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上旬,杭州市610专门做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工作、并到全国其它地区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王淼等人到法轮功学员董湘茹家强制“转化”,威胁要扣她的工资。陈远景也到董家说类似的话威胁。
董湘茹,今年七十五岁,退休前是浙江省海洋渔业局科教处副处级调研员。之后,她曾写信给海洋与渔业局的几位局长,讲自己修炼后按真、善、忍做好人、提高道德品质的事情。比如:对局里正式发文分配给她的房子,已经交了定金后又让出来;不接受下面单位的礼品;在特殊情况下、如陪同上级领导来人、或有其他人同行,不得已接受礼品后再折合现金寄回原单位;资助希望工程等。同时讲明修炼法轮功是正当合法的,以及相关法律条文。当时交给了在家的两位副局长,并请办公室秘书转交给了不在家的局长。
2018年,陈远景派厅里计财处、人事处和原科技处和董湘茹相处多年、现已退休的徐君等三、四位同事到董家,让她有什么困难都说出来。董湘茹就说了家里几个孩子的情况:大女儿没有正式工作、小孩由她负担学习、生活等一切费用;二女儿身体不好、房贷还有40万等。
2019年机构调整,海洋与渔业局不存在了。原海洋与渔业局的退休人员全部由自然资源厅管理,陈远景和原海洋与渔业局一把手黄志平归到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黄志平任自然资源厅厅长,陈远景任副厅长。原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陈畅,调到浙江环保厅任副厅长。陈畅曾评价董湘茹说:“如果都象她那样,我们局里还没有矛盾了呢。”
二零一九年三月初,陈远景副厅长和薛华军等几名处长到董湘茹家,口头通知自2019年3月份停发她的养老金。当时她不在家,后来听说陈远景等不及了,厅里人就都走了。董湘茹回家时,只看到派出所毛所长、社区主任等人在她家,薛华军只留下一个没头没尾、也没盖章的所谓《相关政策依据》的文件和薛华军的电话。
文件所说的政策依据是《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有关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浙人薪[2003]60号),和《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董湘茹因为没有遇到厅里的人,就给人事处副处长薛华军打电话,希望借此谈谈她的想法。
第二天,由陈远景带队,人事处两位处长、计财处两位处长、还有一位未曾见过、西溪街道610人员、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负责的工作人员等,把董湘茹叫到社区会议室。董湘茹谈了自己修炼法轮功以后,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在工作、分房等生活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不接受下面单位给的小礼品,有时推脱不了,就把超过实际物品价值的现金寄给对方,为此收到一些感谢信,以此来证明法轮功是最正的、最好的。但陈远景不愿意面对事实,他不屑的谎称:这个谁都能做到。
陈远景声称董湘茹2017年到浙江海洋与渔业局偷偷摸摸的把信塞到局长的办公室;他又当着会议室所有人的面宣扬董女儿的隐私,甚至挑拨她和先生的关系,说什么“你丈夫都要和你离婚”等等;并威胁她说,“你以后不要到厅里去!”
董湘茹没有想到一个堂堂的副厅长竟然说出这样的话,真是匪夷所思!受到的冲击使她头晕目眩。最后,她站起来看着他说:“时间将会证明一切!”
2019年11月7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向董湘茹发出“催告书”说,“自然资源厅收到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浙江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稽核告知书》(浙养老险稽告字[2019]第03号),要求我厅尽快督促董湘茹,将2014年10月至2019年2月违规领取368599.00元的养老待遇归还至社保基金。”
事实上,2014年,董湘茹还是自由人,并不是非法服刑期间。她第一次被非法判刑是2007-2008年;第二次是2018年10月11日,被非法判刑两年半。西湖区法院2019年9月再一次在杭州一家三甲医院对她进行体检后,12月3日,决定监外执行。
在监外执行期间,西湖区司法所要求董湘茹每三个月到三甲医院体检一次。
董湘茹记得医保卡里还有很多钱。可当她到社保局查询余额时,工作人员反复核实后,一位负责人告诉说,“你们单位早在2019年初就把你的医保卡取消了。
前几天,派出所片警到董湘茹家说:你要是写“三书”,你们单位就可以每月给你4000多元工资。(董湘茹正常的退休工资是每月7000多元)。她当即表示,“我是不会写的。”
有警察以前告诉董湘茹说,“是你们单位不给工资。” 这一切都证实,主要是主管老干部工作的陈远景在非法剥夺董湘茹的退休金。
陈远景的电话号码是,1365671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