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公安局长杨文伟、派出所长郑英彪遭恶报

更新: 2021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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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据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广东消息,原广东茂名高州市公安局局长杨文伟、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官渡派出所所长郑英彪,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杨文伟任高州市公安局长期间、郑英彪任茂名市河西派出所与官渡派出所所长期间,他们指挥或直接参与绑架、诬陷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制造冤假错案,被受害人实名举报。从表面上看,杨文伟和郑英彪,是因贪腐被查。从更深层次看,其实质上是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招致的恶报。

杨文伟,男,汉族,一九七一年四月出生,茂名市茂南区人。二零一二年七月历任茂名化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二零一五年三月任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局长;二零一六年九月任高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二零二一年五月任信宜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二零二一年九月至十月十二日被查,任茂名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茂名市禁毒办)上级高级警长。

郑英彪,男,汉族,一九七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出生,茂名市茂南区人。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路派出所副所长;二零零八年四月任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福华派出所所长;二零一二年七月任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河西派出所所长;二零一六年七月任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官渡派出所所长,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被查。

一、杨文伟任高州市公安局局长的部份事实

杨文伟在任茂名高州市公安局局长的四年多期间,积极执行江泽民、周永康、薄熙来之流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利用职务之便,凌驾于法律之上,执法犯法,肆意违法,非常嚣张。原本公安局承担着人间惩恶扬善的责任,可是,却被沦为迫害善良的工具,充当了迫害打手,对法轮功学员跟踪、监控、威胁恐吓、骚扰、随意构陷绑架和非法关押等,给茂名高州市地区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了灾难,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高州市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如下。

1、张光余被无故关押

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张光余是茂名市好健康开发区专家门诊部员工,在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由于工作需要出差去湛江,在乘高铁入口检查身份证时,在包里带有真相护身符两张、宣传单一张,被警察传唤到茂名站派出所。

随后,高州市公安局、茂名站派出所警察等人到张光余工作单位非法抄查,晚上十点二十四分,茂名站茂东派出所四个警察和高州市两个警察到张光余家里非法抄家,抄走了所有大法书籍。张光余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九百元。

2、何卫锋被非法抄家

高州市法轮功学员何卫锋,男,广东茂名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职员,五十多岁。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晚上八点三十分,高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周维学,伙同城南派出所冯曾果,还有高州市政法委、六一零、街道办(是一个姓林的女子)等七、八个人闯到何卫锋家,国保冯曾果还带有枪支、手铐。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动手就抄家。何卫锋一直指出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但他们不理会,继续抄家。抄了大概半小时,没有抄到任何东西,一行人扬长而去。

事前,何卫锋单位曾找他谈话,要他放弃修炼“签三书”,还利用所有用得到的人来说服他,还以开除公职,子女就业要政审(不能进国企做公职人员)等进行各种骚扰、威逼、恐吓。

这一切违法行为,是高州市公安局、国保、政法委、六一零等人员对法轮功犯下的罪恶。任何强制手段都无法改变大法弟子对大法的正信。在非法抄家的过程中何卫锋一直抱着大善大忍,跟参与迫害者讲真相

3、黄惠芳被公安局派出所多次骚扰,近期被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二万元

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高州市南关派出所三个警察开着警车上门骚扰,高州市法轮功学员黄惠芳立即把门关上,然后冲上二楼阳台质问警察来干什么。警察问黄惠芳是否还炼法轮功,黄惠芳回答说“炼”!警察又向她要电话,黄惠芳严肃地予以拒绝。另一个警察拿手机对黄惠芳非法拍照,黄惠芳指出其违法。十月十日下午,又有两个警察上门骚扰,问黄惠芳是否还炼功,另一个警察又非法拍照。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黄惠芳女士被高州市公安局和南关派出所警察绑架,同年年底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黄惠芳提出上诉,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茂名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黄惠芳来到高州市桂园路,免费向世人派发真相资料,遭到高州市公安局和南关派出所警察绑架。晚上八点,高州市公安局和南关派出所警察一行至少十二人,闯到黄惠芳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她劫持到高州市公安局办案中心。第二天,黄惠芳被高州市公安局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回家。

但高州市公安局并没有停止对黄惠芳的构陷。二零二零年十月,黄惠芳被构陷到茂南区法院。十月二十六日,茂南区法院作出非法逮捕的决定。二十七日,黄惠芳被茂南公安分局非法逮捕。

