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得法
一九九四年四月五日这一天,是我人生当中最难忘的日子,我参加了师父亲自举办的法轮功学习班,那年我四十九岁。得法前,我是一个体弱多病的老病号,曾在家休八年病假,患有神经官能症、甲状腺机能亢進、心律过速、静脉血管硬化、风湿性关节炎、妇科病、过敏性鼻炎、胃炎等多种疾病。
通过修炼法轮功,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里,我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使我感到无病一身轻那种幸福。从一九九四年到现在,我一粒药也没吃过,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给家人带来了福音。我现在与得法前判若两人,比实际年龄年轻了很多。
二、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八月,我和其他七名法轮功学员一道,去外乡发真相资料时,被人举报,有四人被当地派出所绑架,一名黄姓警察(据说是局长)用扇子狠抽我的脸,因我不配合照像,一男宫姓警察狠踢我的脖子和臀部,非常凶狠。八月三日杨仗子派出所所长赵刚等人把我们绑架到葫芦岛看守所。到看守所后,我第三天开始绝食抗议,遭到女管教的殴打。
三、监狱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我被葫芦岛连山区法院冤判四年,被非法关押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1、被迫害的经历
刚到监狱时,我承受不了犯人的打骂与虐待,后来,我利用写材料机会向狱警讲真相,揭露迫害。有一个女狱警明白真相后,不再行恶了,后来调走了。又调来一个,我马上写出严正声明:要做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在监狱里被关押的四年中,我受尽了百般折磨。那里犯人们为了减刑,昧着良心、用各种惨无人道的卑鄙手段迫害我。
因为我不“转化”,不写“犯人”两字,从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开始,狱方二十三天不让我换衣,一星期不让我洗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还是因为我不“转化”,每天只让我睡二、三个小时。十一月十八日,犯人脱去我的棉衣,逼我光脚在水泥地上站了四个小时,第二天,我说不准迫害大法弟子,杀人犯孙立洁等带人把我推到办公室里殴打了一顿。十二月二日,警察逼我“转化”,让我在落款处写上我是犯人,我不写,被她们软禁了一星期。
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九日,警察每天让我收工后,一直蹲到十二点,并停止我一个月的洗漱,两个月不让洗澡。身上就像久旱的大地一样,干裂的痛痒无比。用手一挠,身上起很多大包。一脱衣服,身上掉下很多白皮。她们还让二个杀人犯杨玉金、郭凤梅看着我,这期间两个犯人经常骂我。二月九日,大法弟子张丽梅对他们说她这么大岁数了(指我),况且大法弟子也没做错什么,就别让她蹲着了。说后,一帮犯人围上去把张推到办公室暴打,我看杨玉金手里拿着锥子,要扎张丽梅,于是我说:不准迫害大法弟子,这一帮犯人又上来围攻我。给我推倒在警察办公室的一个墙角,上来三四个犯人打我,警察祝铁环、梁佳音就在旁边看着我被打。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我绝食抗议,要求无条件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监区大队长李晶把我叫到外边,出了车间门,正赶上外面下小雨,我脱下外衣给李晶披在身上,小跑的進了办公室,她说:你真行,你绝食三天了,还跑的挺有劲。到办公室,李晶问我:你为啥绝食?我说:我要求无罪释放所有大法弟子,因为我们没犯法。李晶说:我们是根据判决书接收的,我说:判决书我没签字,不生效。李晶说:一会我给你泡点方便面,你吃点,我说:不吃。李晶又说:你不吃饭,饿坏了怎么办呀!我们是有责任的。你要再不吃,就得带到医院灌食。我说:灌食也会有生命危险,我在看守所时就听说有一人因灌食被灌死了。如果给我灌食出现生命危险,你不仅害了我,也害了我的全家人,那样你就造了大业了,她说:那没办法,我是干这个的。于是李晶就给我带到医院。
到医院,经过五道门,每道门都象一道关一样,每進一道门,李晶都问同样的一句话,她说:“你吃不吃饭?吃就放你回去。”我坚定的说:不吃。等到第五个门时,李晶说,这是最后一道门了,你吃不吃?吃就放你回去,不然的话,你就要吃苦头了。我依然坚定的说:不吃。李晶说:你可别后悔呀!
