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云南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开展了系统的灭绝性的迫害。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已知五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如云南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沈跃萍等;多人被迫害致残;有一千九百七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抄家、关押,绑架到洗脑班“转化”迫害,其中四百九十八名被非法判刑,四百七十三名被非法劳教等;被中共不法人员抢劫财物达七十六万元。
二十年的腥风血雨,见证了中共邪党的罪恶;二十年的血雨腥风,也见证了法轮大法及大法弟子的纯正、慈悲与善良。
(接上文)
第二部份 山雨欲来阴风起
一、党魁江泽民在云南为打压法轮功造势
一九九九年五月,也就是在北京“四二五”法轮功学员上访事件后刚过几天,党魁江泽民就窜到云南参加“九十九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中共云南省委为了迎合江泽民,在此之前,省委副书记王天玺就向昆明法轮功辅导站打招呼:江泽民在云南期间,停止在公共场所的一切炼功活动。
江泽民在云南期间,曾多次在云南省党、政召开的会议和接见军队师级以上干部会议上,对法轮功进行了大肆造谣、诬陷、诽谤,煽动说:“与法轮功的斗争是一场争夺群众、关系到中共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中共印发有江讲话的文件)江泽民回到北京后,为了避开宪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六月十日直接命令,成立了一个专职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设立了由他操控,政法委书记罗干、李岚清指挥的“盖世太保”组织——邪恶的“六一零办公室”,为打压迫害做了组织准备。
二、云南为打压法轮功做准备
1、利用媒体抹黑法轮功
早在一九九八年二月和一九九九年四月,直属云南省委宣传部的《东陆时报》和云南省委老干局下属的《云南老年报》以及云南省委喉舌《云南日报》就先后刊载了大肆造谣、诬蔑法轮功是×教的文章,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构陷宣传,对法轮功创始人进行恶毒人身攻击和诽谤。
为了维护大法声誉,不让恶人玷污大法与师父,昆明法轮功学员曾经自发的走出来,不断的去报社当面揭露造谣宣传,讲清法轮功的真相,最后,这些报纸都作出了表示道歉、纠正错误的声明。
有一次,当法轮功学员到《东陆时报》反映问题时,《东陆时报》中的恶人不怀好意的向“110”报警,诬告法轮功学员聚众闹事,当110警察赶来时,看到法轮功学员只是安静的坐在院子里,即没有标语,也不吵,也没闹,静静的等着代表与报社交涉,当他们了解真相后就撤走了。
红河州的《个旧日报》(后改名为《红河日报》),刊载了云南锡业公司一个因患“肺癌”死亡的病例,污蔑嫁祸法轮功,造谣说是炼法轮功不准吃药造成死亡的,在民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事情发生后,许多法轮功学员自发的去报社讲清法轮功的真相,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报社了解情况后,向法轮功学员表示了道歉。
可是,在打压迫害法轮功刚开始,中共就将以上法轮功学员维护公民权利的善举定性为:“非法围攻报社”。《红河日报》等媒体还发表文章,颠倒是非的诬陷法轮功学员是一群“暴徒”。
2、公安系统卧底收集“情报”
江泽民离开昆明后,云南省公安系统开始加强了对法轮功的监控,他们派出大量国安特务,打入到各个法轮功炼功点,进行蹲坑、摸底、摄像,收集所谓法轮功的“情报”,为全面镇压迫害法轮功作准备。据一名国安特务后来讲:“我们曾经打入你们炼功点,进行秘密调查,其实我看炼法轮功的人有知识的人多,干部多,有病的人多,他们都是些很善良的人,每天只是在一起炼炼功、学学法而已,根本不危害社会……”
第三部份 红魔肆虐巨浪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党魁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发动了手段最邪恶、最残酷的对法轮佛法及其上亿修炼者进行的系统的灭绝性的打压迫害。一时间,中华大地腥风四起,从此,红色恐怖笼罩中原大地。
一、疯狂大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在六一零统一指挥下,公安、武警、国安在全国统一对法轮大法辅导站负责人进行了疯狂的大绑架。
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云南省建水县六一零和公安就对在红河州警校参加警衔晋升学习培训的宁洱县警察、法轮功学员张凤琴进行了暴力搜查,抢走了《转法轮》书,当日将其劫持至建水县公安局关押。
(一)昆明等地法轮大法辅导站负责人被非法抄家、传讯、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五时,在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王天玺(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后被追查国际组织追查)亲自指挥下,省公安厅、国安局、各地州、市公安局政保部门积极参与,在全省统一行动,对法轮大法各地辅导站及分站负责人进行非法抄家、传讯、关押。其中有:
◇王岚,女,五十七岁,昆明市工人文化宫干部,昆明法轮大法辅导站站长。
◇赵麒麟,男,五十多岁,昆明文化宫辅导分站站长。
◇赖高华,女,昆明东华片辅导分站站长。
◇李树鸣,女,六十多岁,昆明黄土坡片辅导分站站长。
◇卞云山,男,昆明黄土坡片辅导分站站长。
◇张美媛,女,六十多岁,昆明西坝片辅导分站站长。
◇王宇平,女,六十岁,曲靖市辅导站站长。
◇马先明,男,五十岁左右,昆明市煤机厂马龙分厂干部,曲靖市辅导站副站长。
◇朱兰,女,四十九岁,楚雄市金鹿中学语文教师,楚雄市辅导站站长。
◇刘燕,女,四十多岁,红河州水利局公务员,个旧市(红河州)辅导站站长。
(二)普洱市宁洱县(原普洱县)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逼迫交大法书、抄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宁洱县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居委会和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全部出动,逼迫全县近百名法轮功学员交出法轮大法书及资料,不交的就强行抄家。
(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在昆明翠湖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百名法轮功学员到翠湖公园马路边炼功,突然被上百名武警、警察包围、戒严,公安人员用车堵死了湖边所有通道,从上午到下午不断将到翠湖公园马路边的法轮功学员绑架。用大客车拉到西山二中等地非法关押、审讯、拍照。
