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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发救人资料 齐燕被构陷到大连甘井子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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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大连法轮功学员齐燕的家人接到大连高新区七贤岭派出所电话,告知齐燕的案子已经转到大连甘井子检察院了,具体承办人员不详。

齐燕,今年57岁,原沈阳工商银行员工。一九九九年十月因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银行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合同。二零零二年随丈夫工作变动入户大连,常住地是大连高新区中海华庭小区。

今年疫情期间,齐燕在本小区发放救人的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小区业主通过自家门上安装的猫眼摄像拍到,发到小区微信业主群里,这个群里有社区人员。社区人员跟小区物业要了几份从住户门上拿下来的资料。可能是社区人员给举报到了辽宁省公安厅,省公安让高新区刑警大队查,小区物业管家曾被公安局带走审问,管家说确实不认识,疫情期间都戴着口罩,直到当天晚上九点才让管家回家。

后来,公安通过监控录像根据齐燕穿的衣服和手包跟踪确认。由于齐燕本人不用微信,不知道小区业主群里的信息。这期间齐燕去了营口天赋领墅小区家(丈夫现在营口工作)。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上午十一点多钟,齐燕下楼给父母家寄快递,刚进入五楼电梯,从六楼下来一男一女(便装)尾随也进入了电梯间。到了一楼齐燕觉得有些不对劲,就让开路让这两个人走。这时,那个男的说:你是不是叫齐燕?齐燕反问他:你是谁?这时那个男的突然抓住齐燕的胳膊将其摁倒在地,女的开始录像,同时突然从单元门外冲进来五、六个男子,一起将齐燕戴上手铐,翻包抢到钥匙,强行开门进入齐燕家。进入房间后,一同进入电梯间的男子(后来知道是大连高新区七贤岭派出所警察朱军),掏出证件晃了一下,用手机放了一段齐燕穿羽绒服戴口罩进入小区单元门的录像,说是在大连中海华庭小区发放法轮功资料,涉嫌“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齐燕营口家中的电脑、刻录机,U盘、几本大法书及30张疫情期间救人的真相粘贴抢走,然后将齐燕带入车中回到大连。

他们到齐燕大连的住地中海华庭家中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切纸机、全套大法书、讲法光盘、平板电脑、优盘等。后将齐燕带到七贤岭派出所非法审问,齐燕零口供。

第二天上午非法录指纹、照相、采血、踩脚印等,让齐燕签字监视居住六个月,齐燕未签,派出所让齐燕丈夫担保签字后回家。现在构陷的案卷已到大连甘井子检察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
邮编:116039
电话:0411-86601656,0411-8610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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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颖富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战晓军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卢美华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谭艳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杨春卿 0411--86105083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检查委专职委员:张鑫钊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检查委专职委员:阎德伟
甘井子区检察院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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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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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治处
负责人:杨春卿 0411--86105083
四、侦查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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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额检察官:孙雯、邓芳
五、公诉科
负责人:郭月
员额检察官:崔雅清 、张少文
肖红 0411-8610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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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翔 0411--86105024
于世明 0411--8610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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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控告申诉检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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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检察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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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警大队
负责人:刘洪寰
十、刑事执行检察科
负责人:袁志伟
十一、法律政策调研室
负责人:王禹
十二、案件质量管理科
负责人: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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