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了“坑爹”后,现在又有了“坑爹指数”。这就好理解了,就象现在人发明的“颜值”一词代表一个人漂亮的程度一样,“坑爹指数”代表这件事中对方欺骗和迷惑别人的程度。现在不是有很多各类培训和考试试卷中都有“坑爹指数”一说吗?“坑爹指数”越高的题,做题者就越容易被误导和出错。
2020年以来,全国各地大面积骚扰和迫害法轮功学员。有些地方即使在疫情期间,也没有放松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所谓的“数据清零行动”中,各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在各级政法委的指令下以切断法轮功学员生活来源,株连法轮功学员家属和子女为威胁手段,或者直接绑架到洗脑班,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写所谓“三书(即“转化书”、“揭批书”、“决裂书”),不少地方还非法抄家、绑架也大面积出现。
除了少数死心塌地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我们发现,很多参与骚扰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和政府基层人员,是无可奈何被动的参与的,内心中是不情愿的,比如贵州的一些基层人员这样告诉法轮功学员:“你假装签了,该干啥,你干你的。我们也知道你们是好人,也不想盯着你们。”有的也知道他们的所为是违法的,但自己找安慰说:“将来你们平反了,是政法委叫我们干的,有文件。”等等。
这些基层人员,有些是明白真相的,但上指下派,为了饭碗无可奈何被动地参与;有些是为了自己的绩效分,奖金,把迫害好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当成事业来做,因而无知的参与;有些人觉得这是一个争表现,捞政绩,将来可以往上爬的机会……但在我看来,不管是哪一种,其实都是被中共利用,当了枪使,都是被中共给坑了,而且很多人被坑了都不知道,使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因为这样做,一是违法,二是会给自己招来各种灾祸和麻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报应,被中共利用整了人,倒楣的最终是自己。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了:我现在过的这么好,要什么有什么,我在这样的专政机关,政府部门,有丰厚的收入,或至少旱涝保收,有优越的地位,我的地位和条件有多少人羡慕,虽然在体制内,有时不免要上下打点,有时也有些压力,要看看上面的脸色和风向,但在社会上,基本上还是别人看我脸色的时候多,我们手握生杀予夺的大权,我想“打击”谁,就能“打击”了谁。当然在这个体制内,有时不得不做一些违背良心和不是很情愿的事,但那是执行上级命令,党的政策!我只是具体办事人员,即使错了,有什么事有上头担着,有强大的党和政府为我撑腰。违了法又怎样?报应在哪里?哪有什么坑或危险?说我们被中共给坑了,你这不是在耸人听闻吗?
举这样一个例子,如果前面有个坑,里面是熊熊烈火或密布着荆棘,利刃或毒虫猛兽……你会走上前,跳进去吗?肯定不会吧。但是如果你的眼睛被蒙上的时候呢?或者眼睛没蒙上但坑上却铺着美丽的鲜花,铺着金银珠宝,放着你的“饭碗”,甚至有你一直梦寐以求的官帽……那就难说了,是不是?
不知道真相就像是眼睛被蒙上,被利诱参与迫害就像是被鲜花、金银珠宝、饭碗、官帽等等迷惑看不见下面坑中危险的实质。
不知道真相、看不见危险的实质,被表面迷惑,就会使自己被坑,中共几十年来给被利用者挖的坑,上面铺着的各种利益的诱惑,“坑爹指数”都是顶格“爆表”的,所以才一代又一代的人被骗。中共用谎言蒙蔽基层的人员,不让你们知道真相,不管中共目前再怎样危机,在新闻联播的党媒中,都是“形势一片大好”。中共体制内人员对党的“信任”、幻想,使自己一次一次被党坑了都不知道。
例如把迫害遵纪守法,以真、善、忍来要求自己的法轮功学员说成是违法的。
各地各级政府和公检法中的不少人在参与迫害中,自以为是在“执法”,在针对“邪教”做什么事。然而在中国大陆至今找不到任何一个可以迫害法轮功的“法律依据”,中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把法轮功说成是什么“邪教”。如果在网上搜索“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找到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全文,就会发现,其中明确认定的14种邪教中根本没有法轮功。
许多政府和公安人员在无知地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知道“中国政府”从来都没有把法轮功认定为“邪教”,所谓邪教的说法只不过是江泽民本人及中共江泽民集团的“六一零”系统在诬陷和诽谤,但很多人却把这些完全站不住脚的诬陷和诽谤当成了法律依据,使自己执法犯法甚至犯罪有心安理得的理由。
同时《国务院公报》二零一一年第二十八期刊登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的《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文件 》(网上也可以查到),其中99项和100项表明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50号文件说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就像所有正常的出版物一样,法轮功的一切书籍、宣传品可以正常的出版、发行、使用、传播。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在“上头”的指令下,盲目的参与对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迫害中严重触犯《宪法》和《刑法》的各条规定,比如“信仰自由”、“非法拘捕”等等,那不是在明目张胆的违法犯罪吗?虽然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可能会说说:“我是服从命令,没有办法啊。”这也开脱不了自己的罪责,就象一个人贩毒,被抓住后他说:“我是服从老大的命令啊。”那么是不是就可以不追究他的罪责了呢?