(四)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在昆明东风广场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到昆明市东风广场集体炼功时被武警、公安警察包围,外边人不能进,里边的人不能出,全部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西山区二中非法审问、拍照,关押到深夜才释放。
(五)“99昆明世博会”期间被迫害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昆明梁东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传讯、劳教、判刑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梁东、蒋鸣凤(女)、张蔚谨(女)、黄武第、吴刚、左立新等法轮功学员因被怀疑在“昆明世博会”期间召开“中外记者会”和在昆百大悬挂法轮功真相横幅和散发真相传单而被绑架。梁东随后被非法判刑三年;蒋鸣凤(女)、张蔚谨(女)、黄武第、吴刚被非法判二年劳教;左立新被多次非法传讯,监视居住。
◇云南林业职工医院副院长叶保福夫妇被非法监禁居住
叶保福,男,五十二岁,原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妻子杨明清,女,四十九岁,原林业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昆明世博会”期间,被怀疑要去参与法轮功活动,被林业公安处非法传讯,后被昆明盘龙区国保大队非法关押两天,随后又被单位伙同盘龙区国保看守在家里,白天,看守人员坐在客厅里看守;晚上,警车堵在楼道口看守,共计四十五天。
◇昆明法轮功学员李君萍被非法传讯
李君萍,女,五十九岁,云南省输送机械厂退休工人。“昆明世博会”期间被警察强行带到所在地派出所非法留置二十四小时。
(六)集体学法、炼功被绑架实例
◇昆明东川区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集体炼功被绑架。
二零零零年二月,昆明东川区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走出来集体炼功,被公安绑架。其中唐继武被非法劳教两年。
◇昆明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马村开法会交流,被绑架
二零零零年,昆明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马村一学员家开法会(交流修炼真、善、忍心得体会)时,被盘龙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搜身、审讯,有数名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看守所。
◇昆明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长虫山开法会被绑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昆明有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长虫山开法会(交流修炼真善忍心得体会)时,被盘龙公安分局绑架、搜身、审讯。随后昆钢退休工人李麟书被非法判刑三年,妻子桂明珍和王凤仙、孙显馨、黄云匀被非法劳教两年。
◇玉溪地区通海县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集体炼功被绑架
二零零零年通海县有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出外炼功,遭到了当地公安绑架,十多名学员被非法关押,多名被非法劳教。
◇曲靖市王宇平等六名法轮功学员晨炼被绑架判刑案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早上,曲靖汽车运输总站退休工人王宇平和六位法轮功学员在麒麟花园晨炼,被市公安局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昆明杨惠兰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不久,昆明杨惠兰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在集体学法交流时,被警察绑架到太和派出所,被非法照像、做笔录、按手印、审讯,杨惠兰被关进派出所两天,不给吃东西。
◇昆明夏晓燕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判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夏晓燕与张菊芬、周模芳、吕松和在罗荣芬家被太和派出所绑架、羁押。随后四川法轮功学员吕松和被判刑三年,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师周模芳被劳教一年。
二、“六一零”是操控迫害法轮功的黑手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迫害法轮功前,云南省就成立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王天玺任组长,同时成立了以陶国相为首的“六一零办公室”。
“六一零”外表上是一个挂在政府系统的行政部门,实质是一个凌驾于《宪法》之上,操控指挥各级政府、公、检、法、司、军队、劳教所、监狱迫害法轮功,类似希特勒“盖世太保”的邪恶组织。“六一零”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血腥政策,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使用了包括强行洗脑、送进精神病院、开除工职、扣发退休金、罚款、抄家、绑架、关押、劳教、判刑,活摘器官直至迫害致死的邪恶手段。
“六一零”还滥发文件,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及其子女参军、考学、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医生、教师及退休等权利;“六一零”还有直接决定处理法轮功学员工职、领取退休金的权力;有决定企事业领导干部撤职、升迁的权力等;有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肆意劳教、判刑的权力。
三、舆论造势,毒害世人
中共搞政治运动的惯例是党媒舆论造谣为导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开始,《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东陆时报》、《昆明日报》、《滇池晨报》、《云南老年报》、《云南法制报》、《云南信息报》、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云南广播电台、昆明广播电台以及各地、州、市、县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数十种党媒,开足马力对法轮功进行大肆的造谣污蔑、歪曲诽谤、移花接木、造假陷害,把法轮功恐怖化、妖魔化,以欺骗民众。
