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东韶关市蔡青被非法判刑四年上诉

更新: 2020年04月18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韶关市武江区法轮功学员蔡青,2019年12月30日被韶关市曲江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蔡青上诉,等待二审。

蔡青,男,38岁,上海某外资企业高级工程师。2019年6月30日上午11时左右在广西南宁市兴宁区被广东省国保警察和南宁市当地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被非法关押至今已九个多月。恶警抢劫蔡青的私人财物有:大法书籍和真相书籍,手机四部,电子阅读器四部,笔记本电脑一部,U盘5个,移动硬盘3个,打印机1台,笔记本6本。

据悉,蔡青自2015年控告江泽民后,一直遭劫持追查。这次被绑架,可能是广东国保长期跟踪的结果,被大数据的面部识别技术锁定。

实施绑架的国保警察声称只要蔡青愿意认罪就是判半年到一年。作案警察、检察官罗列的罪名是:起诉江泽民(被行政拘留十日),网上下载大法资料、打印制作真相书籍、电脑中有翻墙软件378个文件,经文103个,视频360个文件,书籍340个文件,网页收藏6个文件。

蔡青坚决不承认所谓的“罪名”,在法庭上坚决不认可被非法罗列的“罪名”。不服上诉,等待二审。目前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韶关武江区看守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