通观中共的历史,所有被中共利用的人,往往在中共自身危机时就是“替罪羊”,最后都是被中共出卖的对象。其实中共早就对被利用的人制定了终身追责的法规: 比如公务员第九章六十条:公务员执行上级明显违法的命令,自己承担责任。
再如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修订新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指出:对警察等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并且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取消了旧条款中的“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免责条款,撤销了警察职务犯罪的保护伞。 这一条至今有效。
被中共利用整了人,倒楣的最终是自己。
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修炼者,一些政府和公安人员也许会一时得到一些眼前利益,比如多一些绩效分,增加了奖金,等等,但终究这些人会发现这是得不偿失,一定会害了自己。
中共迫害法轮功逾二十年,明慧网登载出来有详细信息的已有两万多人因参与迫害而遭恶报。仅二零一九年,即有529个中共人员因参与迫害而遭恶报,人数最多的部门是公安系统。自二零一七年中共公安部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敲门行动”以来,至少有110多名派出所所长(副所长、教导员)遭恶报死亡,绝大多数是突发心脑疾病死亡,另有患癌症、白血病、抑郁症、车祸等身亡。
以下仅列举贵州的几个恶报案例:
▼铜仁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林遭恶报
张林,贵州铜仁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张林为了捞取政治资本,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他的淫威下,当地法轮功学员不断被非法逮捕、判刑或投入洗脑班迫害。由于张林迫害法轮功学员卖力,于二零零一年,调往贵州玉屏县任公安局局长,到了玉屏,张林狂飙使尽,变本加厉迫害法轮功学员,迫使很多学员“转化”放弃修炼。而他也在一次车祸中肚破肠断。
恶报并没唤醒张林的良知。二零零四年继续作恶,直至恶贯满盈,二零零五年一月的一天早晨,张林倒地就再没起来,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熊世尤:遵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是遵义市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在2016年5月4日八点左右突发心肌梗塞,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天中午十一时死亡,年仅五十一岁。
▼冯旭:遵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政委职务,因迫害法轮功十分卖力,多次被邪党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2018年11月17日,冯旭在单位值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年仅56岁。……
古人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有报,如影随形。”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江泽民集团,正在步历史上那些迫害佛法遭恶报的后尘,犯下的是逆天大罪,参与迫害者真的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法预料的麻烦和灾难。在这二十多年的迫害中,我们亲眼看见这样的实例太多了,明慧网曝光出来的例子只是其中的小小一部分。而且参与迫害法轮佛法积下的巨大罪业,使这些人很难过的了后面人类将面临的各种劫难。
从这点上来看,各级被中共利用的政府和公检法人员才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真正的受害者,是被中共坑害的最重的人,我们看得见你们面临巨大的危险。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所以法轮功学员二十年来,不计你们在迫害中给我们造成的各种巨大的伤害和痛苦,苦口婆心的劝善,就是希望你们从中共的各种谎言和蒙蔽中醒来,希望你们为自己和家人着想,别因为贪图中共眼下给你们的蝇头小利而失去了生命的永远。
目前中国已处于巨变前夕,在这种时候,奉劝中国各级政府和公检法人员,千万别被中共的谎言迷住了心智,把自己等同于中共,可悲的跳进中共给你们挖好的可怕的陷阱中,被中共给“坑爹”了;千万别为蝇头小利,参与迫害能在大劫难中救你的法轮佛法,使自己难逃大劫,最终成为中共的陪葬。
只有停止迫害,用实际行动将功赎罪,退出中共党、团、队的人才有未来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