四、对法轮功的三次大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云南省委召开了由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其积极参与和支持打压法轮功,于二零零一年因受贿罪被判死缓刑)主持的“坚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妥善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县以上党委〈党组〉负责人会议。在会上,云南邪党省委书记令狐安作了动员,省组织部长黄维斌、政法委书记秦光荣(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分别传达了中共中央迫害法轮功的“有关精神”。省委副书记王天玺(云南主管打压法轮功的“六一零”的总头目,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对如何迫害法轮功作了部署。
会议煽动说:“与法轮功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思想和政治斗争,关系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云云。从此,在全省开始了对法轮功的全面镇压迫害,毫无理性的将一群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百姓推向了政府的对立面。在六一零的具体指挥之下,早期对法轮功进行了三次大的迫害。
(一)第一次大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云南省委召开了各地领导迫害法轮功动员会议后,全省各地、州、市、县都相应召开会议,开展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处理工作”。六一零部署要求每个单位“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法轮功学员要所谓“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
在第一次大迫害中,主要以工职、党籍、退休、奖金挂钩、单位先进评选等威胁利诱、强行收缴法轮功有关书籍、影像资料等,胁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期间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因为坚持信仰被绑架、抄家,其中两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九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多人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第二次大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起)
江泽民“三个月铲除法轮功”的企图落空后,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会见法国《费加罗时报》记者时诬蔑法轮功是×教,并指使《人民日报》十月二十六日发表《法轮功就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评论员文章,构陷法轮功。迫使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十月三十日做出了只字未提法轮功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同时两高院对人大《决定》做出了违反宪法的所谓《司法解释》,把对法轮功的镇压迫害法外施法不断升级。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上午,云南省委、省政府由政法委书记秦光荣主持,召开了“各地州、市领导、大专院校党委书记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共二百多人参加的会议”,布置了对法轮功开展的所谓揭批运动。要求政法机关对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做到“快捕、快诉、快判”,肆无忌惮地践踏宪法法律。
随着法轮功学员不断走出来到北京、到省委上访,向世人讲真相,极大的打击了中共邪恶的嚣张气焰,中共云南省委、六一零对法轮功的迫害也不断升级。仅二零零零年就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强行洗脑,九名被非法判刑,一百一十九名被非法劳教;昆明法轮功学员王星,建水法轮功学员孔庆黄等数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三)第三次大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起)
由于中共打压法轮功不奏效,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于二零零一年过年前编造了“天安门自焚事件”诬陷法轮功,掀起了迫害法轮功的又一高潮。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委、六一零召开了针对法轮功的“治安工作会议”,将打压法轮功进一步升级,对法轮功的迫害更加血腥残酷,致使许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洗脑、关押、劳教、判刑(迫害情况在下文中论述)。
五、把迫害法轮功学员列为重中之重
迫害法轮功是中共江泽民层层布置下来的任务,并与各级官员的官位、利益挂钩,所以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六年,云南省委和云南省政府在历年工作报告中,都把法轮功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以致从省至各地、州、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街道,都把迫害法轮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投入其中。
另外中共、六一零把打压法轮功都与公安系统开展的各种“专项斗争”,包括打击黄、赌、毒,打击黑社会相提并论;节假日、敏感时间的社会治安治理等都要和打击法轮功联系在一起,将一群善良好人当作坏人来打压。
六、焚毁大法书籍、资料,使天地震怒
从迫害法轮功开始,云南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非法发出广泛收缴法轮功书籍、音像制品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了非法强行收缴,对不交出法轮功书籍的法轮功学员由公安进行非法抄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在安宁市联合,首次集中销毁了三千多册《转法轮》等书籍、李洪志大师的法像和几百盒讲法录音、录像带。在销毁大会上,省政法委书记秦光荣无中生有大肆污蔑法轮功“与党和国家争夺思想文化阵地,扰乱社会,制造事端,对抗党和政府”。
红河州州文化市场管委会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在全州范围内进行清缴工作,对七十一个书刊经营店没收了八百二十八册有关气功等书籍,其中有十册《转法轮》。同时,红河州当权者下令各市县将非法抢劫得的大法书籍、经文、图片、音像制品等当街毁坏、焚烧,并拍成电视播放。在几天之内,收缴焚毁了数万册法轮功书籍以及资料制品。首批收书三千四百六十九册、录音带三千四百三十五盒、录像带三百九十八盒、VCD895盘、横幅一百三十五条、法轮功徽章八十八枚、师父法像三百零九张、镜框十个、各种大法资料二十五种共三千八百九十六册。
七、挑起民众仇视法轮功,“名义上搞臭”