二零二零年底,黄惠芳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黄惠芳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茂名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二、郑英彪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1、优秀教师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点过,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茂名市六一零人员、茂南区公安局国保罗炜、刑侦技术副中队长邹强、河西派出所所长郑英彪、杨水松、居委等一伙二十多人,包围了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麦治中的家,绑架了主人和来做客的四位法轮功学员柯郑基(曾遭七年冤判)、谢亦兰、李素明、吴志岐等。

同日中午一点钟左右,茂名六一零人员、河西派出所警察抢去柯郑基的钥匙后,茂名市六一零、茂南区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所长郑英彪、办案人员杨水松、居委等十几人非法闯入柯郑基的家。在柯郑基不在、家中无人,没有出示任何手续、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抄了柯郑基的家。

红旗街道龙山居委会人员邓再银,在抄家物品单上签了名,但是没有证明抄走了三千多元现金。茂南区六一零不给家属抄家清单。非法抄家之后,家属去找河西派出所所长郑英彪要钱,郑英彪不承认抢走了现金三千多元,郑英彪说:抄家人员已经进出几次了,不知是谁拿了。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九时,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法官李志强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内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麦治中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金二万元;残疾人柯郑基六年,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谢亦兰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李素明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麦治中、柯郑基、谢亦兰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茂名市中级法院罗文很强硬地说:二审不开庭。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上午,茂名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郑英彪任茂名市官渡派出所,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

2、古稀老太亦被入狱

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陈乐安,是一个七十四岁的老太太,身体很健康,她常住在儿子家里。一家四世同堂十几人,陈乐安担负着为一家十几口人做饭和家务。媳妇住院,陈乐安主动去医院照顾。陈乐安住所辖区的是官渡派出所管辖区。

二零一七年八月底,陈乐安再次被公安绑架,二零一八年,被判刑两年,处罚金三千元。她被送往广东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3、在火车站丢失皮包陶永红被无辜关押十五天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十点左右,陶永红(曾遭非法判刑三年)路过茂名市高铁火车站,在凳子上坐了一会儿,走时忘了拿皮包。十几分钟后,她发现钱包丢了。在她返回寻找皮包时,火车站的义务值勤人员上前问陶永红是否丢了皮包,在确认陶永红是失主后,带陶永红去火车站办公室。一到办公室,他们就追问皮包里的六个真相护身符是哪来的?陶永红不予回答,他们叫来车站派出所所长审问陶永红。在被审问都过程中,陶永红不断指出所长等等一系列违法行为。最后拒绝在所长伪造的笔录上签字。随后将陶永红绑架回家,车站派出所和官渡派出所警察一起非法抄家。陶永红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下午,在居委人员的协助下,官渡派出所警察绑架陶永红在官渡派出所关押近二十三小时。十二日下午四点多,茂名市石挞居委会、茂名市官渡桥北居委会来了六人,到陶永红母亲家,陶永红没给他们开铁门。他们说是看看丁家喜老人的年审证有没有办理,这时一个女的拿着手机拍照,陶永红说你立即停止拍照,你们是在犯法。后来她们就走了。

过了三个小时后,陶永红出去办事,被骗上官渡派出所警察的警车,可是,到派出所那,一关就是一天一夜,也没见有人问她什么话。居委会派人看守着她,到了第二天下午三点,才放陶永红回家。官渡派出所警察在没有任何文件、任何法律的情况下,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可以绑架一个普通百姓。

4、法轮功学员卢保伦无故被关押

卢保伦女,六十岁,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晚二十二点,回广州探亲,在茂名高铁火车站入口处被查到她身上带有一本《洪吟》书和三个护身符,被广州铁路公安局佛山公安处茂名站派出所绑架。随后,茂名站派出所警察和高山派出所警察到她住处一同非法抄家,抄走了一本《转法轮》书,并行政拘留五天,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二看守所,十月八日已回家。

之后,茂名市官渡派出所人员到卢保伦的店铺抄查,没有抄到任何违法的东西后,电话威胁恐吓卢保伦,严重地影响了卢保伦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

二十二年来,江泽民、周永康、薄熙来之流氓集团在中国大陆动用国家机器迫害法轮功学员,公安局成了迫害善良、迫害正信的工具,造成了千千万万的家庭妻离子散,居无宁日。

古人言: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不报,乾坤比有私。在此真诚的奉劝茂名地区的公、检、法、居委等政府人员:千万不要助纣为虐,不要拿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去赌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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