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正念闯出派出所

更新: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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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五年七月份,我和三位同修因为诉江被当地派出所警察野蛮撬门别锁、绑架、抄家,并被非法拘留十四天后回到家。

第二天早上七点多,派出所两个警察冒充是物业人员骗我开了门,我一看是警察,就知道他们不怀好意:我们当地因诉江被拘留的同修,大多数都是在第十五天遭当地派出所警察劫持关進洗脑班迫害

我说我刚回来,你们又来干什么?他们说让我去派出所取东西。我说不去。他们就打电话又叫来了两个警察,说话间他们就开始动手,我紧紧的抓住我家的桌子,坚决不配合他们,并求师父加持我。他们四个人拽住我的两个胳膊、两条腿,很费劲的把我抬上了警车,绑架到派出所。

我就开始发正念,并求师尊救弟子,同时向内找,清除一切人心。

过了半小时左右,两个警察把我叫到另一个房间开始做笔录。一个警察问:“某某的诉江状是你给写的么?”我不语。警察又问:“某某的诉江状你给写完之后,让她签的名?”无论警察问什么,我都不回答,只讲真相。笔录完了,拿来让我签字,我知道警察通常用笔录作为迫害大法弟子的材料,我就把笔录拿到手里揉成一团给扔了。他们把电脑连接打印机又打出两张,其中一个警察说:“你没看就给扔了,你倒是看看啊!”

我看了一下,确实没有乱写,都是我说的话。于是我拿起笔,在让我签字的地方写上“作废”、“作废”。笔录的第二页上没有几行字,我又写了一个大大的“作废”。

师父早就告诉我们:“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1]

警察看我签了“作废”,有点发懵,拿着笔录找所长去了。我心里求师父救我,继续发正念。

不一会警察拿着笔录回来了,说你在作废的旁边签上你的名字,就放你走。我说:“不签,就是作废。”他说:“那你就走吧!”

就这样,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派出所,并双手合十,感谢师尊!

我悟到:许多同修都能正念正行,面对邪恶能做到零口供、零签字,当然还是有被迫害的。我上次在诉江的行政拘留单上就拒绝签字,结果还是被拘留了。在警察拿来的笔录、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庭审记录、判决书等光拒绝签字是不够的,因为他们能违法代签,签“作废”才是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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