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炼法轮功后,重获健康
炼功前,孙治贵单位的领导、同事和街坊邻居都知道她的身体很差,一身的病。她有严重的妇科病、肾炎、风湿病、胰腺炎、胆囊炎、咽峡炎、神经衰弱等十多种疾病,全身五脏六腑都有炎症,特别是一九九六年又患上了严重的肾炎合并肾功能衰竭病,身体长期冰凉麻木、浮肿,平时在七、八月份大热天还要穿厚棉衣,在太阳底下晒上几个小时身体都不会发热。到了一九九七年,孙治贵的个人生活都不能自理了,家人就送她到昭通市地区医院住院治疗三个多月,身体未见好转。经医生建议后,当年十月份又转到成都华西医院继续住院治疗。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花去了高昂的医疗费,仍然治疗无效。经专家医生们会诊后,建议出院后在家服中药,调理休养,并让家人随时准备后事。
为了治病,当时社会上宣传的各种气功,孙治贵都尝试去练过。很多民间治病偏方,孙治贵也都用过,几乎用尽了家里全部的积蓄。到了一九九八年初,病情继续加重,导致右半边身体瘫痪,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家庭关系也很紧张,一切家务事都得靠邻居帮忙打理。在疾病的折磨下,孙治贵痛不欲生,经常心里有轻生的念头。
就在孙治贵万念俱灰、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时候,朋友介绍说:“修炼法轮功能治好病,不收学费。只要按照法轮功师父的要求,看书、炼功,按“真善忍”做个好人,你的病就会好,就是这么简单。”孙治贵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开始了修炼法轮功。
神奇的是,在她卧床不能活动的情况下,只是听朋友给她读了一个星期法轮功书籍《转法轮》后,孙治贵就能起床下地走路了。修炼法轮功仅九个月后,孙治贵身心痊愈了。
孙治贵是一九九六年就病休在家的,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到一九九九年三月,修炼不到一年的时间,她的身体就恢复了健康,又能重新回单位上班了。家人、邻居和同事都觉得不可思议,大家都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二、因坚持信仰遭中共迫害,家庭破裂,被非法劳教
就在孙治贵和全国亿万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沉浸在修心向善的喜乐中的时候,小人妒嫉的江泽民利用中共的邪恶政权,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了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彝良县警察将昆明来的法轮功学员绑架,为此孙治贵和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昭通市国保大队非法审讯。警察问:“你今后还炼不炼法轮功?”孙治贵说:“我还要炼。我一个要死之人,就是因为炼了法轮功后,我的身体才康复的。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上说:“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法轮功教人做好人没有错,我们没有做任何违法的坏事,我是按照‘真、善、忍’要求来做一个好人的,所以我的身体才恢复的这么快,这么好,因此我要一直坚持炼下去。”
公安局的领导还找孙治贵的丈夫谈话。孙治贵的丈夫是公安警察,因孙治贵修炼法轮功,他害怕自己受牵连,将孙治贵起诉到法院。法院强行判决离婚,把儿子和所有的财产都判给了孙治贵的丈夫。一个好端端的幸福家庭,被彻底摧毁了。离婚后,住房被法院强行判给了孙治贵的丈夫。
孙治贵从此居无定所,只好租房居住。每到敏感节日,公安国保大队的警察和610办人员就要到孙治贵租住的地方来骚扰和威胁,不准孙治贵去北京、昆明和外出,经常跟踪、蹲坑非法监视和限制孙治贵的人身自由。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孙治贵的一个外地亲戚当天晚上到她家,就被国保大队警察跟踪。第二天一大早,国保大队警察就来敲门。每过一小时,就换一个人来敲一次门,孙治贵没有给他们开门,他们就叫来孙治贵的前夫来继续敲,直到下午六点多才离开。孙治贵在炼法轮功之前有心脏病,后通过炼法轮功已经康复。被他们一惊吓后,心脏病又复发,卧病在床,无法进食,只能靠喝糖水度日,对孙治贵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摧残。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孙治贵在家中,彝良县公安国保大队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孙治贵的家,两名女警察将她按坐在沙发上,其他警察就把家翻个乱七八糟,他们抢走了大法师父的法像、法轮功书籍、资料、讲法磁带、录音机和其它的私人物品,没有出具任何物品收据,最终造成孙治贵的个人财产损失达5000多元。警察把孙治贵绑架到公安局,从当天下午直到晚上,轮番审问她资料是从哪里得到的,孙治贵没有告诉他们,他们就把孙治贵折磨得筋疲力尽,白天吃不下饭,只能喝水,晚上也不能睡觉。
