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王兰芳,出生于一九五九年,今年61岁。修炼大法之前,她因病魔缠身,常年难受。九九年的四月初八,王兰芳请回一本《转法轮》,打开一看,师父的法像,好面熟啊。一读书,王兰芳的心里震撼很大,什么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神经官能症,结肠症,慢性胃炎等,都没有了,走路生风,就像飞一样。通过学习法轮大法,真、善、忍,王兰芳与人和睦相处,做事先考虑别人,与人为善,在利益上,做任何事以真、善、忍为准则约束自己。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王兰芳坚持修炼、去北京上访,后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关押在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迫害。后,王兰芳多次遭绑架、骚扰,王兰芳和儿子宋立城被迫害的流离失所。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王兰芳和儿子宋立城被阳泉市贵石沟派出所侯海、魏志祥和610人员马默意非法关押。魏志祥已经退休,为了得不义之财,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侯海为了得到四万元的“奖金”,给王兰芳、宋立城捏造假证据,不择手段,收买王兰芳的邻居充当假证人。
王兰芳和儿子宋立城被非法庭审后,在二零零九年五月,王兰芳被阳泉市矿区法院非法判处十一年,儿子被非法判处十年,后又加一年半,共十一年半。
后来,审判长葛宜华亲自送来判决书时说,是阳泉市政府610办公室副主任白汝明让他判处王兰芳十一年的,他们互相推责任。审判长葛宜华让王兰芳上诉。
王兰芳上诉后,阳泉市中级法院来人,问王兰芳:“炼法轮功错了没有?”王兰芳说:“没有错!法轮功是叫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做个好人,哪个国家还怕好人多呢?”就这样,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王兰芳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王兰芳没有签字,监狱表面上是说让“学习”(即洗脑),实质上是利用各种手段折磨迫害她,狱警、坏人利用各种方式,手段迷惑法轮功学员。
特别是九监区教导员卫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非常毒辣,利用五、六犯人把王兰芳强制拉到医务室灌药,最后把王兰芳的血压降低到了50/90,一监区教导员武海燕和卫预等人害怕了,她们才停手。
从那以后,不管监狱里用什么办法,都没有改变王兰芳那颗坚定的心。历经十一年冤狱,王兰芳现已回到家中。
王兰芳的儿子宋立城遭受中共迫害的部份事实,请见《山西省阳泉市好青年宋立城遭十一年冤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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