这时到了病房,上来四、五个犯人,把我绑在床上,强制给我灌玉米粥。在同一病房,看到一个大法弟子被迫害的像个稻草人一样,整天晃晃当当的,不停的呻吟。不让下床大小便,大小便都在床上,犯人们把她尿的裤衩塞在她的嘴里。我看到这种情景后,心里很难受,心想:绝食这种方式达不到证实法反迫害的目地,还让这些犯人和警察对大法弟子犯罪,我决定放弃绝食。我在医院住了三天,最后结账,三百贰拾元,我没吃药也没打针,怎么花那么多钱,我问李晶(大队长),她说有空给我查一下,可直到我回家,她也没查,她当时只是在敷衍我。
八月二十九日我在走廊炼功,犯人王冬影等把我拖進屋,四、五个犯人一起打我,我喊“法轮大法好”。她们用抹布塞在我嘴里,她们把我绑在床上,用胶带封住嘴,然后大打出手。九月一日,我被关進小号,一顿只给一个窝头,呆了一天半,被放回监舍,回舍后它们让我写保证,我不写它们又把我绑上胳膊,立着绑的,手都肿了,象紫茄子颜色。被绑了十一个小时,第三天又被绑成十字架形。管号犯人宋金凤说你再不写明天有你好瞧的,还谩骂师父。被绑的十天中,一顿只给一个窝头,半暖壶粥,让我窝里吃窝里拉,不许动,二十四小时绑在床上。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我说迫害大法弟子的都是邪恶之徒,犯人张宏杰一边骂我一边用脚踢我,我去找大队长李晶评理。李说,为什么不打别人。我说,难道我没有人权。张宏杰回来在宿舍说:李大队长告诉她说,不听她的,她就可以打我。有一次夜间张宏杰要上厕所,让我陪她,她不叫我,却用手抓我的脸,现在我的右脸上还有她抓过的伤疤。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早上,我憋不住,单独上厕所,上来五-六个人打我,我喊“法轮大法好”,她们把我弄到会议室。犯人张宏杰用皮鞋踢我,犯人王冬影,用别针扎胸部,拽掉我好多头发,毒打了我半天,拽完头发再打,再拽,打倒再拽起来再打,一直打了我三个小时,还威胁我说:“踢瞎你的眼睛!”
她们从六点打我到十点多,中途警察祝铁环过来,她们还是毫无顾忌的在警察面前打我,祝不但不管还说:“你也不善啊。”祝还说,好好学习吧。实际上是在暗示张宏杰她们继续这样折磨我,她们后来又把我绑在厕所水管上,扒光我的衣服,只剩了一个裤头。犯人王冬影还踢我下身、至使小便处红肿了很长时间,还踢乳房等处。我喊师父救我,张宏杰给了我两个嘴巴子,并打开了所有的窗户,冻我。打累了,后来张宏杰说等晚上回来再收拾你。
每个大法弟子都被两个犯人夹在中间,所谓的行动组,大法弟子的一切行动都得听她们的。当时我想:我是大法弟子,我是好人,咋能被坏人控制呢!这不是本末倒置吗?所以我的一切行动都不配合她们。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早上上厕所时,我自己去的,犯人王冬影从我后面拽我的衣服领,我仰面摔倒,柏艳芳又和王冬影等几人上来打我,打了我一上午,又把我绑住,屋里放了一盆水,我把这盆水一脚就踢翻了。她们又拿来一盆水,把头按在水盆里,想呛死我。头一天梦中已经展现这种迫害是放两桶水。我在师父的保护下安全地闯过了生死关。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一日,在车间,区大队长李晶、马玉芹、祝铁环等警察在众人面前说,我不执行上级交给的任务,因此队里没有奖金,于是警察为出恶气,把我叫到办公室里迫害我。柏艳芳(犯人带队的)告诉张艳华掐我脖子,给我绑在床上绑了十六天,不准我下床大小便,让我窝吃窝拉,她们用这种肮脏手段迫害我,在慈悲伟大师父保护下,小便二十四至三十二小时只排一次,我十六天没排大便。等到十八天才排大便。她们还给我饭里下了药,当时正是三九天,不让穿衣,盖被,打开门窗冻我。杀人犯王冬影说,把你折磨成类风湿,让你瘫痪在床上,让你儿子月月来给你送钱。
