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雅君,女,原是穆棱市国税务局一个临时工,后在某派出所当户籍员,二零零三年任第一派出所所长,凭借家庭关系送礼到了公安局国保大队,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四年任国保大队长,孙雅君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绑架、勒索,捞取钱财和政绩,对八十岁的老人不手软。
简要迫害事实如下。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早晨五点半左右,第二派出所片警杜斌等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张艳芬家中抄家,抄走几本大法书、VCD播放机,并且绑架到看守所,国保大队指导员李彦春和自称海林市公安叫姜波的非法提审张艳芬,过程中,张艳芬被强制坐铁椅子,警察把她的手在后背上下用手铐铐在一起。李彦春和姜波用白色塑料管子打张艳芬,她的两手被铐伤,臀部打成黑色。参与的还有当时在第一派出所的警察陆振华,后转到第二派出所当所长。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国保大队指导员李彦春和国保大队长周新生、国保警察崔兴国、第二派出所警察王祥山,绑架法轮功学员曲波到穆棱市公安局。晚上非法押送到看守所,曲波的家被抄,大法书籍被抄走,儿子的录音带被抄走,曲波被非法判刑两年,关押到哈尔滨女子戒毒所。
二零零九年,国保警察崔兴国和指导员李彦春,绑架法轮功学员黄玉敏到穆棱市第二派出所,勒索钱财约七千元左右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十月,国保指导员李彦春、国保警察崔兴国、国保大队长周新生绑架法轮功学员常凤梅到看守所,勒索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二十天才放回。常凤梅的家被抄,大法书籍、手机、MP3、VCD被抢走。
二零一四年,李彦春和穆棱国保大队长孙雅君在路上抢走法轮功学员高魁的手机和真相币四千六百元,后非法抄高魁的家,抢走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及炼功音乐等。
二零一四年,国保指导员李彦春和国保警察崔兴国,伙同一派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张耀斌绑架到看守所,抢走张耀斌衣服里的三千多元钱,至今未还,第二天放回。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法轮功学员曲志敏发放光碟,被绑架,遭非法判刑三年,参与迫害人员如下:绑架者:李彦春(国保大队指导员)、崔兴国(国保大队警察)、周伟(穆棱市公安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管副局长),参与非法抄家人:孙雅君(二零一四年国保大队长,已调离)。陆振华(二零一四年,第二派出所所长,在网上查到曲志敏的姓名与地址,并领抄家)。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高玉琴在家洗衣服,被穆棱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家里翻个底朝天,警察劫走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手机等私人物品。穆棱市国保大队孙雅君、崔兴国、郑凤国、李彦春、田立亮等在河西乡派出所对高玉琴上抻刑,当时高玉琴被抻拽至不能走路。田立亮打掉了高玉琴的一颗大牙,造成高玉琴昏迷。河西乡派出所副所长孙立学负责找“证人”炮制伪证。后高玉琴被关押到牡丹江市看守所,非法判刑四年,送往哈尔滨女子监狱十一监区。
法轮功学员王英杰三次被绑架,穆棱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去她家抄家,王英杰的大法书籍、音响被抄走,因王英杰当时八十多岁了,没上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彭建普在大街上给世人发小册子和大法真相资料,被黑龙江省穆棱国保指导员李彦春、国保警察崔兴国、公安局副局长金克宏及第二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彭建普被穆棱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关押在哈尔滨呼兰监狱十监区十大队迫害。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六点多钟,国保指导员李彦春、国保警察崔兴国,突然闯进一赵姓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家,绑架了该学员和一位在她家串门的周姓法轮功学员。
李彦春对法轮功修炼者绑架、刑讯逼供、勒索钱财,遭恶报,殃及妻子郑波患脑出血,多方求医,不见明显的效果。郑波两次去求“大仙”问卜,“大仙”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你家人干了最残酷害人的事了,对什么功的迫害,不该抓的给抓了,损德了。
李彦春手机号码13945320989 |
孙雅君电话号码:13945376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