凌驾国家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灭绝政策的罪恶行径。

刘晓萍认为,不能承认这种枉法裁判,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向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2013】楚中刑终字第66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冤判。并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将刘晓萍等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三、云南省女二监的迫害

云南省女二监这所监狱是云南省唯一迫害法轮功女学员的专管监狱,长期以来积累了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手段和一整套邪恶机制。九监区又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区,刘晓萍一进去就被安排在九监区严管组,这个严管组是专门监禁法轮功学员的,可谓狱中之狱。

一进监狱,狱警李国英、罗娅婷对刘晓萍侮辱式搜身。衣服脱光后,要求转两圈,把手抱在脑后做几个下蹲。把刘晓萍带来的衣服和身上穿的衣服全部扔掉,只剩下内衣裤,换上囚服,由两个“包夹”把刘晓萍带到了九监区严管组。

进严管组的法轮功学员,都要求坐小凳子。坐小凳是一种酷刑,凳面麻麻点点凹凸不平,刘晓萍坐不久,脚就肿痛了,臀部也起了两个肿块,经常往外淌黄水。行走时,要把粘在肉上的裤子撕开,才能迈出脚步。一天要坐十五、六个小时,不得说话,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合眼。上床睡觉、如厕都要听从安排。洗漱、刷牙就一盆水,一星期洗一次澡。不得买零食,只限制买50元生活用品,还得向主管狱警写申请,上面必须写上你犯有什么罪,得到批准后,才能买到必需的用品,不写就什么都不能买。还剥夺了打亲情电话和与亲人会见、通信的权利。

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由两个“包夹”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包夹”对刘晓萍的态度很恶劣,她们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刑期为死缓、无期徒刑的贩毒犯。刘晓萍与“包夹”组成的这种三人小组,实则就是搞株连迫害的一种邪恶手段。监狱以减期相诱惑,又以加期相要挟,威逼“包夹”处处看紧法轮功学员,使法轮功学员没有一点行动的自由。在许多方面,如打水、端饭、晾晒衣服等,都得一人完成三人的任务。因为另一人必须看管法轮功学员,三人的事就都得另一人去完成,而承担工作量大的那人,就会把怨气发在法轮功学员身上。一旦法轮功学员的行为超出了一点点所谓规定的范围,她们就会被加期,而“包夹”一旦因法轮功学员被处罚,法轮功学员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一次“包夹”徐绍英让刘晓萍坐在小凳上,不得动,不得靠在床沿上,也不给喝水。其实“包夹”各有一个暖水瓶,还有一个公用的,是可以拿来给刘晓萍还未买到水瓶时用的,可她们占为己用,还不给刘晓萍多喝一点水,只是吃饭前,倒几口水给刘晓萍喝,使得她喉咙发炎,口唇干裂。

经过这些折磨,刘晓萍的身体出现高血压症状(180/120),监狱让刘晓萍长期服药。晚上睡觉,监督岗近一小时就要来查岗一次。只要看到脚稍有弯曲,就以为她在盘腿炼功,马上就会受到辱骂、训斥。有时监督岗还会突然把被子掀开,或捏脚,让人睡觉不得安宁。

特别晚上起夜是最头痛的事,其她人可以随时上厕所,可刘晓萍必须由“包夹”陪着。有一次,刘晓萍尿急,试探着摇了摇徐绍英,她没醒。刚好监房里另一人要上厕所,刘晓萍就跟那人说,我和你一起去。徐一下就跳起来,开始骂骂咧咧的,说不能和任何人去,刘晓萍说我实在憋不住了。刘晓萍也知道没有她们跟着,她们是会受到狱警处罚的。这样的严管生活整整折磨了刘晓萍一年。

此后,刘晓萍被分到七监区,干的活是珠绣。来到七监区,环境仍然是一种对法轮功学员的严管迫害,“包夹”也是二十四小时监控,不准刘晓萍与其他人接近,不能和法轮功学员说话。狱警定期不定期的叫“包夹”去谈话,了解刘晓萍的情况。“包夹”每天要把刘晓萍吃药、遵守监规,包括打亲情电话、接见等信息,记在专门的本子上,而这些都是不公开的,“包夹”给狱警汇报刘晓萍的什么情况,刘晓萍本人都是不知道的。

