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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画家许那等1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更新: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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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包括北京画家许那在内的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因发北京的疫情照片给网络媒体,遭中共当局非法拘捕、关押构陷一年多。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对他们非法开庭。五位维权律师,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为许那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法庭外如临大敌 严防死守

从十五日清晨开始,东城区法院附近几乎进入半戒严状态,警车、警察非常多,尤其在律师和囚车出入的法院后门周围,警戒森严,一片肃杀。

有很多戴红袖箍的“革命群众”,在街上执勤,便衣就更数不清了。有过路的人被拦截,被盘问、查身份证。据说,当天有的公交车都改线了,改为不经过敏感地区而绕道行使。

法院以疫情为借口,禁止家属旁听。在北京多地,这十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友在同一时间被堵在家中,不许出门。

许那指定的辩护人谢燕益律师表示,十四日中午,他就被国保叫去喝茶。而当天半夜之后,他们整个家庭都被当局看管起来、全天候上岗。

有位家属当天上午想在法院门口等消息,被执勤人员发现后,把他带到当地派出所,一度非法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

在山东德州,从十五日凌晨两点开始,李宗泽的父亲就被监控起来……

十几个修炼“真、善、忍”的人,何至于就让一个泱泱大国武装到牙齿,大动干戈呢?

政法委、司法局、检察院头头亲自坐镇 法庭不许当事人讲话

据说,十五日当天,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司法局、检察院来了很多人,包括东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等,坐在楼上所谓“旁听”。

有律师反映,“当天也有其他案子开庭,但都得给这个案子让道,让这个案子的律师先进去。”显示当局对这个案子高度紧张和重视。

“这次安检特别严格,我觉得比在机场还要严格。我的玻璃杯,空的玻璃杯不让带,电脑不让带。”一位律师说。

“裤腰带都解开了,让律师解开腰带这是头一回呀!”七十多岁的老律师,也是头一次遇到这个情况。

上午是法庭调查阶段,每个法轮功学员当事人被单独一个个带进来。他们全被强迫穿着防护服,戴着护目镜、口罩,基本上认不出谁是谁,只能靠听声音辨认。他们中的一位对律师说,她问了同监室的人,“别的人出来开庭,都没有像我们这样,为什么要对我们这样?”

下午进入质证、辩论阶段。应该是,对公诉人的发言和提供的证据,当事人和律师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

可是,在辩论阶段,法官基本没让律师们展开,故意不停的打断律师的发言。律师尽量把写好的辩护意见读完,并向法庭声明,这样挑着读,不能完整表达自己的意思,但法官不予理会,仍然不断的打断,不断的打断。

到了许那等法轮功学员自辩的阶段,就基本不让他们说话了。许那、李宗泽、郑玉洁、李立鑫等人都想说自己为什么信仰法轮功,但法官不让他们说,那个法警故意把麦克风拿的距离他们特远。

郑玉洁说,她在里面被单独关押了二十八天,然后被人抓住头发打……她还没说完,法官(审判长)白崇伟就打断她说:“你想说什么?你就直说你的意见,你有没有罪?”

李宗泽自己写了一个很理性的发言,但法官说,这不应该在质证的时候说。而到了辩论阶段,法官还不允许他说。

检察官(公诉人)对有利于警方的陈述,不让对方提出质疑;而她举证的全是给这些法轮功学员定罪的所谓“证据”。有律师当时就觉得这是一种恶意操作,非常偏颇。

公诉人张莉表现得很恶,她给这些法轮功学员定罪的量刑建议很重。她无法解释为何说这些法轮功学员“破坏法律实施”,就罔顾法律和事实,扯到中共邪党造谣污蔑的所谓法轮功“自焚”、“残害人性”之说上去。有法轮功学员当场要戳穿“自焚”谎言,但是法庭不让其讲出真相,说什么,“你在法庭上还宣扬法轮功?”而只许公诉人大放厥词。

其实,这场庭审就是一场迫害真、善、忍信仰的流氓表演,政法委、检察院、司法局的好多“领导”在楼上督战,法官、检察官就是牵线木偶,只是在作秀给上级看,让领导满意。中共的法官、检察官根本不懂法律,或者把法律抛在一边,甘愿做政治傀儡。尤其在有关法轮功的案件上,中共完全不讲法律,判案都是由610非法机构在背后决定、操纵。所谓的“法治社会”、“法制建设”纯粹是欺世的谎言。

此次庭审中间发生了一件典型事例:这十一位法轮功学员穿的防护服是一次性的,脱了就得换一身新的,法庭就拖了很长时间不让他们上厕所,还说,“你们就忍着点吧”。最后有位律师站起来跟法官说,这样不行,这样强行推进庭审是不人道的,你必须要保障这些人的生理需求,这是人最起码的尊严。

