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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市齐河县警察跨区绑架两位法轮功学员

更新: 2020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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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德州市齐河县警察跨区绑架济南法轮功学员张旺(41岁左右)、聊城市茌平法轮功学员逯金英。

2020年6月30日早上八点三十分左右,济南法轮功学员张旺(41岁左右)与妻子在自己经营的汽车修理厂内,被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大约5-6个警察,其中有一名女警察。

警察抢走用塑料盒装着的大法书籍,抢走张旺的私家轿车,先是逼着张旺将自己的私家轿车开出修理厂大门外,随后警察叫他下车,警察自己再上去开车,警察这个举动很明显,知道自己是在作恶,心虚。如果直接在修理厂院内抢走车太显眼,怕周围员工等人看见,怕被曝光,于是就用掩耳盗铃的拙劣手法把张旺的私家轿车抢走。

当张旺的家人询问齐河县警察绑架的原因时,警察说,没啥直接证据,关押几天后就会放人。但是没几天后,齐河县警察说对张旺关押14天(隔离),然后送德州市看守所,对张旺非法刑事拘留了。张旺的妻子当天下午被放回家了。

2020年7月6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德州市齐河县十几个警察,在聊城茌平区振兴派出所四个警察带领下,闯入茌平区逯三里村法轮功学员逯金英家中,将逯金英绑架,随即非法抄家,一直到两点多,抢走私人物品一大宗。

期间,警察一直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相关文书,非法抄家带走的物品也没有给家人任何手续。据说带队的是一个姓陈的警察。据悉,与张旺迫害案件有关。

仅从2018年至2020年,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先后绑架了包括张旺在内的六名济南法轮功学员,他们分别是:贾兆民(男)、张立萍(女)、姜玉芹(女),王瑞国(男)、贾兆德(男)。在齐河县政法委、国保大队的操控和指示下,法轮功学员贾兆民被齐河县法院冤判2年、张立萍冤判一年半,姜玉芹被冤判一年。王瑞国目前情况不详。贾兆德不久前也被齐河县法院非法庭审,目前没有宣判结果。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
电话 0534-5509098、0534-5509097、0534-5321305转4350
齐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小亮(负责参与迫害法轮功)
齐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陈浩(具体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机:17605349046
齐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张元平(具体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部份相关人员电话:
齐河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刘立文,手机;17605345796
齐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宁,0534-5509002、手机;15905343181
齐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房安才,0534-5509007、手机;13905448928
齐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振利,0534-5509008、手机;13905348889
齐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晓东,0534-5509009、手机;13905449999
齐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纪委书记:黄吉龙,0534-5509012、手机;13706391686
赵刚:齐河县常委、政法委书记,手机:13705341879
葛毅:齐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支部书记,手机:13953465198
范树林:齐河县检察院,手机:18553405888,
马蜂:齐河县法院,手机:13655347285
张军:齐河县法院,手机:13605340167
齐河县公安系统警务通号段:176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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