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鸿雁今年三十五岁,现在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今天和大家说说女儿鸿雁。
那是三十五年前的事。大姑姐从山东回来看我婆婆。见到我就乐呵呵的说:“她舅妈,我给你带来了宝贝!”说着抱起一个小娃娃,说:“我喂养她六个月了,现在喂奶粉就行了。你喜欢女孩,正好被我捡了,给你带来了,送给你。”大姑姐把孩子送到我手里。就这样我收养了这个女儿。大家都说我心眼好,救孩子一命。
大姑姐说,这孩子命苦,一出生就让她亲生父母给扔了。因为已经有两个姑娘,想生个男孩。没曾想又是一个女孩。超生要受严厉的惩罚,没办法就给偷偷的扔在村外。这孩子也是命大,命不该绝,被我的大姑姐抱回家。
我到公社给孩子落户口。公社的人员说我善良捡个孩子,走走形式,象征性的罚款两千元钱。这样才给落了户口。
我给孩子取名叫“鸿雁”,愿鸿雁给我带来好运。
鸿雁十三岁那年春天,急急忙忙跑進屋里找我说:“快去我奶奶家!我三婶那屋里好多人,说听法轮大法师父讲法,你也去吧!”我一進屋正好听到师父说:“来晚了,注意听”。就在那一天我得法了,我有师父了!兴奋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一晃修炼二十二年了。
鸿雁对我孝顺,婚后还时常回来看我,问寒问暖的,每到过年节就给我钱,让我买衣服、买吃的。我不要,她就急了,说,“我不是你姑娘吗?”越是对我好,我的心越不自在。想起远方有着她的生母,是不是也在思念她的女儿?女儿如今过的好不好?
我修炼这么多年了,师父让我们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我鼓起勇气决心告诉姑娘藏在我心里三十五年的秘密。
我打电话叫女儿回来,对她说:“告诉你一件人生大事,你风言风语听别人说的,是真的。你还有亲生父母在山东老家,是你大姑那个庄的。你大姑捡到你,把你喂养了六个月,抱给了我。你大姑现在八十多岁了,她知道你亲生父母家。听说他们还健在。我想,你回去和他们见个面吧。”
我姑娘说:“你们就是我的亲爸亲妈,我才不去认他们呢!”我说:“我们是把你当作亲姑娘一样,可是你想过没有,你都三十五岁了,你上边还有俩姐姐,你爸妈也应该将近七十岁了,一辈子没见过自己亲生父母,你不遗憾吗?妈是修大法的,没有别的想法。你不要怨恨他们,你大姑说了,她们那里一旦超生,不但要罚款,还要扒房、牵牛,家里有什么拿什么。你父母是不得已啊!你就当串个亲戚回家看看。要能相认,咱们不又多一门亲戚,多好呀!”
说到这,女儿点头同意了,压在我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地,我的心情也轻松、愉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