一星期后,他们叫来了昭通市国保支队的队长,他是原彝良县公安局的局长,他审问孙治贵说:“你的资料是哪里来的,是谁给你的?”,孙治贵没理他,他就说:“听说你现在一个人生活还过的好,还买了房子是吧?”孙治贵说:“是的,以前我生病在家中,没人管我,都差点出人命了。你身为一个局长,我作为职工家属找你反映困难不下二十次,请你帮忙调解一下,你一直不闻不问。现在我有幸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了,有了一个好的身体,思想也得到了升华。今天你们还绑架我,你说你做的对吗?”问的他哑口无言,过了一会儿,他说:“你们把她带下去。”
彝良县国保大队长见孙治贵不配合他们,当晚又提审孙治贵,并威胁说:“你不说,明天我就叫你儿子来交代,你儿子是学电脑的,肯定是你儿子给你弄的”。
第二天,他又提审孙治贵,把孙治贵带到审讯室,孙治贵就看到自己的儿子早已经被他们叫来了。当着孙治贵的面,审问她儿子资料的来源,儿子感到莫名其妙,说:“什么资料?我不知道。”国保队长说:“你说不说,不说我们把你关起来。”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昭通市国保大队支队长,又审讯孙治贵和另外一名法轮功学员,定了案说:“你们将被劳教一至二年”。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彝良国保大队长叫来一个警察提审孙治贵,逼迫她签字。
在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国保大队警察把孙治贵带出去游街示众,指定在县城各个超市去指认,录像后在彝良县电视台播放,目的是想把孙治贵名誉搞臭,对孙治贵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人格受到了极大侮辱。
中共整人手段:挂牌游街 |
之后,国保队长又来提审孙治贵,对她说:“你们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案,我们还在调查中,你还要把你炼法轮功的自传给我写出来。” 孙治贵说:“我不会写字。”他就安排了一个犯人给孙治贵写,写好后交给他。关押二个月后,彝良县公安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下,非法判孙治贵劳教三年,孙治贵不同意判决,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名,他们仍然强行送她到昆明女子劳教所劳教。
三、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在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孙治贵被一天十几小时强迫洗脑,被逼写所谓“三书”,做转化。因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孙治贵的身体就已经被折磨的很虚弱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她身体原来的多种疾病又复发了,还出现“肛瘘”症状,病情发展很快,急需做手术。劳教所把孙治贵放回家,办理了直到解教期满的保外就医手续。在手术后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的情况下,彝良国保大队长就打电话给劳教所,说孙治贵的身体已经恢复,要求劳教所把她召回继续劳教。二零零四年四月,610办、国保大队、劳教所勒令孙治贵的儿子又将她送回劳教所,直到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孙治贵才又回到家中。
回家后,县610办人员天天到孙治贵家中骚扰,上街买菜都有国保大队警察跟踪监视,县610办人员强迫孙治贵去参加体育活动,孙治贵不去, 610办人员就三天两头到家里恐吓她,孙治贵不开门,他们就踢门,门上都留下他们的脚印。孙治贵不配合他们,他们就去骚扰孙治贵的儿子,教育局和孙治贵单位让她儿子向他们汇报她一天的行踪,长时间这样对孙治贵儿子的骚扰,使孙治贵的儿子精神上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
为了逃避他们的骚扰,孙治贵被迫于二零零六年十月流离失所。
在外出期间,公安国保大队曾经到北京、上海、浙江、四川攀枝花、云南等各地抓捕她。还威胁孙治贵老家的亲戚,要她弟媳到孙治贵所有的亲戚家询问她的行踪,逼孙治贵的儿子打开孙治贵的房门,他们进行搜查。威胁教育局和孙治贵单位到处找孙治贵,勒令教育局停发孙治贵的退休工资。