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为了把水搅浑,都要挑起群众斗群众。采用“文化大革命”群众斗群众的方式:所谓“揭批”法轮功,搞人人表态,人人过关。中共还把对法轮功的态度作为中共“三讲”中的重要内容,成了新党员入党时必须表明的态度。云南各级党、政、工、青、妇、各种协会、各民主党派、机关、学校、厂矿、街道办事处、科协等层层组织搞“揭批”法轮功,为造声势,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情绪,在公共场所欺骗民众搞所谓万人签名活动,连中小学生都不放过,教唆青少年从小就去仇恨别人。
这场迫害也渗透到科技界、宗教界、文艺界、文化界,包括驻军部队、残疾人,都要召开批判会,攻击和污蔑法轮功。云南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李荣昆、云大历史系教授林文勋等人还在《云南日报》上撰文散布歪理邪说攻击诽谤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在云南自然科学界、社会科学界所谓专家教授揭批法轮功座谈会上,昆明理工大学杨思忠、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学愚、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兰炳炎、云南天文台党委副书记王锐、云南省中医中药学会副会长吴生元、省心理学会副会长张世富、省哲学学会会长王展飞、天文学会秘书长鲍梦贤、云南工业大学教授雍歧龙、云南农大教授诸锡斌、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王亚南、省卫生经济学会秘书长熊万兴等人,违背客观事实,大肆传播谎言,攻击、污蔑法轮功修炼者及李洪志先生。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云南宗教界也召开了所谓“揭批”法轮功的座谈会,座谈会上云南省佛教协会秘书长陆绍明宣读了“云南省佛教协会致全省佛教界的公开信”,号召佛教信徒要“积极投入与法轮功的斗争”;座谈会上,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圆通寺方丈淳法,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纳广用、马忠,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圆通寺监院法师崇化,省天主教两会神甫刘燕超,省基督教两会总干事玖玮,道协筹备组袁志兑、罗雄道长等人发言恶毒攻击、大肆污蔑法轮功,并且誓言要“与法轮功斗争到底”。
与此同时,云南文艺界编排了大量攻击、诽谤、丑化法轮功的文艺节目到各地、厂矿、农村、部队、劳教所、监狱演出,毒害民众,对中共打压迫害法轮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中共云南省委在二零零零年《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计划建议》、二零零七年《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零年)》中将迫害法轮功作为一项工作内容,将这场邪恶延伸至农村乡镇。
八、进行全民洗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开始,《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东陆时报》、《昆明日报》、《滇池晨报》、《云南老年报》、《云南法制报》、《云南信息报》、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云南广播电台、昆明广播电台等,以及各地、州、市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上百种党媒开足马力对法轮功开始了轮番的大肆造谣、诽谤、不断造假栽赃,污蔑法轮功,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和政治化宣传,以达到迫害法轮功,用欺世谎言毒害广大民众的目的。
《云南日报》还专门开辟“管窥世事”、“龙门漫谈”和“夺取揭批取缔法轮功斗争彻底胜利”等专栏,署名为杨润、季风、李鉴钊、李翔昌、辛宏、郑明、艾正、云奇、郑州、黄昌炎、徐征、王志、王亚军等御用文人不断撰文诬陷、诽谤法轮功。
《云南日报》记者李绍明、孙翠芳、杨诚和《滇池晨报》记者苏忠,编撰了大量假新闻和谣言,尤其他们撰写的长篇通讯《众志成城反××》、《春风唤得迷雁归》、《突破最后的堡垒》等诬蔑文章,对云南迫害法轮功起到了煽动和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零零一年初,中共嫁祸于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事件”播出后,在全国又掀起了诽谤法轮功的高潮。云南各地、各种媒体对法轮功诽谤文章又是铺天盖地而来。无中生有的进行造谣、抹黑、诬陷。各种所谓揭批会、座谈会、法轮功学员走访录等报道,妄图从精神上打垮法轮功学员。在六一零、宣传部门的布置下,各地许多单位、学校、社区利用橱窗、宣传栏进行诽谤法轮功的宣传,毒害民众和学生青年;“六一零”下发《反邪教法制教育读本》毒害民众。
云南省学联还向全省大、中专学生发出“倡议”,煽动学生仇恨法轮功。随后省交通学院召开了誓师大会;昆明理工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以及各地大、中、小学校,开学第一天也强逼学生签名反对法轮功,甚至恐吓学生“不签名就开除”,把黑手直接伸向青少年。
媒体还造谣幼儿园的小朋友“声讨”法轮功。直至近年的学生暑假作业中,还要每个学生写一篇批判法轮功的作文。二零一零年云南小学六年级学生的“思想品德”和中学课本中还编有江氏集团一手导演的“天安门自焚事件”,欺骗毒害青少年。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期间,云南昆明中、小学校又制作攻击法轮功的“宣传展板”,毒害青少年,从小就给孩子们灌输中共党文化斗争哲学的毒素。
云南省“六一零”主要成员彭国军、杨兴源利诱劳教所部份“转化”者和原云南大学马列教研室教授苏升乾、云南省演讲协会会长蔡朝东等政治打手组成“巡回演讲团”,在云南十一个地、州、市、县共演讲了六十二场,对六万三千人进行洗脑毒害,省电视台、电台、报纸和一些地区电视台、电台、报纸都进行大肆宣扬报道。“巡回演讲团”还将邪恶散播到一些省市,蛊惑不明真相的民众,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所到之处无不伴随着严重的迫害。
六一零妄图分化、瓦解法轮功学员而达到铲除法轮功的目的。二零零一年五月至二零零三年“非典”爆发前,昆明市“六一零”在北门街居委会内由“转化”的人作骨干,建起了全国唯一的“转化”基地,搞欺骗宣传,进行特务活动,监视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省“六一零”又利用一些“转化”者,如:邪悟的原昆明辅导站副站长徐太原、辅导员黎昆平带头签名,推出成立反××协会的《倡议书》,徐太原还担任了云南省“反××协会”的副会长(会长是中科院院士黄润乾)。“协会”刚成立就于三月二十二日在昆明市正义路搞所谓万人签名活动,省科协主席苏君红、副主席徐济民积极参与。
二零零一年中共云南省委还编辑出版了利用邪悟人员和御用文人撰写的攻击、诽谤法轮功,毒害民众的多册文章汇编丛书。
二零零四年五月,中共云南省委“六一零”授权给昆明市五华区“六一零”,编印了攻击、诽谤法轮功,毒害民众的小册子。
