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管理中修自己、证实法

更新: 2020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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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我是一名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的年轻大法弟子,在進入社会工作几年后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在公司管理这个岗位上遇到了很多对人心的考验。

今天的中国社会道德水平下滑的很厉害,很多行业都有潜规则和不良习气。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是按照常人的标准去做,还是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来衡量,是对每个修炼人的考验。当我们真能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去对待时,周围的人,无论是同事还是合作伙伴,都会在我们的正念影响下越来越正,人心向善,公司的事情就能顺利的完成,甚至达到超常的效果。

一、勇于面对错误

在过去公司经营上受到行业潜规则的影响,有些业务属于在合规上擦边的做法,甚至有些完全就是不合规的业务。当时我没能严格按照修炼人的标准对待自己,对工作的处理也是和常人一样的做法,哪些业务能带来收入,哪些业务能扩大规模,就同意去做。哪怕这个业务在合规上有问题,也会尝试用常人的方法绕开,使得表面上合规而实质还是不合规。这些做法都为公司埋下了隐患。

一天,我突然收到合作机构的消息,说有一笔合作的业务存在风险,要求我们重点关注。我仔细一看,才发现这次合作是我们公司把公司的资质借给另外一家公司(“甲公司”),以我们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而实际上是甲公司在操作,而甲公司在操作中存在巨大的风险,可能带来金额很大的亏损,甚至未来还可能涉及民事和刑事责任。

了解清楚这个情况后,我非常震惊,这次合作是我之前同意的,没有预料到会有这么大的风险在里面。当时出借资质给甲公司,是因为之前都和甲公司合作过正常的业务,他们表现的也很正常,怎么这次会造成这么大的风险呢?

遇到这么大的问题,我赶快向内找,静下心来找自己的不对:出借资质的业务很明显不符合大法真善忍中“真”的标准。之前有同修在交流中提出了这个问题,当时我还找借口搪塞了过去;之所以我同意進行这次合作,出发点纯粹是为了获得出借资质的利益,和公司正常业务没什么关系,这个出发点就是错的。

找到了自己的问题后,我明白了这都是自己心不正带来的麻烦。作为一个修炼人,不应该推卸责任,也不应该有侥幸心理,应该尽力的去挽回损失,面对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后果。由于这次风险事件涉及到的合作方众多,业务流程比较复杂,公司请了专业的律师团队梳理事件经过。律师最终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先不上报给监管机构,继续和甲公司合作寻求降低损失的可能,未来也许这次风险事件不会扩大,公司业务也可能不受影响,但是涉及到不合规的操作会越来越多;另一个方案是直面问题,立刻终止和甲公司的合作,将不合规的业务导致的风险事件上报给监管机构。这样监管机构很可能立刻就会给我们公司一个处罚,同时风险事件曝光后是否会对公司资质产生影响、其它正常合作的机构是否会终止合作、会不会多年创业的付出就因为这次风险而付之东流,这些念头一时间都涌了上来。

但是我想作为修炼人,就应该按照大法的标准去做,要诚实的面对问题。作为行业中的一员,发现了行业中的违规行为和风险时有责任和义务去制止并上报给监管机构,不应该去纵容或配合。之前由于对个人修炼的放松没有及早意识其中的问题,现在明确意识到了,就应该赶快纠正。即便监管机构会给我或公司处罚,也是因为之前开展的不合规业务,而不是因为现在这个上报的行为。如果继续和甲公司合作,希望风险事件能够不了了之,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要掩盖自己的错误。还是放不下利益。修炼人衡量一件事情应不应该做,不应该权衡利弊,而应该按照修炼人的标准去辨明对错,怎么做是对的就应该怎么做。悟到了这层理之后,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首先,我先和公司股东、管理层说明了事件经过、解决方案和我的选择,也有人提出是不是可以先等待一段时间,观察下事情的发展再做决定。我理解常人的这个想法,就和大家深入沟通了做事情先判断对错、而不是先权衡利弊的想法。沟通中能感受到大家的善念越来越强,按照最正确的方式做事,后面无论什么结果都能够接受。然后我和律师说我们的选择是要及时纠正错误、上报监管,律师说这样的选择意味着在开始要迈过一个坎,就是监管可能的处罚,但是后面会越来越明朗。律师这话也在点醒着我,于是我们连夜整理出风险事件报告,尽快汇报给监管机构。