二零零七年九月九日早上,昆明官渡区公安国保大队以查看“暂住证”为借口,非法抄家,抢走孙治贵的法轮功书籍和其它私人物品,没有出具任何收条,并把孙治贵绑到昆明官渡区公安国保大队。对她进行调查后,直到下午六点,孙治贵说:“你们什么也没有查到,我没违法犯罪,应该释放我回家。”警察说:“是彝良的国保大队叫我们抓的。”之后,就这样强行把孙治贵关押进看守所。
九月十二日,彝良县国保大队将孙治贵带回彝良县,欺骗说是接孙治贵回家。回到彝良后,连拉带推的又强行把孙治贵关押进了看守所,不让她的家人知道她被抓。四十多天后,彝良县公安局又非法判孙治贵两年劳教,孙治贵不同意判决,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名。
孙治贵第二次被强行送进了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期间,里面的狱警安排一个吸毒人员包夹孙治贵,要孙治贵和她同住一间监室,规定孙治贵不准到门边看外面,不准上食堂吃饭、打开水,一个月只能洗两次衣服、两次澡,洗澡和洗衣服要同时进行,限时30分钟,不准去晾衣服,由包夹带去晾衣服,上厕所也要受到她的监视。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打扫完监室卫生后,包夹人员就要孙治贵读、背监规,要不停的读,背出声音,天天如此,否则就乱骂。孙治贵给她讲法轮功的真相,告诉她“骂人对你不好”。她说:“我也没有办法,我也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我对你好了,我就要被加期,我三岁的女儿还等我回家呢。是狱警干部让我骂的,你就当我是疯子好了。”
狱警用车轮战术每天十多个小时的轮流给孙治贵洗脑,要她转化,她不配合,她们就故意刁难,不准坐凳子和床,只能一直站着,直到站不了了,才能蹲一会儿。晚上要12点后才让上床睡觉,或罚打扫走廊和厕所,晚上睡觉也不准关灯(害怕晚上有人起来炼功),不准用东西盖脸睡觉,1500瓦的大灯泡就这样一直开到天亮。不准上小卖部买东西,不准给家人打电话。
半年后,劳教所要孙治贵参加劳动,做工艺品(用黄、红两种颜色的化学线编织成“福”和“喜”字),稍不留意就要重新做。给的任务是每人每天做两个,在每天出工12小时内完不成,就带回监室继续做。如果到月底都无法完成的,就要增加劳教期(差两个增加一天)。就这样时间长了,孙治贵的双手手指已经被线勒得变了形,晚上疼的睡不了觉。半年后,孙治贵的视力下降,眼睛变的看东西模糊不清了,原来多种疾病又复发了。即使这样,劳教所仍然要求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
直到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孙治贵才回家。
四、在昭阳区看守所遭严重迫害
回到家后,彝良国保大队、610办要求县教育局法规股人员蹲坑、跟踪监视她,要她24小时手机开机,以便随时了解她的行踪。彝良国保大队警察还经常骚扰孙治贵的邻居,要求邻居也监视孙治贵。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孙治贵到昭通表姐家。外出时,被昭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跟踪。三月十四日早晨,表姐送孙治贵坐上昭通到彝良的客车,表姐刚离开几分钟后,客车被昭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拦下,强行拖孙治贵下车,并塞到他们车里,劫持到昭通市昭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强行搜身,就连穿的鞋子和袜子都要搜查,孙治贵不配合他们,他们就猛力的踩孙治贵的脚,脚当时被踩的疼痛难忍,使孙治贵无法站立。他们非法审讯孙治贵。下午四点钟,他们就将捏造的事实写了一份假材料,强行要孙治贵签名,孙治贵拒绝了他们非法的要求。他们把孙治贵拖上车,送去医院做体检,孙治贵就被五个警察强行按着做了各种检查,直到晚上六点后,被劫持到了昭阳区看守所关押。
在昭阳区看守所,孙治贵又一次被强行脱光衣服搜查全身,不准穿鞋,身上穿的衣服都被拉烂了,只能披在身上。晚上八点多钟,昭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要孙治贵在一张行政拘留三天的通知书上签名,孙治贵拒绝。看守所狱警暗示一个犯人(牢头)说:“她是炼法轮功的,你们给我好好伺候她,今晚就叫她穿手链。”狱警走后,牢头就为难孙治贵,要孙治贵马上学穿手链。因孙治贵被国保大队警察折腾了一天,没吃饭、没喝水,身体很疲劳,不想说话。牢头见孙治贵不理她,就一直不停的骂,其她的犯人就一起要打孙治贵。三月份的昭通天气还很冷,天上还下着雨,孙治贵就光着脚被关在放风的小坝子里。晚上十一点多,孙治贵实在是站不了了,就用地上的一张小纸壳垫着坐了一会儿。被那个牢头抢走纸壳,扔进垃圾桶,逼孙治贵继续站着。
