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打盆中松

更新: 2020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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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由于我给市长写信反映退休金问题,我再次被绑架進了看守所。

早上起床,走進放风间,我看见倚墙而立着一盆小松,它张开的松枝象一层层宝塔,在肃杀的秋风中轻轻摇曳,经过一夜秋雨的沐浴,苍翠碧绿的松针抖落下滴滴尘珠。

我想,它如果生长在高山上或者在肥沃的泥土中,一定会长成一棵挺拔的参天大树。不幸的是,它却被移栽到了狭小的花盆里,关進了这囹圄中。虽然它在高墙中不能尽享阳光,它的葱茏,却向我展示着它顽强的生命力和坚强的毅力。

我在心里为它吟出一首小诗:“雨打盆中松,轻抖尘中珠,客居南冠营,翠比泰山松。”

上午八点,大家坐在铺板上准备例行点名。我坐在最后一排,我盘上腿。牢头说不准炼功,否则她要被处罚。我说:“等管理来了,你告诉她我在炼功,就没有你的事了。”于是,我做好了准备。

不一会儿,张管理進来点名,见到我盘着腿,她走到我面前:“你在干什么?”“我在炼功。”“啪”!她抬手打了我一个耳光。

“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马上仰头大声呼喊起来。她一愣,吓住了,走了出去。一会儿,她将值班杨所长找了过来。

我被叫出去。外面是一个四合院的院坝,中间是个花园,有葡萄架,种着花草。所长是个四十多岁的人,他带来一个男犯,准备把我关進禁闭室。

“你喊什么喊?这里不准高声喧哗。”所长说。“她打我。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继续不停的仰头大喊,我要让这个院子里所有的犯人都能听到这声震寰宇的九字真言。

没想到所长竟然说:“又喊,又喊!”我知道是师父在借他的嘴鼓励我,我使劲喊。等我停下后,所长问我:“你想干什么?”我说:“我按照宪法规定,向市长写信反映退休金问题,却被绑架到这里来,我要写控告书。”他说:“你写啊,那是你的权利。”我说:“我没有纸和笔。”“你把纸和笔给她。”他对旁边的张管理说。“你们法轮功肯定要平反。”我没想到他还是一个善心未泯有正义感的人。“你先下去。”他对旁边他带来准备收拾我的那个男犯说。

“我不做犯人做的任何事情。不做生产、不做卫生、不参加跑步、不穿号服。”我提出一系列要求。所长说:“你不做算了。我还可以让你和关在这里的法轮功见面。”随后他吩咐张管理不安排我做犯人做的任何事情。

果然第三天,张管理就叫我和隔壁一个已经在看守所呆了一年多,被非法判刑八年的男同修见面,叮嘱我们不许说案情,我想,谁要说案情,重要的是把新经文告诉同修,那时刚出了师父的新经文《济世》。

每天上午八点半点完名,我是唯一一个穿着便服站在门口观看四十多个舍房几百人穿着“黄马褂”号服,围着花园转圈跑步的人;看守所每个月都要搜查舍房,所有的犯人都要蹲在放风间,一个个被搜身,只有我一个人站在那里。

看守所将大法弟子与死刑犯一样進行重点监控,每个人都要照相、验血、打手印,我一概拒绝。

有一天下午,所长带着一帮男犯,叫我们全部去照相,所有的人都照完了,让我去照,我不去,于是两个男犯就将我拖出去,架住我站在照相的木架子前,木架子是量身高的,照片上要显示身高,我将头低着,闭着眼睛。

事后,有人告诉我,我照相的时候,看见所长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但最终他没有下令处罚我,而是保持了沉默。

我每天四点就起床开始炼功。几天后,另外一个新来的年轻所长将我关進了禁闭室。我一共坐过三次“小间”,一次半天,一次一天,一次三天三夜。小间仅一平方左右,我的双手被铐在椅子的扶手上,脚被铐住固定在椅子上。铐子的内沿有锯齿,手脚一动,锯齿就勒進肉里很疼。

我坐在里面就开始不停的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禁闭室在一个黑暗的巷道,我的喊声听起来发瓮。我后面还有两个小间,关着男犯。旁边的监舍是男犯。后面小间的男犯问我喊的是什么?我就一个字一个字的告诉他,他也开始跟着我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很高兴。

为了抗议对我的迫害,我决定绝食。除了喊法轮大法好,我就背《洪吟》

夜晚,满屋都是秋天的蚊子,我穿着短袖衣服,戴着脚镣手铐,如果被蚊子叮咬,我又不能动,那可难受死了。但奇怪的是,三天三夜中,我竟然没被蚊子叮咬。

三天后,我走出“小间”时,我的牙齿已经松动,我写了一个要求去医院做体检的报告,我想留下邪恶迫害我的证据。我本想继续绝食抗议,但一个死刑犯将一个大大的梨子塞進了我口中,我悟到是师尊在点化我(离),让我吃饭。

当天夜晚,我又四点钟起来开始炼功。从此,再没有人来不让我炼功了。有时候白天干活,二十平米的狭小空间,到处堆着原材料,我没有地方打坐,就用两个塑料小凳子在放风间拼起来坐着发正念。巡视道上的警察看见还说让我找个地方坐下,这样危险,别摔下去了。

有时犯人们在干活时,我就写真相文章,将这些文章塞進做好的月饼盒或档案袋中,或者在头痛粉袋子里写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希望有缘买到的人能看到这些大法真相。

在看守所呆了几个月后,要开庭的前几天,来了两个律师,说他们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来为我辩护的。如果我同意他们做我的辩护律师,需要在一份文书上签字。我想起第一次开庭时,给我指派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竟然是洗脑班的工作人员。所以这次我毫不犹豫的对他们说:“我不需要你们的辩护,我要自辩。”

在法庭上,我看了看周围,没有一个人参加旁听。一会儿,公诉人和法官及陪审员们入场,庭审开始。

法官:“你需要申请回避吗?”我说:“如果你们不愿意助纣为虐,可以申请回避。”

对于法官、公诉人提出的任何问题,我全部以“拒绝回答”作答。公诉人向我展示在我家搜走的大法资料及器材照片。庭审程序進行到最后,由我進行最后陈述了。

我说:“法官给我栽赃陷害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我想用以下几点来说明这个罪名不成立:

“能利用一个组织对国家的法律实施進行破坏的人,一定是这个组织的领导者,比如江泽民就利用了中共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邪教组织,破坏国家对信仰自由的法律实施。我仅是一个无职无业的家庭妇女,没有任何人会听命于我去破坏国家的法律实施。

“关于利用,我只是利用了自己的四肢,伸伸手、盘盘腿。利用了自己的积蓄、电脑设备和知识,编印了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大法弟子打印自己师父的讲法经文,告诉世人法轮功的真相,何罪之有?

“何为邪教?我认为凡是反对、迫害、镇压‘真善忍’信仰的一切组织都是邪教组织。法轮大法从来没自称过是教。中共才是最大的邪教。”

我还在庭上提出控告,控告警察抢劫我的私人财物,我说证据就是你们手中的照片。

晚上在铺板上打坐时,我回忆着今天的庭审经过,不知道我在庭上的表现如何?当我打坐完毕,睁眼一看,居然我的被子上放着一个大大的金黄色的广柑!我心里一阵激动和感动,眼泪流了下来。我知道这是师父给我的鼓励。

庭审结束将近两个月后,我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

跟我同一舍房中的每一个人,我都告诉过她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给她们讲过真相,劝过三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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