为了引起监管机构的重视,我和同事几次去监管机构现场,争取到了当面汇报的机会。在当面汇报中,我们详细的描述了事件的前因后果、我们当初的问题、当前情况下怎么能尽量降低损失。我说我们希望尽到自己的责任,发现问题后一定会反思和改正,也希望这次事件能引起行业的重视,能净化行业中一些不良行为。

监管机构处理此事的负责人,最开始很不理解我们为什么要如此主动的上报自身的问题,听完我们的叙述后,很肯定我们对待错误的这种负责任的举动。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要不要将这个风险事件告知给我们其它的合作机构。正巧当时有一家乙公司要和我们新合作一个项目,这个新项目的前景很好,对公司业务拓展助力很大。而且为了新项目,乙公司的负责人也做足了工作,已经通过乙公司内部的项目审批会,马上就要启动了。我想到修炼人要做到真,同时放下利益之心。作为负责任的合作伙伴,我就应该把公司新出现的问题告诉乙公司的负责人,由他来判断是否应该继续推动新项目。即便这样可能会使新项目终止,但也不能对他们隐瞒。这样我非常坦诚的和对方说明了当前的问题和可能的影响,也诚恳的表示这给对方添了不少麻烦,对方的任何决定、包括终止项目我都能接受。乙公司的负责人在听完我的讲述后说,你们之前风控合规这方面也是不太注意啊,但是态度还是很诚恳的,和你们合作我更放心了,项目启动的节奏听你的。

我听了之后很受触动,心想真是按照大法的标准去做,对周围人都会有正面的影响,事情自然就往正面转变。工作中,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犯错,重要的是犯错之后能不能真正去面对,找到犯错的原因,尽力去弥补,以后避免。大法中圆容不破的智慧也包含了这一层法理,真能诚心的按照大法去做,就是在证实法。最后我们商定新项目分批逐步启动,没有影响之前的计划。

除了乙公司外,公司还有几十个类似的合作机构有存续的合作项目。其实这个时候公开渠道没有任何有关这次风险事件的信息,也有朋友提醒是不是没有必要让所有合作机构都了解此事。但我觉的作为修炼人,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就应该以诚信为基础,做事为别人着想。这些公司的负责人也应该知晓我们公司当前的情况和风险,同样由他们来决定存续项目如何处理。这样就由同事和我分别打电话给这些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描述风险事件和对公司业务可能的影响。这过程中,有能够信任我们继续保持合作的,也有希望保持沟通随时更新事件進展的,也有要暂时中止合作等待情况明朗后再看是否恢复合作的,但是大家都表示我们这种真诚沟通的态度值得肯定。

最终,我们收到了监管机构的处理决定,但处罚很轻,基本不影响业务开展;真正操作引发风险的甲公司团队受到了处罚;公司的合作业务在受到短暂的影响后很快恢复。更重要的是,我在这次风险事件中认识到要按照修炼人的标准去做,有了错误,要坦诚的面对,真心的改正,尽力弥补损失。公司的股东、员工和合作伙伴,在经历这次风险事件后,也都能更有正念,更能从正面认识问题了。

二、依照大法法理归正业务

通过这次风险事件后向内找,我发现進行合作的出发点就有问题,是因为有求名求利的心,我才同意那次合作。静下心来仔细思考公司的业务,发现有不少都是在求名求利的基点上开展的,公司的运作方式上也很不规范。我以前的想法是公司要先发展起来,到一定规模之后再逐步规范。在修炼中我逐渐认识到,开公司和做其它事情一样,基点摆正才能把事情做好,才能進一步发展。而公司运作上存在的问题,多半都是因为人心在起作用,比如为了短期利益突破合规,怕麻烦不严格执行规范制度,怕失去业务发展机会和合作机构進行利益互换等等。