二零一四年初的一天,监区小广播通知,几十名犯人要单独进行体检,刘晓萍也是其中一个。到了一个房间,刘晓萍看到都是法轮功学员,她们被要求把衣服一件件脱光,然后作五个下蹲。狱警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和手套,把衣裤全部摸了一遍。一个狱警问刘晓萍,你是犯什么罪进来的。刘晓萍说我是学法轮功的,没有犯罪,电视上是对法轮功的污蔑,我们就是出来讲真相,被抓的。她听了恶狠狠地说,你别说了,你再多做十个下蹲。其实这也是专门安排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体罚和侮辱。

二零一六年五月底,刘晓萍正在车间干活,突然所有狱警戴着头盔全副武装,让她们出来排好队,把所有人带到广场大舞台上。原来要让所有服刑人员去看污蔑法轮功的宣传展板。主持讲解的人是本监区狱警陈卓,她说了许多污蔑法轮功的言辞,还要求写心得体会,人人过关,坑害世人。

之后,刘晓萍又被调到五监区,在缝纫车间打缝衣车。电动衣车速度快,需要眼、手、脚都能很好的协调配合,否则完不成高额任务。刘晓萍是监区里年纪最大(60多岁)的车工,有时稍一走眼,就会打偏,如果不注意,还会把手指缝进去。发生这样的事故,还不能让狱警知道,不然会被扣分、受罚。一次,刘晓萍眯着眼想打个盹,狱警就用拳头狠狠地砸在她的衣车上,接着,就是辱骂和训斥。为了解困,刘晓萍只有嘴里悄悄地含几片茶叶。

二零二一年年初,车间生产转型,改做电子产品:绕线圈。电阻丝比头发丝还细,要用镊子才能操作。就这样,任务还层层往上加码。刘晓萍的眼睛在照明灯的强光下,戴上老花眼镜也看不清,眼泪不住往下淌,一会眼睛就红肿了,一片模糊,无法看清东西,要停一会,才渐渐看得清晰,但只要一抬头,就又模糊了。刘晓萍多次申请换工种,都没得到解决。

车间一般两小时安排一次上厕所,车间600人,厕所才有七个蹲位,有时要到两个半小时,或三个小时,才能上一次厕所,刘晓萍几乎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在憋尿,只有减少喝水量,弄得她上面口渴,下面尿急。上厕所一般不给解大便,如需要,监督岗就拿计算器计时,不能超过三分钟,否则就要被罚搞卫生。

四、被停发养老金

刘晓萍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获释。那天,珠海市吉大派出所警察和吉大社区办事处张监群等三人来到云南省女二监门口,狱警把刘晓萍姐姐和她的儿子等三人叫到教育科谈话,之后,让刘晓萍和他们一起在监狱门口照了几张像。

六月底,刘晓萍回到了户口所在地广东省珠海市,吉大社区司法处人员和吉大派出所警察,对刘晓萍说,要对刘晓萍实行五年“帮教”,并询问了刘晓萍的个人简历,又滾了手印,还照了像。他们知道刘晓萍要回昆明居住,说定期不定期的会给刘晓萍打电话,还要在网上锁定刘晓萍的身份证,实际是对刘晓萍的行动进行监控。

刘晓萍得知,在刘晓萍被非法关押期间(二零一三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的养老金被全部停发。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刘晓萍去珠海市社保办理恢复养老金手续时,珠海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对刘晓萍说,现在可以从二零二一年七月份开始,按月发给你养老金,但养老金的基数是以停发前最后一个月来计算。这就意味着从,刘晓萍在非法关押期间上调的养老金全部被扣除。

经办人员告诉刘晓萍,他们是依据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执行的。其实劳社厅这个文件仅只是个复函,并不是法律,并不具法律效力,怎么能根据一个职能部门的复函随便侵犯公民的合法财产呢?

