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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被非法判刑 沈阳善良妇女郭鸿雁遭迫害离世

更新: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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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郭鸿雁,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在中共恶党对法轮功长达二十多年的残酷迫害中,两次被绑架、非法判刑,身陷囹圄四年多,受尽折磨与摧残,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含冤离世,时年五十一岁。

'郭鸿雁'
郭鸿雁

郭鸿雁女士,家住沈阳市沈河区。二零零四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她不仅获得了身心的健康,人也变得更加聪慧温柔,善良无私。她曾经营一家蛋糕店,因为诚实守信、童叟无欺而得到顾客的认可与好评,附近的单位、居民都愿意到她的店里选购食品。

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中午,郭鸿雁被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大队伙同沈河区二经街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郭鸿雁多年的积蓄和营运资金(三万余元)还有大量的私人财物被抢走。当家人要求清点这些财物时,沈河区国保警察竟无理拒绝,并告知家人日后看判决书。

郭鸿雁的父亲和一名雇员当时一并被劫持到二经街派出所。当晚八点,郭父被沈河区国保警察要挟在两张空白搜查单上签名后回家。此后郭鸿雁的家人到沈河区国保大队要人、要回被抢走的现金,遭沈河区国保大队警察推诿、搪塞。

郭鸿雁被劫持到沈阳市张士洗脑班里,中共恶徒采取各种方式妄图动摇她的正信,郭鸿雁都不为所动。十月十六日郭鸿雁又被转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十月十九日,郭鸿雁开始绝食抵制迫害。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多,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对郭鸿雁的开庭,仅允许郭鸿雁的母亲和姑姑到庭旁听,当庭没有宣判结果。五月三十一日下午,法院非法宣判,郭鸿雁被非法判一年,拒绝签字。法院人诱骗说,三、四个月就回家了,就签了吧!郭鸿雁仍拒绝签字。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郭鸿雁回到家中。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九、十点钟,郭鸿雁和每天一样来到自家新开业的蛋糕店,刚刚要开门进店,从一辆没有牌照的车内下来三名男子,这几个身份不明的人,要郭鸿雁上车,被她拒绝,郭鸿雁说要等父母过来。这几人不由分说,直接拖拽郭鸿雁到无牌照的车上,郭鸿雁高呼“法轮大法好”。附近的商家和行人目睹这一暴行,心里非常气愤,痛骂中共邪党人员没有人性。

郭鸿雁再次遭绑架,她的父母双亲身心疲惫,无力经营蛋糕店,无奈只能低价出兑了新开业的蛋糕店,企盼能早日与女儿团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对郭鸿雁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开庭后,下达非法判决书,郭鸿雁被枉法冤判三年,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集训矫治监区,狱警为了完成转化任务,逼迫郭鸿雁放弃信仰、认罪悔过,指使和利用犯人对她进行各种方式的虐待和酷刑,使郭鸿雁受尽了折磨与摧残。

因郭鸿雁拒绝认罪转化,被迫长期睡在光板床上。寒冬腊月,犯人都盖着大厚被,再压上小薄被,甚至还得搂着几个热水瓶子睡觉,就是这样半夜还时常被冻醒。在这种环境下,郭鸿雁一年四季都是睡光板床,可想她得遭了多少罪。

郭鸿雁还经常被包夹犯人强塞到案板下罚蹲,一蹲就是大半天,致使腿脚严重受伤,走不了路,过好长时间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犯人不给她热水用,大冬天只能洗冷水澡。因为长期不让洗漱、不让洗头,头发丝又厚又粗,蓬乱的像刺猬一样。一次洗澡时,犯人将一盆一盆冰凉的水泼到她身上,边泼边嘲笑:“你像疯子一样的埋汰,洗干净点,精神病……”包夹犯人对她打骂、嘲笑、讽刺挖苦更是家常便饭。

以上这些是知情人士亲眼所见,郭鸿雁具体还遭到了哪些更为严重的迫害我们还不得而知。在这种种不公正的对待下,在常人无法忍受的迫害中,郭鸿雁从未动摇过自己对宇宙真理、对法轮大法的信仰。

二零一七年四月郭鸿雁终于结束冤狱,离开了魔窟。为了不让家人为她担忧,她自己默默的承受着满身的伤痛和迫害的阴影,从未提起自己被迫害的遭遇。丈夫与她离婚,使她再一次遭受重大打击。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郭鸿雁在病痛中含冤离世。曾经重德行善、诚信经营的蛋糕店经理就这样在中共恶党惨无人道的迫害中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因信仰真、善、忍而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中共摧毁的家破人亡。郭鸿雁的父母承受着内心无法平抚的悲痛、深怀对女儿无尽的思念。所有制造人间悲剧、参与迫害郭鸿雁的公检法司人员将罪责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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