在和同修的交流中我们悟到,作为修炼人就应该用高标准要求自己,在运作公司上也要用高标准要求,要成为行业的标杆。做的每一步决策基点都要摆得很正,不是出于私心,而是出于对行业、对客户、对合作机构负责任的公心,这样才能健康发展,成为别人遇到问题时的参照。所以我们下定决心,去掉利益之心、怕麻烦的心等人心的执着,将公司现存不正的业务模式都归正过来。公司运作上存在的漏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有些业务是用不合规的销售方式拉来的,有些项目是以个人的名义進行管理,公司在财务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

首先处理的就是不合规销售的问题。过去我为了让公司快速发展,对于带来合作项目的人都给予一定销售费用。有些人本身就是潜在合作机构的高管,希望我们在项目合作起来后将销售费用返给他,这相当于在给回扣,是我们绝对不能做的。我们先在公司内部达成共识:公司发展目标要高远,不合规的事情就不应该做,哪怕是表面上看来会影响短期的销售结果,所以公司内部对于不合规销售有了明确的原则和限制。但是和这些人前期都签了合同,我们单方面终止合约属于违约,继续履行合同又属于不合规。我们就和这些人都做了详细的沟通,说明了我们这么做的出发点和目地,希望他们能够理解并配合中止合同,涉及到利益问题的时候我们这边就多承担一些。这个过程也在考验我们是不是真的放下了利益之心,不是为私的去考虑问题;是不是真的能坚持用修炼人的标准来衡量对错,而不是用常人的思想来权衡利弊得失。这样沟通下来,大家的反馈也都比较正面,表示充分的理解和接受,这类情况基本上得到了妥善解决。

项目合作中还有更复杂的一种情况,所有销售行为都是合规的,但是合作机构往往会提出一些利益互换的要求,希望满足这些要求才能進行合作。初期我们也進行了不少这样的合作,但是后来越来越明显的感到,这类合作的出发点有问题,尤其有可能会伤害到最终客户权益的时候。最纯粹的合作应该是合作机构觉的我们在项目中能发挥我们的能力和价值,为了把项目共同做好来進行合作。我悟到如果大家都在最纯正的基点上做事,行业就能够逐渐净化,做的正、做得好的公司能够发展起来,对客户对社会都会有正面的影响。我们就从自身开始做起,尽量影响周围的合作机构,让大家的价值观越来越正,这就是我们的责任。其实所谓复杂,都是人心放不下。按照修炼人的标准来衡量,事情都变的很简单。我们就逐步停止这类合作了。

在处理其它问题,象规范财务管理和规范项目管理时,也是一样,最重要的就是找到我们做事的出发点。作为大法修炼人,出发点应该非常纯正,要为每个环境中正的因素负责,不要掺杂个人的私心,这样才是在证实法,做出的事情才是给未来留下的参照。从最表面上讲,做事情要先判断对错,而不是在利益上去权衡得失;对的事情就坚持去做,错的事情看起来再有诱惑也要抵制。在日常管理中我和大家不断的强调这一点,希望这个价值观能成为公司文化的根基,也能深入每位员工的内心。

三、在慈悲中对人负责

在公司管理中,我一直面对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让公司发展的更好。在创办公司初期,我认为公司发展是靠先進的技术经验。之前我在行业内领先的公司工作,看到了先進的技术手段能更好的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对于项目的理解也比其它公司更深入,所以决定离开原来的公司進行创业。创业过程中,我认识到光靠我一个人的技术积累是不够的,因为这些技术积累只能领先一段时间,但是很快就会被别人赶上,那时就没有技术优势可言了。