一月十八号,我被抬到厕所,她们往我身上喷六盆凉水,抬回屋,又换了新招折磨我,第一天立绑,第二天上大字型绑,每天从上午九点一直绑到下午四点半。
十二月四日夜间,我炼静功,杨玉金(沈阳大流氓头子)、李淑华又毒打了我一顿。十二月五日,李淑华因为我上厕所没告诉她,用翻毛皮鞋踢我两肋,我被踢得喘气都费劲。
从那以后犯人王玉梅、谭淑梅和李福圆平均一天半打我一顿,一打半天,李福圆用拖鞋打我,一只鞋被我给扔到窗外,后来警察私自用我的钱给她买了双新的。李福圆企图害死我,她的拳头在窗台啪啪地摔这样练,骑在我的身上,往我太阳穴打并问我:你还炼不炼?我说炼,她打三拳问三次,我三次都说炼,她笑了,也不再打了。她说:我以为我的拳头打你太阳穴,就能把你打死,没想到你脑袋挺硬。其实她的拳头打到太阳穴时已像土块一样散了,我心里明白这一切是师父帮我挡的。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四日,犯人柏艳芳说不管我炼功了,梁亚宁队长说,你们不管就不给你们减刑,这时犯人宫凤华开始用扫帚头打我,打了我四、五次。由于犯人对我毒打,我写材料向队长反映情况,不但没能解决,她们反而让李福圆又打了我二天。
四月二十一日,每个整点我都发正念,李淑华不让我发,用各种办法阻止,拽我头发,用扫帚连续打我三天。五月五日,她们把我绑在床上二、三个小时。
四月三十日,我两手结印,犯人李淑华用扫帚头把我两手打的黑紫。
五月九日,我背法,杀人犯闫桂芳不让我背法,说:你不听政府的,你听谁的?你就听你师父的,我说:对,我就听我师父的。
我的尾骨上的皮肉都烂了,胳膊、手全肿了,四肢不过血,呈紫茄子色,麻木,左侧身体萎缩。后来我开始炼功,她们不太管了。有一次我炼功,诈骗犯李英芝不让我炼功,我喊“法轮大法好”,李给了我一个“通天炮”。
五月十一、十二日,杀人犯李福圆发现我发正念连打我三天,第四天,犯人闫桂芳、李福圆、王惠娟不准我晚上上厕所,张丽、李淑华,开始打我,把我四肢绑在床上,半夜不准我上厕所,又加绳,绳绑到肉里去了,绑了八个小时。
五月三十日,我又被扣到小号里,李福圆一个月内共打了我十五、六次,很长时间我的耳朵还流脓呢,还用背板打我眼睛多下把眼角打出血。
五月三十一日她们逼我坐板凳,因我肾不好,不能正常坐,她们打我,我背法,她们不让背,背就扣我,于是我几乎天天挨打。
五月二十三日十一点半,我发正念,闫桂芳用胶带勒我脖子,她们边踢边打,绑了我二十七小时,下午两点才松开。
六月六日,因我发正念又被绑,诈骗犯闫力洁说:“政府安排我绑你三天。”到八日我开始绝食,李福圆又来打我,松绑后绝食的第三天,我一发正念,闫桂芳打我,不让我吃细粮,也不让我用热水。
七月十四晚,我一直到被扣在宿舍。七月二十二日,我从早上被打到下二点,她们开始用手打,后用扫帚把儿打的我遍体鳞伤。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因为我不执行所谓的执行组的任务,杨玉金下绊子,把我绊摔倒在一车把儿上,我昏迷了半天,后来她说:“我想摔死你。”
2、在黑窝里用各种方式证实法