五、迫害初期 被非法关押、洗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早上,刘晓萍和一位法轮功学员决意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下午到广州火车站后,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晚上被带到珠海市吉大派出所。当晚十点左右,被送到珠海市看守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

在看守所,逼迫刘晓萍们用一尺长的大钳子夹开心果,刘晓萍们的手被夹得起泡、淌黄水,每天从早上六点至晚上十一点,就做这样的苦疫活。

在看守所,吃的是发黄的带有陈腐味的陈米,几片菜叶子和一小块带毛的肥猪肉。盖的是从没洗过的带血迹污渍的被褥,散发着刺鼻的臭味,使刘晓萍无法入睡。警察知道刘晓萍身上带了钱,以帮助别人为名,勒索刘晓萍680元钱,说是给没有钱的在押人员买卫生纸和洗衣粉等用品,并跟刘晓萍说,她会让她们还刘晓萍,结果到刘晓萍走时,并没有谁还刘晓萍钱。

刘晓萍们这个仓号超标关押有20人左右,晚上睡觉,只能侧卧着睡,洗漱时,非常拥挤。作为大法弟子,刘晓萍和法轮功学员都是让其她人先洗漱,等到刘晓萍们洗漱完睡下时,已近凌晨一点;早上六点起床时,刘晓萍们还是让其他人优先,自己去整理被褥和准备干活的物料和用具。

在这种蒙冤受辱的日子里,作为一个法轮大法的修炼者,刘晓萍们不记不恨,想到的就是怎样行他人于方便。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刘晓萍在家里正准备做午饭,六、七个人突然闯入她家,其中有吉大派出所片警、610人员、官村村委会妇女主任等,说要把她带到一个地方“转化”。刘晓萍知道这是要将她送去洗脑班迫害。

洗脑班对外称“法制教育学习班”,实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对法轮功学员灌输歪理邪说实施强制转化的地方。刘晓萍当时坚决抵制不去,对他们说:在这世风日下的乱世中,我终于找到了能使我返本归真做好人的高德大法,你们要把我往哪里转?他们说,只是去住上一段时间。

看刘晓萍不从,他们就连拖带拉的将刘晓萍强行带走。洗脑班在珠海市夏湾的一个酒店里,共绑架来十几位法轮功学员。每位法轮功学员都与一个被派来监控的人住进一个房间,窗子全部用铆钉钉死,和刘晓萍住着的是官村派来专门看管她的一个人,二十四小时监控刘晓萍。

此次洗脑班由珠海市政法委主任李国清(音)主管。他们叫来一军人,说是要给她们军训,其实是变相体罚。军人要求法轮功学员在三十三、四度高温下曝晒一、两个小时,若站姿不直,610人员就会拿着棍子打法轮功学员。有一年纪稍大点的学员被晒得晕倒了。

他们利用马三家劳教所“转化”学员的邪恶手段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在洗脑班被非法监禁三个多月,才回到家中。

六、结语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教人按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现在法轮功已洪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所到之处,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一派祥和景象。人们纷纷盛赞法轮功不仅能给人带来健康,而且能提升人的道德境界。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迫害者才是真正的在犯罪。法轮功学员冒着被抓被打的危险,讲真相,救世人,是大善大忍之举,是为了唤醒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人的善念,唤醒社会所缺失的道德良知,唤醒人们心中的正念。

从以上刘晓萍的被迫害经历不难看出,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不讲法律,对法轮功学员执行的仍然是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可悲的是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特别是公检法司人员,强权之下,不但泯灭了他们的人性,结果也必将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近几年,在反腐及政治角逐中落马的高官,无一例外的参与了迫害法轮功,例如: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李东生、王立军、张越等等,表面上这些人是因贪腐落马,实质上是他们迫害法轮功而遭了恶报。

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迫害死中国同胞八千万,而每一次政治运动后的“卸磨杀驴”、所谓的平反还不能让人清醒,还不能让人认识到是这个西来幽灵在残害中国百姓,那不远的将来自己就可能成为中共邪党的牺牲品。奉劝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悬崖勒马,善恶有报是天理。快寻找真相,明白真相,维护你的知情权。守住你心中的善,才会有生命的永远;守住你的良知,你及家人才会有美好的未来。

迫害的责任人员: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检察院:王进忠(检察员)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法院:李良升(审判长)、杨跃明(审判员)、朱燕(审判员)、书记员:梅莉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董波(审判长)、苏天喜(审判员)、杨忠祥(审判员)、书记员:李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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