二零零一年,中共云南省委将《反对××,崇尚文明》大型展览引到云南,先后在全省十六个地州的一百多个县、市(区)巡回展出。昆明市教育局把参观展览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精心组织观看,还抽调了昆明大学、昆明师专的部份大学生承担讲解工作。昆明展出十五天,涉及受害单位三千二百多个,人数近三十万人次;大理白族自治州全州受害六十多万人次;全省被毒害民众达八百多万人次。更恶毒的是《云南日报》还编造了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研和镇幼儿园大班的女孩和婷,在留言簿上画了一幅图画,说她渴望彻底铲除法轮功。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开始,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六一零”、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科协、省反××协会等又举办了诬陷法轮功的《反对××,崇尚文明》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政府组织了二十多万人参加了知识竞赛;数千篇文章参加征文比赛,稿件大部份都是欺骗学生所写。其中,云南昆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就安排了二百名上班职工参赛。普洱地区把此次知识竞赛当作接受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在全区印制了十万份试卷发到各县、乡。贫困地区的怒江栗僳族自治州仅泸水和兰坪两县就安排二千八百多名干部、学生做答卷。
中共还在全省开展所谓“杜绝××进我家”活动,无数家庭被洗脑。与此同时云南文艺界也参与了对法轮功的所谓“揭批”,并编排了大量攻击、诽谤、丑化法轮功的文艺节目到各地、厂矿、农村、劳教所、监狱演出,毒害民众,对中共迫害法轮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云南省科协还主办了针对法轮功的“边疆万里行科普大篷车”,先后到丽江、大理、普洱等七个地、州、市,把黑手伸向全省各地各族普通百姓,欺骗毒害边疆各少数民族,将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推向各行各业,各个民族,使云南数千万人受到欺骗和毒害。
九、强迫“转化”,妄图摧毁法轮功学员的意志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在这场迫害中,中共从思想上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其采用的手段既是违法的,也是残忍的。在人类近代历史上,希特勒法西斯对犹太人的屠杀主要是从肉体上消灭,中共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但“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更是从精神上、思想上、信念上彻底的剥夺人的基本权利,妄图强行洗脑,改变人的思想,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接受中共假、恶、斗的歪理邪说。云南省是在精神上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
(一)把“转化”列为重中之重
二零零零年一月,云南省委书记令狐安亲自主持召开“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了对法轮功学员所谓的“教育转化方案”,并做出决定“把教育转化工作作为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重点。”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召集各地、州、市邪党委、政府一把手参加全省所谓“加强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工作会议”,副省长梁公卿则代表云南省委、省政府与各地党委、政府签定了“包保”责任书。云南省委还成立了“教育转化帮教小组”(实属“六一零”邪恶机构打手),组成干部队伍(由公安政法有关领导组成)、专家队伍(由省委党校,云大、师大等教授学者组成)、骨干队伍(由“转化”者组成)。并且制定所谓“转化”细则,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法轮功学员身上。
各地、州、市、县有一千多名干部参与“转化”法轮功学员,从省到县、区、单位、部门领导层层承包“转化”对象,明目张胆的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权利和人身权利。
(二)非法举办洗脑班
二零零零年五月,云南省劳教局主管劳教系统“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六一零”成员杨兴源(云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之一,追查国际通告的对象,二零零七年末突然患病遭恶报死亡)参与组织了云南省“专家帮教团”,对其管辖的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场所:云南省第二劳教所(楚雄州禄丰县大平坝)和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昆明大板桥)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近一个月的所谓教育转化洗脑班。云南省委还拨专款三十万元多次请来了辽宁“马三家帮教团”对云南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转化。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六年,云南省“六一零”主要成员彭国军(“六一零”主管洗脑班的处长)与杨兴源(劳教管理局处长)组织利用劳教所部份被“转化”的人组成“省转化帮教团”,对云南省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大面积洗脑转化,成为云南“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力量。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后,云南省“六一零”副主任(代主任)陶国相和主管洗脑班的彭国军(处长)直接操控昆明市“六一零”在云南省电力干校接连非法举办了两期洗脑班,随后云南省“六一零”先后在昆明市及多个州、市、县举办了多个、数期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学习班”)。洗脑班由省“六一零”彭国军直接操控和指挥,参与的主要骨干有黄应玲(女,“六一零”成员)、蔡朝东(云南省演讲协会会长)、郑维川(云南大学教授)、张某(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组成的“专家组”和由邪悟的徐太原等人组成的所谓“帮教团”。具体由当地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国保警察出面绑架,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书记、保卫科长或派人“包夹”、出经费,联合迫害法轮功学员。各地以省名义举办的洗脑班有:
昆明地区
云南省电力干校洗脑班(两期);
昆明航天疗养院洗脑班(四期);
官渡区三永度假村洗脑班(两期);
昆明市鑫安宾馆洗脑班;
