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周玉兰因向路人讲真相,分别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和二零一九年六月两次遭彩屯派出所非法抓捕,第一次被抓捕时还被非法抄家。派出所副所长王洪江和警察董广武将构陷周玉兰的案子送到检察院,并想非法关押周玉兰。因检查身体查出周玉兰有肺结核,不符合关押条件,拘留所、看守所不收,才取保候审放回家。
第二次彩屯派出所又罗织构陷材料,由警察吴浩和牟吉胜强行胁迫周玉兰签字并照相。案件由桓仁县法院负责审理,在周玉兰向法庭陈述了按现行国家法律,修炼法轮功合法,拥有几本法轮功书籍和图片并不构成犯罪之后,审判长王思杰、审判员陈晓云、朱福忱,仍不顾周玉兰年过花甲,并查出肺结核的情况,枉法判刑八个月。
之后,彩屯派出所吴浩等人在没有出示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把周玉兰绑架到看守所。在周玉兰质问他们没有合法手续后,他们才匆忙补办了一个批捕证,将周玉兰非法收监。
周玉兰不服提出上诉,本溪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陈长生、审判员李颖、迟克春未经开庭审理和通知家属,即做出维持原判的非枉法裁定,让周玉兰签字,周玉兰拒绝。
在看守所,周玉兰给警察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警察几次给周玉兰戴手铐,手铐都自动打开。看守所将周玉兰关在四下透风、上面漏水、地面潮湿的小号里进行迫害,每天喝的和洗漱用的都是凉水,睡在冰冷潮湿的地上,不让她看医生也不让出去晒太阳。
在看守所迫害一个多月后,又把周玉兰转送沈阳监狱继续迫害。监狱里逼迫法轮功学员和犯人一起做奴工,为了完成任务几乎不给休息时间。一次周玉兰出现高血压的症状,高压二百多,监狱蔡科长仍逼迫她去干活。在监狱被迫害折磨六个多月后,周玉兰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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