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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市公安局宋学录任国保大队队长期间的恶行

更新: 2020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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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宋学录,在2006~2009年任国保大队队长期间,多次参与、指使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包括骚扰、监控、绑架、抄家、敲诈勒索、拘留、劳教、判刑、酷刑折磨等等,致使很多法轮功学员失去自由,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家庭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据不完全统计,宋学录任国保大队队长期间,至少有48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其中被非法拘留的有41人次,被送洗脑班的有2人,被非法判刑的有10人,被非法劳教的有24人,被迫害致死的有6人。

三年间,宋学录亲自参与、策划的对法轮功学员集体绑架案就有两起:

1、鸡冠山镇八名法轮功学员集体学法被绑架、非法劳教

2006年3月13日晚8点,丹东五龙金矿派出所所长、警察刘学峰伙同丹东国保大队、凤城国保大队宋学录,鸡冠山派出所于洪喜、孙新,薛礼村原大队书记曾祥贵(已遭恶报死亡)、朱玉春等带着八辆警车,绑架鸡冠山八名法轮功学员:刘成国、宋丽、刘亚芹、鲍淑贤、石桂香、刘燕、尹玉欣、刘福学。

刘成国在鸡冠山派出所被四个恶警暴打半个小时,被于洪喜打面部几十拳,当时脸就肿得高高的。宋丽被恶警于洪喜、孙新打掉一颗牙,两颗门牙被打松动,恶警直到把木棍打折了才停手。一个多月后,刘成国被非法劳教两年,送往本溪市威宁营教养院。其他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一年。

2、六名法轮功学员集体学法遭绑架,两名判刑、三名劳教

2008年3月23日下午,凤城市国保大队出动两辆警车,国保大队长宋学录带领七、八个警察(便衣)张平先、辛红旗、陈斌、王金波等人,闯入王书清家,将正在一起学法的王书清、赫平、刘淑双、夏艳、徐德芹、徐振贵六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公安局,并对六人非法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光盘、真相资料、护身符、电脑、打印机等。

2008年12月,在政法委副书记李洪泉的授意下,凤城法院对王书清非法判刑3年,对赫平非法判刑1年半。刘淑双、夏艳被非法劳教1年。徐德芹于被绑架当日走脱,后在宽甸县被绑架,被非法劳教2年。徐德芹的父亲徐振贵被放回家,因受到惊吓身体出现病状,此后越来越重,2010年离世。

宋学录任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员统计:

2006年:17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被非法劳教:梁运成、鞠世淼、刘成国、宋丽、刘福学、刘燕、鲍淑贤、尹玉欣、刘亚芹、石桂香、于丽;被非法判刑:马育新、刘英梅、佟淑芳、李芹;被迫害致死:李秀秋。

2007年:6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被非法劳教:吴娟、张庆贵、孙忠琴、李秀芹;被非法判刑:张庆贵;被迫害致死:杨成香。

2008年:14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被非法劳教:王书清、刘淑双、夏艳、王桂新、王春珍;被非法判刑:陈尚、王书清、赫平;被迫害致死:温景松。

2009年:11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被非法劳教:梁运成、徐德芹、李杰、孙玉芹;被非法判刑:刘银凤、冷冬梅;被迫害致死:付玉芹、郭萍、张喜善。

个人信息:

宋学录(Song,Xuelu),男,今年58岁,家住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馨康花园12号楼,2006-2009年任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2009年调凤城公安局禁毒大队,现任凤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手机:13704952560 住宅:0415-8152155
妻子白丽(Bai,Li),工作单位: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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