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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银汝、吴杏英遭受的冤狱迫害

更新: 2020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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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苏州陈银汝、吴杏英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分别在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九年被绑架,后被分别非法判刑三年九个月、一年,目前,他们已结束冤狱回家。

原少校军官陈银汝被冤狱三年九个月

陈银汝,驻苏州坦克十师三十八团营长转业军人,曾为少校军官。转业后,曾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任客户经理。因不放弃信仰法轮功,陈银汝曾两次身陷冤狱。第一次是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无锡监狱;第二次是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依然被关押在无锡监狱。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在离家门口不远,陈银汝被一个便衣拦住,然后又突然窜出来几个人,三个便衣、两个警察在马路上,把陈银汝绑架到停在路边的汽车上,劫持到苏州娄葑派出所。当天晚上八点,陈银汝被送到苏州黄埭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非法庭审陈银汝。两位辩护律师为陈银汝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公诉人苏云姝构陷陈银汝在某地发放法轮功资料,苏云姝将录像“证据”当庭播放,结果,录像里只有两个骑电瓶车的男子背影。辩护律师称,我和陈银汝认识了有六、七年了,他的体态特征我非常熟悉,监控录像中出现的两个骑电动车经过的男子背影,根本不是陈银汝本人。陈银汝也当即指出,这两个人都不是自己,特征明显不一,骑的车子型号不一,根本就不是陈银汝的车。

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理应受到法律保护,散发法轮功真相完全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向人们诉说法轮功被栽赃的冤屈,是合法的,理当是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是全人类的普世价值,而恰恰是人类所缺少的,多方面说明陈银汝无罪的,相反是应当受到人们的尊敬才是。

在两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后,法官童康对陈银汝非法判刑三年九个月,罚款五千元。之后,陈银汝的亲属不服,提出控告和上诉。九月得知,二审不开庭审理,直接判定维持冤判。陈银汝被劫持到苏州监狱。

二零一八年二月份,陈银汝亲属委托律师到苏州监狱做申诉。律师会见陈银汝的过程被监狱的三个警察全程监视和录音录像,三个律师被阻止接见,最后,申诉不得。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七日,陈银汝结束了在苏州监狱三年零九个月的非法关押迫害,于上午九点多,走出监狱大门。现回到家里隔离。

法轮功学员吴杏英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早上六点十五分,苏州盛根生和吴杏英老夫妇的家中,闯进十三个警察,将他们劫持到派出所。

盛根生今年七十四岁,残疾人,左眼球是假体,右眼视力只有0.3,持三级残疾证。吴杏英老人,七十四岁,吴杏英的姓叫派出所发身份证时写错了,本应该是胡杏英,派出所的态度傲慢硬是不予更正,于是胡杏英就变成“吴杏英”了。

后来,盛根生老人回家后说:“我和老伴一同被绑架到苏州黄埭派出所后,就被强行分开,当晚十点多,我听到自己所在的审讯室外面有警察在对话说,‘叫六个人陪她去医院,血压已经190多了,还不去医院,出了问题,怎么办?’”于是盛根生得知妻子吴杏英被送到了黄埭医院。

盛根生又说:“我听到他们在外边说叫我老伴吃药,她不从,然后他们用什么强制手段,我就不知道了,后又得知老伴从医院被直接送到了黄埭第四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吴杏英遭苏州市吴江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吴杏英被吴江法院非法宣判一年,勒索罚金一千元。后吴杏英被隔离,于五月二十三日隔离结束,已平安的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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