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让我遇事为别人考虑

更新: 2020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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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师父在《转法轮》中说:“我们作为一个炼功人,矛盾会突然产生。怎么办?你平时总是保持一颗慈悲的心,一个祥和的心态,遇到问题就会做好,因为它有缓冲余地。你老是慈悲的,与人为善的,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所以你炼功要按高标准、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1]

师父教导弟子遇到问题时要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在二十多年的修炼过程中,我也按照大法的要求,与人为善,遇事为别人考虑,做一个为他人着想的人。

一、为别人考虑 购物时不“抹零去梢”

现在到街上买东西都有“抹零去梢”的争辩声,已经形成自然了。我每次购物时,很多商家对多余的几毛钱都不要了,我都坚持要给,并说:“你们做生意也不容易,很辛苦,一个人的几毛钱零头不要了,十个人、百个人的零头抹去不要了,那你还赚什么钱呢?”有的老板说:“不是我要抹掉零头钱,很多人在买东西时,零头钱不给,我要不到。”有的说:“别说这几毛钱,有的几块钱都不愿意给,为了留住客户,我只好主动不要了。”也有的说:“你人真好,几毛钱也给。”还有一些老板说:“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连几毛钱都要给。” 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不能占你的便宜,不能让你吃亏。

在为单位购买物品时,每次我都认真提醒开发票的人不能多开,我买多少钱的东西就开多少钱,到单位实报实销,不占单位的便宜。记得有一次到一大商场买东西,我到收银台开发票,刚开口说我要看看你开了多少钱。收银员立刻说:放心,只会给你多开,不会给你少开。我说:我就害怕你多开,我才来看的。收银员满脸惊奇的说:“还有这样的人?!”

二、在单位不争名夺利

一九九七年我考上公务员,一年后转正定级。我是研究生学历,按照相关规定,转正定级别是可以直接定副科的。可是单位给我定了科员,没有定副科级别,科员与副科的工资待遇是不一样的,每月要少拿几十元钱,科员比副科的其它待遇也要差一个级别。领导担心我想不开,为此事,特意安排办公室主任找我谈心。我说:师父要我们炼功人把名利看淡,做事情总是考虑别人。请转告领导,我没有什么想不开的,我还担心领导想不开呢!办公室主任没有想到我这么说,一下子愣住了,回过神来后高兴的说:“好!好!”

一九九八年单位最后一次带有福利性质购买房子,可是只有十来套,单位有四十多人,根本不够分。我想自己是炼功人,已经有房子住了,虽然离单位远一点,还是不要去争了,让给别人去买吧。

在处级职务提拔上,僧多粥少,单位要搞竞争上岗,让符合条件的人报名。我想我是炼功人,不能与人争。单位只有我一个人是研究生学历,我很有优势,我要放弃了,就会多一个职位给别人,就自动放弃了这个机会。

单位有人举报某领导工作有问题,上级主管部门来调查,分别找单位人员谈话,我说:“不干事不犯错误,少干事少犯错误,多干事多犯错误。要看看他出发点是不是真心想为单位好,是不是想把工作做好,要客观评价一个人。”我按照师父的要求换位思考,对这位领导作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几年后,在办公室内部的一次人员考核会议上,领导说我从不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有意见建议都是当面讲,为人正派。

后来,我因讲真相被绑架到看守所,警察到单位调查我的情况后,充满敬意的告诉我,单位对我评价很高,说我是一个好人。有几个同事想到看守所来看我,警察说不太合适,就没让同事来了。

三、身陷囹圄保持祥和心态 善心善念待人

二零一零年我被人构陷,被非法关押進看守所。看守所监室大约有二十平方米,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住了十几人到二十几人。监室空气污浊,阴暗潮湿。白天在地板上干活,晚上在地板上睡觉,人太多只能侧身背靠背睡觉,睡“刀鱼”(一颠一倒立着睡),经常因为一厘米的地方,彼此之间吵架。

在这狭小的空间里面,人的精神压力很大。派出所的警察在所谓的非法提审时对我说:失去自由的滋味不好受吧。我说那当然不好受,谁愿意失去自由啊。但我是修炼人,很快就调整好自己,每天让自己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我牢记师父的教导,不管在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做事为别人着想,与人为善。

在看守所,象餐具、牙膏、牙刷、卫生纸、洗衣粉、洗发水等生活日用品都要花钱买,有的羁押人员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人打钱来,就偷别人的东西用。我看到这个情况,就统计一下监室内无经济来源的人数,按照人头买来日用品分送给她们,直到其家人打钱过来。从此监室再也没有出现过偷东西的现象。有一个偷东西的哑巴,因为是惯偷,经常被抓、被关,几个月与家人没有联系上。我在看守所的几个月都送给她日用品。后来,又来了一个小哑巴与她认识,被关在隔壁监室。这位大哑巴就给我写了一封信,请我也给隔壁小哑巴买日用品用。大哑巴认为我是一个好人,相信我会帮助她们度过难关。监室的人知道后,都劝我不要给隔壁的小哑巴买。我想了一下觉的:哑巴是残疾人,现在遇到了难处,大哑巴对我充满信任,相信我会帮助,才求助的,师父让我们做事为别人考虑,做一个好人,我不能不帮,就给小哑巴也买了日用品。我经常利用与监室的人聊天、谈心的机会,用大法法理开导她们,帮助她们减轻精神上的压力。告诉她们从心里诚念“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会带来好运气,很快监室内的人都知道了大法的美好,慢慢的,监室里面吵架现象少了,整个监室也和睦了。