昆明市盘龙区松茂水库洗脑班;
红河州
红河个旧市茶山果站洗脑班;
红河个旧市白云山庄洗脑班;
红河开远市植物园洗脑班;
红河弥勒县六郎洞发电厂洗脑班;
红河建水县民兵基地洗脑班(二期);
石屏县高冲水库洗脑班”;
泸西县五者温泉洗脑班。
曲靖市
曲靖聊廊山度假村洗脑班;
宣威县(一期);
玉溪市(两期);
文山州(两期)。
全省有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进行各种非法“洗脑”,将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率”列为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指标,并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另外对关在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学进行强行“转化”洗脑,从精神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
云南电网公司内定:所属系统单位,如有法轮功学员,给两个月“转化”时间,不写保证放弃修炼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三)惨无人道的洗脑手段
1、剥夺人身自由。每个学员有两名“包夹”,不准与别人交谈,不准私自活动,从精神上进行折磨;
2、灌输歪理邪说。强迫听、看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录像、报刊、书籍;
3、强迫人人过关表态。
4、熬鹰,剥夺睡眠。长时间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不让休息;
5、利用亲情,包括家人哭闹、向法轮功学员下跪、威逼离婚等逼迫放弃修炼;
6、用经济手段施压,以扣发工资、退休金、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威胁开除家人公职、不给子女入学、参军、工作等等威逼转化。
7、酷刑虐待,如建水王伽月因坚持信仰炼功,被不法人员谭伟、彭连益等人将床单撕成布条捆住四肢,先拴在床上,后又被抬入肮脏、有一窝野蜜蜂的猪厩里面,身上被野蜜蜂叮肿多处。
酷刑演示:绑在床上 |
8、最后表态,“不炼”就放人回家;“炼”就判劳教。
9、对在劳教所和监狱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采用“关禁闭”、“严管”、“坐小凳子”、“罚站”、“罚跑”、“戴镣铐”、“电击”、“睡死人床”、“使用不明药物”、“做苦役”、“不准接见”、“不准通信”、“不准购物”、“延长劳教期”等等卑劣残酷的手段加重迫害。
酷刑演示:坐小板凳 |
(四)部份迫害实例
1、年仅二十二岁的科技大学学生谢宏宇在不断的洗脑迫害中不幸去世
谢宏宇,男,二十二岁,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抚乡新塘村人,安徽中国科技大学学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谢宏宇三次到北京上访,遭到校方“六一零”和当地公安的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国科技大学以其坚持修炼法轮功为由,强迫其父亲将他带回云南家乡。
谢宏宇回到云南家乡后,遭到省、市、县、乡、村各级“六一零”和公安的监控、骚扰,墨江县和新抚乡还成立所谓“帮教小组”,建立了领导包保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新抚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多次找谢宏宇“谈话”,施加压力;国保大队进行抄家;抢走大法资料,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谢宏宇还被强迫到昆明参加省“六一零”办的洗脑班。
由于谢宏宇精神受到很大刺激,精神恍惚,回墨江家乡后,不法人员以“精神障碍”强制他住院“治疗”。在他住院期间,“六一零”也不放过对他的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云南省所谓的“演讲团”到普洱时,还专门到医院对他进行洗脑,强迫他放弃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谢宏宇出院后,由于继续受到各种压力,特别是其亲人由于受江氏集团欺世谎言所蒙骗,对谢宏宇坚持修炼法轮功极力反对和阻挠,使他精神再次受到刺激,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被车撞,含冤而去。
2、银行职工张警心在洗脑班遭非人的精神折磨
张警心,女,四十八岁,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分行营业部信贷管理处工作。张警心于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四年两次被绑架到昆明市五华区洗脑班强迫所谓“转化”,由于张警心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期间又被从劳教所劫持到昆明市五华区洗脑班强迫“转化”洗脑。
二零零五年中秋节前,劳教所一大队夏副队长以出去散散心为名,将张警心骗到昆明市鑫安会务中心的洗脑班,将她单独关押在一个房间里。首先在精神上折磨她,强迫让她听欢迎转化学员的掌声,听不转化学员被公安警察宣读逮捕令,看到他戴着手铐被警察押着离开。
几天后,由于张警心不“转化”,就在她住的这个房间,贴满了极其恐怖的、血迹飞溅的、死人惨死时的画报。恐惧笼罩了整个房间。不法人员还拿来许多张打印好的李洪志师父的照片,一本信签纸。不法人员强按住她,将笔用透明胶带纸绑在她的右手上,两个人将她夹在椅子和桌子之间坐着,一个按住头,一个扭着手,另一个强拉着她的右手在师父的法像上乱涂乱画,嘴里说着极其肮脏下流、侮辱、猥亵的话。之后,她们又拿来信签纸,以同样的方式强拉着张警心的手写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写完一张,又写一张,累了她们就休息一会接着再干。再把写好的贴到墙上,贴得满墙都是。
有一天,一个姓王的还揪住张警心的头发,企图再次把师父的法像塞在她的脚下、屁股下,张警心就顺势坐在了地上,姓王的厉声说,你相不相信,我从地上将你拎起来再摔在地上,你的脊椎骨就得断。这样的迫害连续了三天(从早上起床到晚上十二点左右)。
由于张警心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中秋节后就把她劫持回劳教所三大队。将她关在了一个监室里,达半年之久,被折磨得手腕三个月都还疼痛不止。
(五)投入巨资和大量人力搞转化
云南本来就是一个经济不发达的省份,还有数百万人生活在极贫困之中,可是为了迫害法轮功,中共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仅昆明市就增加了上万个警察、保安,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办“转化班”、组织“演讲团”、“帮教团”等等;仅为了所谓搞转化,省政府首次拨款就达四百万元,投三十万巨资,两次请辽宁马三家劳教所邪悟人员到云南搞转化;出版大量污蔑法轮功的书籍、小册子,还散发至省外;搞“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边疆万里行科普大篷车”等等。
更邪恶的是为了迫使原昆明法轮大法辅导站负责人王岚“转化”,不惜动用地面卫星跟踪系统,花费二百多万元的巨资,绑架为抵制“学习班”而离家出走的王岚等人;