我认为需要设计出一种能够迭代创新的组织架构,打造这样一个团队,让每个员工象零件一样相互配合、自动运转,这样公司就有更可靠的核心竞争力了。但无论是技术经验还是组织架构,别人也都会想到,也都能去实践,这些都是站在常人层次上的思考,起到的作用和常人都在一个层次中。在这个层次上看,我们公司和其它公司是竞争关系,我们的秘方,比如说技术经验或者组织形式,被其它公司复制了都会影响到我们自身的利益。这样想就会很小心的保护知识产权,甚至于员工之间也不太鼓励合作,以避免更多的员工来交流相关知识。我也意识到这样的想法不太对劲,但是修炼没有升华上去的时候,就没有更大的智慧来看待这一切,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就在低层次上打转。

直到有一天在学法中,我学到师父讲大法:“佛是不讲穷的,是为富的,生命就是财富,才能使你的世界繁荣。那都是财富,每个生命都是财富。”[1]我感觉在这个问题上豁然开朗,在和同修的切磋交流中,我更明白的悟到:生命是宇宙的财富,宇宙中的种种辉煌都是生命创造的,德和业力也维系在每个生命上。每个生命都可以起到证实法、维护法的作用,法中的很多机制也是通过不同层次的生命在起作用。用这层理来指导公司管理。我理解人是公司最大的财富,包括员工、股东等每个人。公司中的所有工作都是人来完成的,每个人的境界不同,每个人带的德和业力不同,做出事情的效果就不同。公司要想发展起来,关键就是每个人的境界都能够提升上来。作为公司的管理者,不是以“事”为核心,而要以“人”为核心。不是把员工变成零件,而是应该以提升人、培养人为目标,去激发每个人的正念和善念。这样做,管理者的出发点就是无私的,是慈悲的,是在为别人负责任。即便有些员工未来可能离开公司,这也是在为行业、为社会培养人才。师父讲:“如果一个民族是真正善良的,业力一定会小,也绝不会有战争的出现,因为大法的原则不允许,宇宙的特性在制约一切”[2]。因此会发展的更好,这不是因为有什么秘方,而是境界的提升带来更大的智慧,能够无私的看待这一切,能为别人负责。如果行业内其它公司也这样做,不仅不会影响效益,而是大家都在为行业发展起到正面作用。这样看,公司之间就不是竞争关系,公司与员工之间也不存在对立。用这层理来指导,如何处理公司管理的问题就很明确了。

有一次,负责项目事务处理的一位同事提出了离职申请,因为他现在的工作离老家比较远,他希望回老家工作能更好的照顾父母,也觉的当前的岗位没有涉及项目管理的核心部份,上升空间比较有限,以后不一定能扎下根生活,当天正好有一个不错的在老家的工作机会给他。我能理解他的想法,同时考虑到他在之前的风险事件中能够坚持原则,有比较强的正念,风险事件处理过程中也获得了很大的提升,我希望能够给他提供一个更好的选择。结合他的背景和经验,我把项目管理中的核心部份划分出一部份工作,为他设置一个新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这个岗位的上升空间就大了很多。为了使他能够胜任新职责,我设计了一系列的培训计划,帮助他提高新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经验。我把这些想法和他沟通了之后,他非常高兴,当天就回绝了老家的工作机会。后来我们按照计划進行培训,他在新岗位上也非常尽心尽力。

在日常的每件事情的处理中,都体现着能不能为人负责、为每个员工的提高奠定基础。越是没有私心,就越能够慈悲对待,这就是修炼人正念的体现。比如在风险事件之后,我们在全公司层面進行了深入的反思和总结。希望每个人在工作环境中都能得到提高,能够与人为善,理性的看待问题。这样也破除了每个人头脑中一些不正的观念,为讲真相救人打下基础,这才是大法弟子应该完成的使命和责任。

以上是我在修炼过程中的一些理解和体会,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须学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浅说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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