看守所里的犯人牢头,要孙治贵每天穿7串手链,如果完不成任务,就要把任务压给其他犯人,整个监室里的人就不准吃早点,正餐只能吃苞谷饭,还不能买东西。三月十八日早上,监室狱警问孙治贵完成了多少?那个牢头就说没有完成任务,每天差的任务都是她们帮完成的。那个狱警就骂一通,下午她叫孙治贵出去谈话,要她写保证不再炼法轮功的“三书”。孙治贵告诉她:“我炼法轮功之前,病了几年,身患十多种疾病,在昭通、成都都住过院,连医院都判我死刑了的人,就是炼法轮功炼好的,我炼法轮功没有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和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目前中国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这14种邪教里并没有法轮功。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信仰也是受法律保护的。”狱警说:“你不写三书,又完不成任务,那明天就不给你吃早餐,正餐就只能吃苞谷饭了。” 孙治贵就说:“连你们的苞谷饭我都不吃了。”
从三月十八日下午开始,孙治贵就没有吃饭,每天还继续穿手链。三月二十日晚上六点,看守所的指导员要强制给孙治贵输液,还说:“药费要你儿子来付。” 孙治贵说:“我没病,输什么液?”指导员就指挥几个男性在押犯人把孙治贵强行拖到关押死刑犯的监室里,把孙治贵按坐在一个铁椅子上,一边一个地拉着孙治贵的手,把孙治贵从手臂到手指都用皮带(拴狗脖子用带眼的皮带)一根挨着一根绑在铁椅子扶手上,再从前胸一直到肚子都绑在椅背上,指导员还叫他们勒紧点,穿在最后一个皮带扣眼里,全身动不了,还把孙治贵双脚交叉后铐在铁椅子的脚上,戴上重型的脚镣。十多分钟后,孙治贵全身已经麻木胀痛,双手手指都发乌,没有血色了。指导员和狱警还不停的骂:“写不写三书,国家早就不准炼,你为什么还炼。”孙治贵告诉他:“我炼法轮功使我身心都健康了,是合法的,所以我才要炼法轮功。”
酷刑演示:绑在椅子上 |
就这样直到四个多小时后,他见孙治贵休克了,才叫犯人把她拖回监室去,孙治贵肌肉韧带和骨头都被损伤了。等到二天,全身肌肉抽搐、骨头疼痛、头晕、心慌、双腿已经不能行走了,眼睛也发花看不清楚了。直到四月十日,孙治贵又申请去医院治疗,他们就给孙治贵戴上重型脚镣和手铐,安排两个犯人架着她到医院。医生问孙治贵身体哪里不舒服?孙治贵说:“我被他们用刑坐铁椅子和吊死人床整伤了,现在头晕,全身骨头肌肉都疼,呼吸也困难。”看守所的狱警害怕医生知道他们刑讯逼供的违法事实,就说:“你别胡说乱讲。”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
看守所狱医就递了几份孙治贵被抓当天给她检查身体时的报告单给医院医生后说:“她身体很正常,没有什么病。”就这样,孙治贵又被他们强行架回看守所,没有得到任何医治。
在这期间,孙治贵将申诉材料让看守所所长转交法院。到了七月二十日中午,看守所所长和检察院的一男一女检察官来提审她,面对检察官,孙治贵如实的反映了事实的经过和看守所给她用刑坐铁椅子、吊死人床的事实。同监室里的两名犯人,已证实情况属实。
中共酷刑示意图:死人床 |
在关押期间,昭通市、昭阳区、彝良县国保大队、彝良县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610办人员都分别多次到看守所,叫孙治贵写“三书”,威胁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否则就要给她判重刑,取消退休工资,但都被孙治贵拒绝。
八月三十日,昭阳区法院在不公开开庭审判,两次在看守所值班室里秘密设立法庭,对孙治贵进行了非法的庭审,最终宣布对孙治贵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孙治贵当场做了申诉,不服从判决的结果,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名,当场口头表示要上诉。
昭阳区法院还涉嫌造假,在刑事判决书中说:在2012年8月15日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孙治贵本人也参加了诉讼。事实是5月22日下午只是在看守所值班室里,临时设立一个法庭,在没有提前通知孙治贵家属和辩护律师到场及孙治贵本人的情况下,无任何法律依据就对孙治贵进行庭审。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孙治贵的儿子接她回家,孙治贵体重被看守所非法关押前一百一十多斤,被看守所关押了五个多月后,释放的时候只有六十多斤,身体极度虚弱,说话都无力气,走路需要人搀扶。
回家后,一到敏感日和有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时,教育局法规股和进修学校人员就打电话给孙治贵儿子,询问她的行踪,通知她去谈话和写保证书。国保大队警察、教育局、进修学校就直接到孙治贵家骚扰,孙治贵拒绝开门,有时连晚上也来敲门。
五、被警察暴打、拖行和丢弃荒野