有一天晚上大家都睡着了,突然监室的号头与一位与警察有关系的人员吵起来,声音很大,把大家都吵醒了,监室内的人不敢得罪这两个人,都不说话。我被吵醒后,听了一下,没听明白吵架的原因,只是觉的这么晚了,大家白天干活那么累,现在吵架影响整个监室的人无法睡觉,就随口说了一句: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没想到这一句话,她们俩立刻停止了争吵,睡觉去了。

看守所每天给每个监室都有生产任务,强迫羁押人员干活做奴工,警察的奖金与产值挂钩。监室互相之间比产量,搞竞争,逼羁押人员卖命的干活,不断提高生产定额。对完不成生产任务的,第二天早上,警察就拿着一根棍子打那些完不成任务的人。羁押人员害怕被打,有时候都是一夜不睡觉的干活。我利用警察找我谈话的机会,对分管警察用大法法理劝善,告诉警察打人对自己本人不好,打人会失去德。善的力量是巨大的,强制改变不了人心,而善可以感化和改变人心。慢慢的,对完不成生产任务的人,警察就不打了。警察不采用打人的手段去惩罚这些完不成定额的人了,而这些人照样是晚上加班加点的干活,直到完成每天的生产任务,我所在的监室产量大部份时间都排在所里的第一名。

四、法光普照 家族和睦

二零零七年,父亲生病查出是癌症晚期。为了确诊,我和家人陪同父亲到上海一家大医院去检查治疗。其中有一个项目是要做一个全身透视检查,医生说这个检查项目会对人体有伤害,但必须有家人陪同父亲在身边做检查。我就对亲友说:我是炼功人,没事。你们不用去,我陪父亲去检查。父亲在上海看病住院有近一个月时间,治疗项目的费用很多不能报销,自费项目有几万元钱,我就主动承担了这笔开支。后来父亲去世,父亲的遗产加上抚恤金有六万元钱。母亲问我这六万元钱怎么处理,我说我不要。两个妹妹看我不要,也都说不要了。

二零一六年,母亲说:她有两处房产,因为现在房价很高,害怕孩子们将来争抢房产,所以趁她还健在的时候,把这两处房产的事情处理好。我说:我放弃房产继承权,房子我不要,给两个妹妹。为了让母亲放心,我亲手写了一份放弃母亲房产继承权的书面声明,交给了母亲。

先生只有一个哥哥,就兄弟俩人,哥嫂经济上不太宽裕。公公婆婆经常贴补钱给哥嫂,哥嫂买房子都是公公婆婆出的钱,我毫无怨言。同时,我还经常劝先生资助哥嫂一些钱。后来,公婆觉的过意不去,觉的一碗水没有端平,非要给我们一些钱买房子,我不要。我被迫害非法判刑期间,哥嫂就住在我家里,照顾我的孩子,对我的孩子很好,帮助我度过了那段艰难时期。

一次,我与大伯哥陪婆婆回农村老家上坟祭祖。婆婆买了很多纸钱和祭祖用品,早上我请大伯哥拿一部份到汽车上。大伯哥满口答应,出发时,我没有打开后备箱再核实一下。到了村口下车时,婆婆发现少了一些纸钱和祭品。我就问大伯哥请你拿的东西呢?大伯哥说忘拿了。婆婆一听火了,当着众亲友的面马上就怪罪起来,大伯哥满脸尴尬。师父说遇到矛盾要先找自己,我立刻说这事情都怪我,不怪大伯哥,是我没有认真核对造成的,都怪我做事不认真。亲友们也说村上有卖的,再去买吧。婆婆听说还能买到,也不发火了。一场风波平息下来了。看到这一幕,一位亲友对我说:她的两个儿媳关系很不好,遇到问题总是推责任,都怪别人没做好,都象你这样就不会有矛盾了。我说这是师父教导我们弟子遇事要考虑别人,哪做的不好先找自己,包容别人,与人为善。亲友说你也去给她们(指儿媳)讲讲,劝导劝导她们。

修炼法轮功后,我开始按“真、善、忍”的标准先改变自己,而不是象过去那样,一味的苛求别人对我好。家人看到我修炼法轮功之后身体健康了,性情变好了,遇事为别人考虑,心胸宽广了,都从心里认可我修炼法轮功,在我被迫害时不离不弃,伴我前行,家庭气氛和睦安宁。

回首二十多年的修炼路,感恩师父,感恩大法,让我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让我从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变成了一个为他人着想的生命。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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