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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郑桂香面临被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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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郑桂香,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被绑架,至今被非法关押看守所已近七个月了,丹东振安区检察院已将构陷郑桂香的案卷非法公诉到丹东振安区法院。
据悉,主管案子的是现任丹东振安区法院刑庭副庭长王柯丁(女,30多岁),办公电话:2277353。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郑桂香在珍珠泡华孚附近的大市场讲法轮功真相,被丹东振安区太平派出所几个警察强行绑架到派出所。郑桂香的儿子在外地打工,派出所警察告诉她的儿子去所里拿她的衣物。郑桂香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下旬的一天,与郑桂香相识的好心人替儿子到派出所拿郑桂香衣物时,遭办案人陈龙的盘问。她告诉派出所的警察郑桂香是个好人,没有违法,应该释放她,陈龙推脱说案子已不归他们管了,已经送检察院了。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郑桂香的儿子从辽阳到丹东太平派出所要求释放妈妈,办案人陈龙说:“你早干什么了?案卷已到法院了。”他又到振安区法院,案管科的人说案卷还在检察院。家属经打听,“案子”还在振安区检察院公诉科陶霞手里。

亲友打电话给陶霞:“郑桂香没有违法国家任何法律,你们立案的依据是什么?”陶霞不予回答,并立即挂断电话。作为一名公诉人,心知肚明法轮功学员根本没有违法,却昧着良心,仍然依据中共的迫害政策办案,用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指控法轮功学员,致使多位法轮功学员遭冤判。

据悉,丹东地区还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他们不仅有家不能回,还要在看守所被迫做奴工。有的被非法起诉,有的面临被非法庭审,有的面临送监狱迫害。

自中共建政以来,运动不断、灾疫不断,中华儿女受苦受难。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邪恶集团残酷打压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二十余年,法轮功学员没有被打垮,仍旧一如既往的慈悲向世人讲真相,只为让世人认清中共,不与邪恶为伍,不要等到天灭中共时免于被淘汰,他们的大善之举感天动地。

正告丹东振安区法院办案人员,认清中共邪恶本质,停止非法庭审,依法撤案,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还法轮功学员清白。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01 区号:0414
传真:4144163值班电话:2277303

院领导 宋丹:院长办公:2277288 手机:13942599336
张殿柱:副院长 2277366 15842556867
李健:副院长 2277333 13304951133
张连碧:副院长 2277388 13842500981
高锋:纪检组长 2277282
崔健辉:专职委员 2277282 13942500193
姜玲:专职委员 2277338 13942509575

执行局 孙晶:执行局局长办公:2277313 手机:18641519107 13942580117
尹利明:执行局副局长 2277316 18641519182 13304156682
郭忠仁 13358781609
杨倩怡:工作人员 15841518007
郭丹:副庭长 2277318  15698977066
马会颖:审判员 2277212  18641519133
徐勇超:助审员 13029206977
常菲菲:助审员 2277295 13050391687
刘君:审判员 2277319 15698975766
刘志军:执行员 15698979277
赵寄民:执行员 2277323  18641518353
蒋守胜:工作人员 18641519295
董俊松:执行员 2277339  18641519279
于蔚蔚:书记员 15942520286
解鑫洋:工作人员 2277317 15641518732
郑晓蕾:工作人员 13591516205
姜晓蕾:书记员 2277313 18841557120

九连城法庭 李丹:庭长办公:4165880 13358778972
曲文丹 :审判员 4165121 13674158385
董景辉、刘代生:审判员 4165131 15141581339
张瑶、崔倩:书记员 4165040
刘悦:速录员 4165040
法警队 侯明、李瑞、姜、郑、许仁木、郝奇、赵鑫、沈立伟、吕东:辅警办公 2277370

办公室   李晓军:副主任办公:2277289 15842590333
浦慧媛:书记员 13841500765 李洪波:书记员 2277376
王晓萍:财务 2277289
王蕾、冷静:工作人员2277290
潘超:档案员2277291
刘冠男:书记员 2277291 13591510519
孙晓宇:工作人员2277291

立案一庭 刘丹:庭长办公:2277307 13190247779
王媛媛:审判员 2277296 13942547972 田晓菲:审判员2277296 13941599756
张扬:助审员 2277306
李倩文:书记员 2277359
董高宇:工作人员 2277306

立案二庭 赵炳庆:工作人员 办公:2277311 13842587272
杨莎莎:书记员 2277302

刑庭 王柯丁:副庭长 办公:2277353
宫莹:工作人员 2277353
房兴堂:书记员 2277315
孔舒悦:陪审员 2277315
刘敏:速录员 2277353 150415998115

五龙背法庭 王楠楠:庭长 办公:4101993 13898528686
马锐:审判员 4106993
李中翔:助审员 4106993
孙雷:助审员 4106993
温承艳:工作人员 4106993
郭嘉欣:书记员 4106993
王丽娥:速录员 4106993

政治处  王瑜鹏:主任 2277368
研究室 汪洋:副主任2277368
周向东:工作人员 2277368
张虹:书记员 2277333
贾涵淋:书记员2277388
王珞、常龙:工作人员 2277331
评查办  赵峰:主任 2277355
李凤叔:工作人员 2277355

审管办  潘坤:主任  2277330 13842502122
王德意:书记员 2277350

民一庭  黄静:庭长  2277322 13009214321
洪颖:助审员  2277295
朗悦 :工作人员 2277321
毕克玉:陪审员 2277322
候国丽:速录员 2277321

民二庭  于云峰:庭长 2277360 13942558401
回旋:助审员 2277351
金胜娟:速录员 2277360

民三庭  赵方华:庭长 2277336 15141584200
佟乐:工作人员 2277336
汤慧敏:速录员 2277320

行政庭 林杨:庭长 2277325 13050358555
尚丽:助审员 2277325

审监庭  仲伟民:庭长 2277359 13194156910

法警队 姜勇大:队长 2277328 13342178989
隋祖光:副队长 2277328
陈昕:副队长 2277310 13941540115
王雅娟:法警 2277310 13841555757
邹德明:法警 2277310 13941536306
刘旗:法警 2277370
刘海涛: 辅警 2277335 13009201429
王祥光:辅警 2277370

车队 赵进、冯军、姜云龙、张伟侠、于成军、王政坤 2277293
赵勇、季晓光、刘刚、纪振龙、张鹏、纪占生 2277293
门卫 田兆成、刘威 2277356
监控室:2277301 安检通道:2277305 办公楼安检:2277369
物业经理:郭丽 2277378
保洁班长:杨凤秋 2277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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