(1)每个犯人胸前都带一个胸牌、有姓名、照片和严管字样,床头还挂个牌,写着姓名。我想:在这黑窝怎样才能证实法呢?这时师父在梦中点化我了,我就用带的胸牌这种方式证实法,每天换一个题目,如:我用纸壳,写上法轮功,带在胸前,被围上一群犯人抢走了,接下来,我又写法轮大法是正法,又被抢走,再后来写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等。这段时间,因我带牌或不带牌,不分时间场合多次被群殴,真是一场场正邪大战。后来她们问我你为啥不带牌?我说我不是犯人。从此我就不再带犯人牌了。我把床牌经常扯了。她们看到也不问我,就悄悄的再写个牌换上。放上牌我就扯了,经过几个回合后,就不再往我床头挂牌了。
(2)有一天,监狱检查身体,抽血,当时我想:大法弟子没有病,不检查,不抽血,我转念一想,这是证实法好机会不能错过。我于是在胸牌上写上法轮功是正法。带在胸前,很多犯人和警察还有站岗武警几乎都看着我的胸牌,他们都没有任何反应。体检时,狱医问我叫啥名,我说我是法轮功学员。他没有任何反应,回来后,犯人们才好像发现牌上写的字。在众目睽睽下,我再一次证实了大法。
(3)过年时布置监舍,犯人头说,老王太太帮布置监舍,我心想:太好了,又可以证实法了,于是我用布做各种花。花摆好后,给犯人们解释:上面是三朵大莲花,代表真善忍,下面是一层菊花,代表人们明白真相后,人心向善。第三层是步步登高花,明白真相的人多了,人就会往上走,就步步登高了。第四层摆很多小花,代表人人都人心归正,同化真善忍。最后一层,摆的是草莓,这代表丰硕的果实。
厂家来做花时,我利用这次机会证实大法,二零零五年情人节时,做各种花,给每个过来看花的人讲插花的含义,怎么看都是真善忍的意思。横看竖看都是真善忍的意思,人们听到后都笑着走了。警察过来我也这么解释。
(4)一天,大队长李晶对我说,你也不善呀,我问:咋不善了,她说:你家给你存钱你咋不花呀?我说:我本来能自食其力的人,给我抓这来了,我现在能为家做的就是给我家人减轻点经济负担。我怎么还能在这大吃二喝呢?李又问:那你为啥还给别人买东西呢?我说,她们有的人家里没人管,挺可怜的。你对许某减刑有啥想法,我说:没啥想法。我不存在减刑的问题,我没有罪。
(5)有一天我悟到,我是好人,不允许犯人看着我,她们不配。我是大法弟子,出淤泥而不染,坏人看着好人,这不是本末倒置了吗?于是我提出声明:第一、我不要分,把我的分给需要减刑的犯人。第二、取消行动组(包夹),我是大法弟子我会做好。队长祝铁环吓坏了、如临大敌。马上又给加了二个犯人看我,一共四个人看着我。
在监狱四年被迫害中,每当过关过难时,师父都在我身边保护我。每个行动组两个人都会有一个恶的还会有一个善的。
有一次,警察对我说,现在让我放你我都放你呀,你以为我愿留你呀。我心想:放了我她们就省心了。
以上是我四年中受中共邪党迫害的经过。师父时刻都在保护着我、梦中点化着我,我在恩师的保护下,闯过了一道道不可逾越的难关,没有恩师的保护我是走不出那座人间地狱的。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人间地狱——辽宁省女子监狱。警察让我在释放书上签字,我说不签,警察说不签不行,每个出去的人都得签,我说我就不签。最后警察让步了,让一个犯人代签的。
