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发布《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迫害人权及宗教的人、迫害法轮功的人,拒发签证,拒绝入境。据评论,国际社会已从对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呼吁,走向实质性的具体拒签行动。金曙被举报。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一、伙同基层法官剥夺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权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于桂敏和杨秀花进行非法庭审。在法庭上,王磊律师首先就当事人于桂敏遭办案警察刑讯逼供、被毒打致伤的情况,提请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律师又以《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为依据,论证“迫害法轮功才是真正违法的”。审判长刘庆华却咆哮“不准提《宪法》”、“不准提《刑事诉讼法》”,还当庭威胁于桂敏“不准上诉,否则会判得更重”。竟然剥夺律师的辩护权,当场令法警将律师逐出法庭。
不久,刘庆华又写好解聘律师申请书,指派王龙怀去看守所,逼迫于桂敏在解聘书上签字。于桂敏拒绝签字,因此受到王龙怀的恐吓威胁。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王磊律师来齐齐哈尔市办案,当晚十一点半,在齐齐哈尔市站前“汉廷酒店”客房里,突然闯进两个警察,把王律师带到龙华路派出所刁难盘查。据现场警察说,他们也是受人指使才这样做的。
王律师到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控告刘庆华的种种违法行为,并向中院提交两份会见笔录:一份是于桂敏自述遭办案警察刑讯逼供的经过,另一份是于桂敏控告审判长刘庆华的申诉书。刑庭庭长金曙让提交本案辩护词,王律师答应随后寄给她。
时隔半月,金曙抵赖否认已经收到辩护词,且嚣张的说:“即使收到了,你也被解除二审辩护权了。”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下午,河南省王磊律师接到金曙打去的电话:“根据一审庭审的情况,通知你不能担任案件当事人于桂敏的二审辩护人。”王律师质问依据什么,金曙说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王律师深知那是“诉讼参与人扰乱法庭秩序”的条文,就对金曙说:“这件事分明是基层法院肆意违法,你却罔顾事实,颠倒黑白?!”
王律师非常气愤地说:“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与富拉尔基区法院沆瀣一气,他们视法律为无物,简直无耻透顶了!”。
二、“请不请律师都维持原判”
龙江县六十三岁法轮功学员詹淑芬,被龙江县法院一审非法重判四年,詹淑芬根本不会电脑,却构陷她常年利用互联网下载传播东西,(“公民言论自由”,上网自由,即便上互联网下载传播任何东西都不违法,以此构陷才真正违法)当庭律师把所有指控全部推倒上诉到中院后,金曙接见詹淑芬时竟嚣张断言:二审你请不请律师我们都不开庭,最终维持原判。
三、“没注意证据的事,名字没有,填上不就行了么?”
龙沙区法轮功学员李爱英,在被非法一审时,区法院法官梁凤凤根本不允许李爱英自辩,哪怕说一句,都会被粗暴打断制止,草草半小时,就将李爱英非法判刑四年。家属请律师打算二审时辩护,希望中级法院给主持公道,可金曙仍不给开庭,律师和她说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而且诉讼侦察、审判程序违法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律师举证李爱英什么事都没有、且取证人的名字都没有,是空的。让法院把她放回家。金曙竟说:“没注意证据的事,名字没有,填上不就行了么?”
四、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基层法院非法判刑 金曙维持原判
法轮功学员陈红,耿俊华;富区杨淑君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基层法院非法判刑,一审皆严重违法。上诉到中院,金曙都维持原判。
金曙作为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以上行径令人不可思议,唯一的理解只能是:之所以明目张胆执法犯法,一是因其法盲,二是小人得势狐假虎威。
孰正孰邪?中共讲假、恶、暴,极权暴政七十年,历次运动杀害中国人民八千万(不算六四学子和法轮功学员);法轮功讲真、善、忍,短短二十几年,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著作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真、善、忍普世价值超越国界、超越种族肤色,被世界人民赞誉。
如今中共病毒毒害世界,天人共愤,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天灭中共在即。
其实,所有的世人都是共产邪党的受害者,尤其被胁迫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及公检法司人员。你们天天能看明慧网和互联网,其实那是上天慈悲给你们了解真相选择未来的机会啊!人生天地之间怎能助纣为虐与邪恶的组织为伍呢?抓住时机,从内心和行为上真正的退出中共邪教!不管你们怎么参与迫害,作为修炼的人深知你们未来可怕的下场,还是希望你们在所剩不多的时间里,将功补过,救赎自己。人在做天在看。每一丝善念、每一个善举,都是你生命走向未来的希望。
金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