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与“为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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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最近和家人谈起“为他”与“为私”的话题,颇有感触。大法弟子是使命在身的生命,如何认识“为他”与“为私”的话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前日和家人谈起去执著心,他说一个为他的生命,人心执著就会少,因为你的心都是被“为他”而占据着,很少有一点“为私”的成份,人心执著没有空间。

事后细想这句话颇有一点哲理,自己的修炼状态就是一个例子。当自己这一段时间被亲情所缠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家务事、儿孙情。法上的事,救度众生的事空间就小,甚至排不上号。这时候你生命的存在实质是为亲情(为私)而活着,而不是“为他”(众生)而活着,生命存在的意义局限在了一个很小的空间当中。

因为“为私”是旧宇宙生命的本质特征,大法弟子是随着旧宇宙而造就的生命,自然会有“为私”的表现。修炼过程就是要逐步抑制“为私”的表现,進而达到“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1],成为一个纯粹“为他”的生命。

一个“为他”的生命,心中装的是宇宙和众生,心怀末劫时挽救宇宙和众生的远大目标和使命,宇宙和众生的安危才是他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和目地。相反一个“为私”的生命,心中装的只有他自己的小家、亲情,惦记的是他的家人,心胸就很狭窄。

“自我”也是“为私”的,要达到“为他”的标准,首先要跳出“自我”,修去“自我”,达到“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1],从而达到“为他”的标准,可是要做到这一点就特别的难!

师父在《洪吟》中说:“真修大法 唯此为大 同化大法 它年必成”[2]。因为我们是为法而来的生命,生命存在的意义只有法,没有了法也就没有了“大法弟子”这个殊胜伟大的称号,也就没有了一切。一个真修大法弟子,法始终在心中是第一位的!

一点粗浅认识,有不对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2] 李洪志师父著作《洪吟》〈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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