四、被迫流离失所 家人遭骚扰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清晨四点五十分,锦州市公安局“六一零”李嵋珊、白宁、等人伙同锦州石油派出所杜副所长共五个人来到我家租住的房子,当时我没在家,这些人進屋就问我的丈夫,老太太呢?我丈夫答:没在家,走亲戚去了。接着这些人不容分说就开始抄家,把能翻的地方都翻了,其中一人拿个录像机,整个过程都录像。抄走了笔记本电脑、师父的法像、香炉、MP3、压膜机、打孔机、护身符、订书器等。翻完了,还问我丈夫:你家有没有地下室?这次他们想绑架我没能得逞,但是他们一直到处寻找我,欲行绑架。因此从那天起我就开始了流离失所。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我的两个儿子,都分别接到各自所住地社区打的电话,询问我的下落,特别是锦州站前街道民治社区打电话给我的大儿媳妇,说:“让你婆婆把一张近期一寸红底照片交到社区,否则下个月就停发她的养老金。”还说这是劳动局定的,其实谁都明白这都是“六一零”安排的。社区人员是受了“六一零”人员的指使,配合“六一零”想达到迫害我的目地。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的单学志带一名警察到我退休前的工作单位锦州女儿河纺织厂查我的档案。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早晨七点钟,住在承德市双桥区的我的侄子(我大哥的儿子)家突然来了几名警察,其中还有当地派出所姓陈的,看我没在那,找借口说点别的,然后直接来到我的大哥家,追问我在哪。这两家都没有查到有关我的任何消息后,他们又去了承德市宽城县街里西村我的弟弟家,三个警察和一个女的(当地的)。用各种方式盘问我的弟弟。但是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
当天下午这伙人又去了承德市平泉县刘家店乡骑马沟村我的妹妹家,还拿出三张照片(分别是我哥、姐和我),让我的妹妹指认,我是否去过她家、是否有联系等。以上四家都没得到他们所需的任何信息。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他们又来到承德市中居宅的我堂妹(叔叔的女儿)家蹲坑。早晨五点钟左右,我的妹夫下夜班回家发现他家楼下有两个警察,上楼后家门口又有两个警察,他们先开口叫我妹夫的名字:你是×××吗?确认之后说有事進屋谈,進屋后用同样的伎俩拿出照片、再千方百计的盘查我的下落。真是煞费苦心。
这就是锦州市公安局“六一零”单学志等人不择手段、穷凶极恶迫害大法弟子的恶劣行径。锦州公安局“六一零”企图绑架我,迫使我离家出走。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前后,锦州市绑架了七八个大法弟子。
五、在锦州市看守所里的十六天迫害
锦州市看守所自二零零九年十月迁至松山新区锦娘路后,外表上看崭新的楼房,完善的设施,好似宾馆一般。但这里却是一座地地道道的人间地狱。
这里远离市区,位置僻静,围墙高耸。有谁知道里面发生着血腥罪恶,坚守“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在这里遭到残酷的虐待,孱弱的妇女被上大挂、七旬老人被实施定位酷刑……
1、非法抄家、提审 我高喊:“法轮大法好!”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我与七名法轮功学员为了让百姓了解法轮大法的真相,我们一行八人骑摩托车和电动车去一小区贴不干胶,被锦州市公安局白宁、李嵋珊等警察绑架。被绑架到锦州市公安局后,一女警察对我非法搜身,抢走我的电动车钥匙和家门钥匙门卡等,午夜十二点,恶警单学志等到我家,抢走我孙子的一台电脑、两个音箱、mp4、手机和无线鼠标。后来得知这些恶警去我们八名学员家非法抄家,抢走物品无数。第二天,我们八名学员被送進锦州市看守所。其实,白宁等恶警对我已跟踪、监视很久。