在二零一二年九月地震期间,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孙治贵在室外躲避地震时,都被教育局法规股人员和保安长期监视跟踪,就连孙治贵上厕所也在厕所门外站着监视。国保大队的警察还每隔一段时间,就询问孙治贵的邻居调查她的行踪,了解与什么人接触过,有没有陌生人来找过,对孙治贵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孙治贵到小草坝镇乌包林村赶庙会,向乡亲们派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早上九点左右,彝良县小草坝派出所所长带领多个警察来抓孙治贵。他气势汹汹,当场逼问资料来源,孙治贵不配合,并大声向周围的百姓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所长打孙治贵几个耳光,把她打得眼冒金星,耳朵当时就听不见了。几个协警过来,把孙治贵的手扭转到背后,又把她打倒在地,所长指挥把孙治贵倒拖着走。这时,孙治贵已晕过去。
当时,天上下着小雨,地上满是稀泥,山上的小路很窄,路面也不光滑。警察把孙治贵倒拖着,走到一半路时,因转弯处较窄,转不过去,这些警察用脚踢孙治贵的左肋骨,把她踢醒,孙治贵才发现这些警察一边一个人提着她的手,而头、身体、脚却都在地上拖着走,外衣被翻上来蒙住头,让孙治贵看不见是谁在踢她,他们骂骂咧咧的叫孙治贵起来自己走。警察们又踢孙治贵的左胸,叫她快站起来,别耽误他们的时间。孙治贵说:“你们把我打成这样,我起不来了。”
这些警察开始一边一个把孙治贵的手臂提起来,再放下,让臀部触地,就这样不停的提起来、砸下去,反复折磨。孙治贵说:“我没有触犯国家法律,你们为什么这样打人?!”警察们耍赖说:“谁看见打你了?你指出来谁打你了。” 所长说:“不站起来就把你从悬崖边上推着滚下山去,我们在山下抬你丢车上。”这时,孙治贵才发现鞋子已经不见了,脚跟都被拖烂了,脚也磨破了,正在淌血,衣裤全被拖烂了,保暖内衣、背上、头上全是稀泥,头上有三个鸡蛋大的包。这时,所长带着其他人走了,一个协警还在不停的骂了十多分钟,催促孙治贵快走。天上一直下着小雨,孙治贵已全身湿透,山上很冷,孙治贵身体出现抽搐。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一个协警上来了。他看看她还在原地躺着,没说什么就下山了。大约到下午两点,孙治贵跪在地上一步一步往山上爬,爬到山顶的寺庙已四点左右,庙里几个居士说,警察已交代过,不许她们救孙治贵,但实在于心不忍,她们把孙治贵扶进寺里,躺在床上。
第二天一早,这几位居士帮孙治贵找来一根木棍,叫孙治贵自己慢慢走下山。下午三点左右到了派出所,所长不在。孙治贵说:“你们不是叫我到派出所拿东西吗?我来了,请你们把东西还我。我要上医院检查你们昨天打我的伤情。” 一个协警说:“谁看见我们打你了?”过来一个警察说:“我们正找你,你还送上门来了,你在这里等着。我们开个会。”过了半个多小时,一个警察说:“你到办公室来一下,就给你东西。”他们把孙治贵带到楼后的一道小门,过一道门,就关一道门,一直过了三道门,来到一间很暗的小房子,里面有一个很高的凳子,叫孙治贵坐上去照相。孙治贵说:“我是来要东西的,照什么相?” 孙治贵不坐,过来两个协警强行拉她坐下。孙治贵大喊:“警察打人了!”折腾了半天,他们也拉不动,一个警察说:“把她丢到公路上。”他们来了四个警察把孙治贵抬出门,丢到外面公路上。孙治贵躺在公路上喊:“小草坝乡的老百姓们!都来看看,派出所警察把我的钱和东西抢走了,把我打成这样,现在又把我丢在公路上!”来了两位老人,他们把孙治贵从地上扶起,对警察说:“你们怎能这样对待这个老人,天气这么冷。”
孙治贵要求警察还她的东西,一个警察说,东西被锁在保管室,明天早上十点来拿。第二天十点,他们又说,钥匙所长拿着,他十二点才回来。一直等到下午一点所长才来。孙治贵说:“所长,是你叫我来派出所拿东西的。”他说:“你问题交代清楚没有?” 孙治贵说:“我没有触犯国家任何一条法律。你们把我打成这样,快把东西还我,我好到县城医院去检查你们前天打我的伤情。”孙治贵把带来的《宪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和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等有关法律资料拿给他看,对他说:“2000年和200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这14种邪教里并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是正法,你们打压法轮功是违法的。”所长说:“你这些顶个屁用,我们抓的人多了。”就把这些法律资料从孙治贵手中抢去撕烂了。最后,他扣下真相资料,只还了孙治贵其它私人物品,才放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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