在律师多次要求之后,审判长才说要请示一下这个事。请示了半天,上级批准调来一批防护服,才休庭三十分钟,解决了这十一个人上卫生间的问题。为了不让他们上厕所,法庭一直不给他们水喝,直到换完防护服,又有律师出面要求,才给他们喝了一点水。

也就是说,当事人上卫生间,法官都做不了主,还得向上级请示。法警信口胡诌,“他们都穿尿不湿了”,可是后来律师问郑艳美,她说,她们没有穿尿不湿。

法轮功学员抵制中共迫害

这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都表现出了法轮功学员应有的正气。

给焦梦娇提供法律援助的不是维权律师,他发表的辩护意见对法轮功学员不利,甚至有侮辱性语言,焦梦娇就什么话都不想让他说了,当场阻止说,“你别说了。”

郑艳美一发表自辩意见时,就举起右手说,“大法弟子郑艳美要说说”。

法官说,审讯刘强的笔录上,有记录说“法轮功是×教”,立即被刘强揭穿:“我没有说法轮功是×教!”法官被驳斥的哑口无言。

正义律师的精彩辩护

在十一位当事人的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中,有五位是维权律师,他们表现出很强的正义感、勇气和专业素质,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为许那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

在质证阶段,一位律师宣读了《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普世价值做了很好的阐述。

辩护律师指出,此次庭审的程序有多处违法,如,不立案就起诉。最初的罪名是“寻衅滋事”,后来改成触犯《刑法》第三百条。如果罪名变了,就要重新立案。作为检察院,如果发现不是原来的罪名,就应该退捕。

又如,在检察院阶段,不让律师阅卷,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律师的辩护权利,致使律师们在检察院不能提出有效的辩护。对这条有力的指控,检察官无可反驳。

还有律师提出,这次开庭没有送达传票。律师问这些法轮功学员,你们接没接到开庭通知?他们都说没有接到。没有通知就是违反法律程序,仅凭这一点,庭审就立不住脚。但是,尽管律师对此提出质疑,法庭却不给做记录。

律师说,法庭指控当事人有关于报道的行为,然而言论自由是受到《宪法》保护的,他们的行为不在法律指控的范围之内。

针对检察官重复中共国家的邪恶定义,污蔑大纪元网站是“×教境外敌对媒体”,有律师指出,大纪元网站是在海外合法注册的网站,它不只是有法轮功的内容,还有很多其他(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

律师们还说,法轮功学员的炼功、交流心得体会等行为,这些也不被法律禁止。他们在一起讨论《小玉讲故事》等弘扬传统文化的节目怎么做,还有很多关于艺术、美术方面的探讨,这些行为何罪之有?

检察官解释为什么抓孟庆霞,“因为你以前判过刑,所以这次你有一点活动,参与交流了,就得抓你。”辩护律师说,你检察官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也没有宣传交流罪。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难道就因为对象不一样,国家法律的尺度就得改变吗?

有律师指出,这个公诉人没有法律依据、没有事实、没有证据来证明她的那些错误定罪,于是就把自己的想象当作事实来说。很多事情都是她自己想象出来的,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如,在这些法轮功学员家里抄出的法轮功书籍等等,那是他们自己学法修炼用的,检察官却说是“用于传播而持有”,这是明显的恶意构陷。

公诉人张莉在第一轮辩护的时候乍乍呼呼,说话咄咄逼人,不像公诉人在审理案件。到第二轮辩护的时候,不管是正义律师还是其他律师都在跟她讲法律,指出她不懂法、以及她在法律上的错误。

除了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辩护人当中也有做有罪或轻罪辩护的。经过这场庭审的较量,他们中有些人受到触动,内心发生着变化。

开庭前,司法局给一位女律师打电话施压,她就不敢来了。十五日当天刚刚新换了一个律师,他连卷都没来得及阅,来的时候连起诉书都没有,是休庭时跟别的律师要的起诉书。开完庭之后,他对一位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说,“我在你的辩护意见上签名吧。”对方问:“你到底是做有罪辩护还是做无罪辩护?”他回答:“我以前不敢辩,现在你说是无罪,我也做无罪嘛。”

那位维权律师就对这个新来的律师说:“你看这个案子办的,虽然把很多孩子都关起来了,但对(中共)公检法来说是失败的。”

关于许那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这次遭受绑架迫害的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北京法轮功学员许那等11人被构陷到东城区法院》《被关押构陷大半年 优秀青年在北京面临非法开庭》《北京11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 法院限制律师阅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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