十月十九日,我们八人被绑架后到送看守所的路上一直不停地讲真相,并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六一零单学志狠狠打了四个大嘴巴子。打得我脑子嗡的一下、眼前直冒金花,心跳加速,单学志说让你喊。当时有一法轮功学员抽搐了,我对恶警白宁说:“人都抽成这样了,送医院去吧!”白宁恶狠狠地说:“不用管她,死了才好呢,省得给我们找麻烦。”
到看守所上楼后,狱警石红(女)叫我面壁,我不配合,说:“我不是犯人不面壁。”这时,一武警手里拿着电棍噼里啪啦地放电,吓唬人。我向武警们讲大法真相,几个狱警不听,还骂人。在看守所单学志对我進行非法提审,并问了许多他们想问的问题,我坚持自己修炼“真、善、忍”,是好人,不是犯人,拒绝回答、拒绝签字。单学志说:“不签照样判刑。”我在心里说:你说了不算,我师父说的算。
在锦州市看守所我一切不配合:坚持“我不是犯人,是大法弟子”。
2、关“小号”时 依然善心关心警察未来
十月二十八日下午,李嵋珊等人来非法提审,两个犯人把我架到楼头,一好心警察说:“这老太太这样了,怎能下楼呢?出问题怎么办?出问题谁负责?”后来他们商量说让提审的人上楼来。
在回小号的路上,狱警石红不让犯人搀着我,命令犯人把我的鞋脱了,逼我光着脚往回走,我扶着墙吃力地走着,石红嫌我走得慢,时不时地在后面踢我的脚。李嵋珊等三人来到了小号(禁闭室),说:“老太太,怎么这样了?在外头跑得挺欢的,怎么现在这样了。”我说:“我啥样都无所谓,我都七十岁的人了,儿孙满堂,完成了我人生使命,死不足惜了,我早就放下了生死。我想到是你们哪!你们个个都是年富力强的,上有高堂父母,下有妻子儿女,你们这样做,将来怎么办哪?”李嵋珊问我:“十八日晚上,你上哪儿去了?”我告诉她:去救人去了。李嵋珊破口大骂:“还救人呢,就你这样,就判你七、八年。”我告诉他:“你说的不算。”
3、不穿马甲、拒绝劳动
看守所的规矩很多,主要是报号、穿马甲也叫号服、奴役。我认为信仰无罪,所以不穿号服、不报号、不干奴役活。每个监室里有二三十人,只有二至三人是大法弟子。晚上报号时,我说:“十号是大法弟子。”警察一听愣住了,说:重报,我又重复一遍:十号是大法弟子。警察瞅瞅我就走了。号头高春红打了我一个耳光,还威胁说,明天你还这样,我叫全屋的人每人给你一个嘴巴子。我说:别等明天,现在就打。犯人们没有一个人动。高春红瞅瞅我,悄然离去。等到第二天我还是这样报,警察和犯人们没有一个人有反应。我心里明白,坚定的一念,解体了另外空间的邪恶。
在接下来的八天里,白天的大部份时间,我是在小号度过的,晚上才被弄回监舍。有一天,上级要来看守所检查工作,石红生怕我曝光看守所的罪恶,借口说我不报号,将我又关進了小号。
被绑架后坚定一念:看守所的规章制度一切不配合。绝不向邪恶妥协。狱警让我穿马甲,我不穿。狱警石红叫来几个犯人强行给我穿上,然后,用手铐将我双手挂在窗户框上,直到晚上四点才放下来。之后,石红让犯人给我穿马甲(也叫号服),可刚刚给我穿上,不一会儿,我又脱下来了,一天,石红让犯人将马甲缝上,再给我套上。等警察及犯人走了后,我在师父的加持下,神奇般的脱下了马甲。他们回来后,惊讶地看着我!他们或许在想:双手双脚被铐着是如何脱下马甲的呢?犯人们为了给我穿马甲,她们绞尽脑汁了,有时晚上睡觉时把马甲盖在我的身上,我发现后把马甲扔了。
我在小号一直被迫害八天。回到监舍后,警察石红继续逼迫我穿马甲、报号、劳动。石红让犯人王佳迎和胡秋霞硬给我穿马甲,我不配合,王、胡两人就用胶带将我的两臂缠上,硬给我穿上,我被折磨得上不来气,等缓过气来,我就喊:“法轮大法好!”副所长吴艳又给我关進了小号。有时白天上来二三个犯人不厌其烦把马甲穿在我身上。也不知穿了多少次了,每天得折腾多少个来回。每次都被脱了下来。
一天上午,石红将犯人召集到放风场训话,说人人都得参加劳动,王桂霞、王彦秋(另一名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都得劳动。我接话说:“中国劳动法规定,六十岁就丧失劳动能力了,七十岁坐公汽就不要钱了,我都快七十岁的人了,还让劳动?!”石红说:“你闭嘴!”我说:“你这是知法犯法。”石红过来,给我四个大嘴巴子,又狠狠的往我的脚脖子上踹了一脚,由于用力过猛,致使我的脚脖子青紫疼痛了很长时间。
十一月二日,石红对我说:“你现在写个‘保证’,马上送你回家。”我回答说:“(即便)脑袋掉下来,保证不能写。”
这过程中,我一直喊“大法好!”十九日这一天,看守所没给法轮功学员饭吃。石红对我说:“你不能喊口号,你得参加劳动。”我回答说:“我不能这样做,我没犯法,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救人,为别人好,我按着‘真善忍’做人,有错吗?他们把我们抓来,是他们的错。”石红说:“你在我这儿,就得听从我的管理。”我说“那不行。”
4、殴打、“定位”酷刑
十月二十一日,狱警喊几名法轮功学员去照相,一狱警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回答说叫大法弟子,此狱警气急败坏地打了我两个大嘴巴子,嘴里还骂人。让我去照相,我拒绝,后被两个男犯人摁着强行拍照。之后,又让按手印,我拒绝了。
我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将我关進小号,并对我实施“定位”酷刑迫害,铐在一张木板上,人无法动弹,这样一直铐了三天三夜,导致我右腿浮肿疼痛,不能行走,就被扔在像冰窖一样的小号里遭受“定位”酷刑。由于四肢被固定住,不能活动,三天三夜后,我的腿僵硬、麻木,小腹疼痛,头晕呕吐,嘴唇干裂,口干舌燥,说话吃力,有时全身抽搐。等警察们将我的手铐、脚镣解开时,我的两腿已不听使唤了,特别是右腿,浮肿、疼痛,不能行走。
后来六一零单学志给我儿子打电话说:你妈都这么大岁数了,找找人给你妈弄出去。
之后,以白宁为首的恶警就开始恐吓、敲诈家属。结果,六名家属被勒索三万元至五万元不等,有一同修家的亲戚在北京公安部,他们没敢勒索钱。十六天后,于十一月二日,回到家中。
之前我的体重一百零八斤,在看守所承受十六天的迫害体重只剩下八十斤了,瘦成皮包骨。我的家人去看守所接我回家时,我已经被迫害的不能行走,是我儿子将我背出来的。
我和同修配合讲真相一直坚持至今,虽然七十四岁了,可是骑自行车去农村送资料、讲真相往返五、六十里地不觉的累。背着一大包资料去偏远地区步行四十多里路 ,往返四个小时就回来了。这一切都是师父给的,我非常感谢师父,感谢大法。
结语
在这些年的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我所遭受的苦难,只是千千万万个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中的冰山一角。在师父的一路保护下走了过来。弟子感谢师父的慈悲救度,我会万分珍惜这千载难逢的万古机缘,坚修大法到底。
我愿更多的人能够明真相,在善恶间做出选择。得到大法师父的救度。给自己与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