云南林业系统为迫害法轮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公安部门还花费了十多万元,四处追捕抵制转化班而辞职出走的原林业医院副院长叶保福一家三口,并在某市大肆布控、设路卡抓捕。
昆明钢铁公司由党委副书记张桂生带一班专职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滇中电业局为了看住一对法轮功学员夫妇,一年投入了十多万元专项经费。
云南冶炼厂二十四小时派人看管法轮功学员。
昆明市北郊水泥厂,本来经济就不景气,为了执行“六一零”指示,到北京劫持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强行要全厂职工凑钱,作为劫持人员的车旅费。各个单位为迫害法轮功付出的代价更是无法统计。
(九)奖励参与迫害的不法人员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省公安厅、民政厅、人事厅、省“六一零”办公室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被表彰的先进集体三十个,先进个人一百一十名。被表彰的省一监二监区、七监区、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分别荣立三等功,五个警察荣立三等功;省第一监狱二监区、省第二女子监狱一监区等七个监区获所谓“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十五个警察获先进个人称号,从中可以看到:把虐待法轮功学员,强迫“洗脑”侵犯公民信仰自由,使用酷刑进行所谓“转化”,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当作英雄,这充份体现出中共“假、恶、斗”的邪恶本质。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红河州召开了“红河州宣传思想工作取得新胜利表彰会”,参与迫害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致死的彭连益、郭跃、曾保和等警察荣立三等功,领取了奖金和证书。
十、世风日下,天灾人祸频繁
由于这场迫害是针对信仰宇宙特性“真、善、忍”大法的迫害,所以彻底摧毁、泯灭了人的道德良知。导致社会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社会矛盾突出,天灾人祸频繁,各种刑事犯罪率剧增。
有不少青少年因受到毒害而仇视法轮功,善恶、好坏不分,有的学生甚至诬告教他积德行善做好人的老师。如昆明国防学校老师苏昆,昆明进修学校老师江玉留就因为赠送学生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光碟,被学生诬告而被绑架劳教。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陈新文博士,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和心灵受益匪浅。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向学生讲法轮大法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学生诬告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随后陈新文博士被云南大学开除。
由于迫害法轮功,很少有灾祸的云南多年来却天灾人祸频繁,洪灾、地震、矿难、恶性车祸,连续多年旱灾,二零一一年遇百年不遇大旱。云南省是全国毒品走私、贩毒、吸毒最猖獗的地区,由于人伦道德低下,“艾滋病”发病率居高,占全国发病率的百分之七十。震惊全国的“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人案”、晋宁县杀人当作鸵鸟肉卖案、西双版纳、丽江等旅游区坑蒙游客案、校园霸凌事件频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某校二名读小学三年级的男孩,被五名同学捂头、按手、按脚后,脱了裤子用开水烫下身,伤痕惨不忍睹。还有轰动全国的云南看守所“躲猫猫”事件等等。
两任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秦光荣,省长李嘉廷,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等各级官员贪腐案,根据媒体报道近五年就有八百多名官员因贪腐落马。还有近期媒体报道,司法腐败透露出来的震惊全国的昆明恶霸 “孙小果案”,以及网上揭露的昆明市刑警队警察敲诈、绑架、轮奸、逼良为娼等耸人听闻的黑社会案件。
第四部份 邪恶暴行惊天地
一、“敏感日”期间,有组织、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
云南不法分子二十年来,积极执行中共江泽民集团打压法轮功的政策,尤其在敏感日:“五·一三”(大法洪传和大法师父华诞纪念日)、“七二零”(中共打压法轮功纪念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中共召开“两会”等都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监控,重点进行绑架。
1、二零零五年针对《九评》对法轮功学员的大绑架
大纪元社论《九评共产党》发表后不久,昆明市政法委书记田云翔在公安系统所谓的“飓风行动”严打部署会上叫嚣:坚决打击法轮功,强化专门力量和侦控手段坚决打击下载、复制、传播、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盯死看牢重点人员。昆明市“六一零”副主任苏利平在部署过年前对法轮功的打压的会议上也叫嚣“我不相信整治不了法轮功。”
仅在二零零五年一月就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二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至七年。其中有:
昆明市原云南林业医院副院长叶保福及妻子杨明清、女儿叶茂、法轮功学员普宝玉、谭玲芳、倪美珍、向华强等;
楚雄市法轮功学员施绍伟、蔡淑芬(关押)夫妇、朱兰、唐蕊、侯发勇、陈少龙、万国良、吴宝元;
普洱市法轮功学员胡秉清、李先泽、张林、王艳红等;
德宏州瑞丽市法轮功学员顾正芬;
玉溪市法轮功学员黄韬;
临沧市法轮功学员李振、杨凤珍、杜映芳、杜映祥、李鲜、朱兵等。
二零零五年全省有九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其中被非法判刑四十八人;被非法劳教五十一人,是历年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最多的年份。
2、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前后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前后云南大学图书馆副研究员马玲、电教中心播音员王瑾杰、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英语教师梅碧林、法轮功学员杨苏红、孙显馨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二至三年。西南林学院外语教研室教师段非、法轮功学员谢梅、狄建超;大理州巍山县法轮功学员张曼;文山州烟草公司职工方世梅等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3、“奥运会”期间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的二月十九日,中央政法委秘密下发了一份题为《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的工作意见》的文件,云南“六一零”、公安国保根据这一秘密文件,加强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大批法轮功学员无辜被绑架、抄家、关押、劳教、判刑:
云南建工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李培高、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董志昆、昆明理工大学教师徐伟、陈艳艳夫妇、江昆和妻子朱德超、女儿江润麟、法轮功学员龙华鲜、周晋母女、黎昆平、李谦夫妇、王汇真、杨淑华、王莲芝)、邓琼仙、代琼仙、邓智旭、李桃有、林秀英(抄家)、吴丽云、杨德英等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至七年。
二零零八年被绑架、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共七十一人,其中被非法判刑五十七人,被非法劳教十四人。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红河州金平县六一零、国保警察分别对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职工李慧珍、杨义学、扬芬、冷树琴、林秀英等人进行骚扰、抄家、绑架、关押、罚款二千~一万多元。其中,李慧珍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4、二零一二年“五一三”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五一三”与法轮大法洪传二十周年年之际,五月四日和五日两天,云南“六一零”、公安在全省范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大规模迫害,数十人被绑架、关押、被非法判刑三至九年。其中有:
昆明市原省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叶保福和妻子杨明清、女儿叶茂、云南国防技术学校教师苏昆及妻子张晓丹、艺术学院教师缪青、工程师李培高、法轮功学员姜允楠、普宝玉、陈淑琴、周云珍、李竹秀、段旭英(骚扰)、温永树(抄家)、蔡春;及随后绑架的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退休教师梅碧琳和丈夫周模芳(抄家,关押)、付国兰、李思湘(抄家)、韩国龙(抄家)
红河州开远市李启鹏(关押)、戴盆顺;个旧张士林和妻子张公勤夫妇及女儿张艺莹(关押);建水县工商银行杨丽文、王晖、马旭勇;
楚雄州法轮功学员刘枝萍、邓丽华、侯发勇、白龙军;
通海县被绑架、抄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王伟、张桂和、钱海明(张桂和的侄儿,未修炼法轮功)、周大爹、张若龙。
二零一二年被绑架、被非法判刑的有三十五人,被非法劳教一人。
二、集体绑架法轮功学员
中共六一零、国保警察对向世人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不间断的开展专项斗争,进行骚扰、随意抄家,并且进行一次多人的集体性的绑架,送劳教或判刑,较为大型的有:
1、昆明钢铁公司李从亮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和七月二十日,云南省“六一零”、省公安厅,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国安局的不法之徒于九月中旬进驻昆钢宾馆,之后绑架迫害多名昆明法轮功学员。
遭绑架、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至四年的法轮功学员何其琼、郭宏云、袁世英、张惠芬、李桂芝;
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的有:李从亮、李雪芬、吕俊霞、张丽芳、付秀英、易马力、杨志坚、赵永华;被非法劳教两年六个月的有:段桂兰、毛继水、张玉。
2、周永康黑手伸向云南的大绑架
二零一一年五月,时任中共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为中共所谓九十周年“维稳”到云南,随后对云南全省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骚扰、抄家、绑架一百一十四人;其中被非法劳教六人,被非法判刑二十七人。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在昆明市“六一零”、昆明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中共警察在一天之内,绑架了陈焕丽、张小华、张晓云、董碧薇、顾丽清、丁桂英、彭正兰、孔富英、郭某某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早上,玉溪总站的退休职工顾丽清住在昆明女儿家,被昆明盘龙区国保大队从家中绑架后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昆明盘龙、西山、五华国保大队交叉对吴芸、张水兰、沈柱友、韩树林和孔石英夫妇、张如琼、李琼芳、韩景琪等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关押、非法判刑二至四年。
3、昆明法轮功学员刘翠仙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被非法判重刑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刘翠仙与儿媳彭学萍等法轮功学员到乡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遭非法判重刑,刘翠仙被非法判刑八年、彭学萍被非法判刑八年、刘晓萍被非法判刑十年、冉晓曼被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
4、曲靖市黄喜兰等十名法轮功学员突然遭绑架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两天在曲靖市“六一零”、公安的指挥下,对黄喜兰等十名法轮功学员突然进行绑架、抄家、关押、劳教、判刑。其中黄喜兰被非法判刑十年、梁云被非法判刑五年。饶习、苏淑珍、赵丽、王应聪、梁国芬被非法劳教,其他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5、黎明和刘燕夫妇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在红河州“六一零”、公安国保支队的指挥下,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六一零”、公安国保警察对黎明和刘燕夫妇、法轮功学员崔玲、王兰芬万琼、马国忠、陈象征、蒋玉花(蒋艳华)、常平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绑架,之后全部被非法判刑三至十年。
6、普洱市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普洱市宁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吕荣芳、张青、陆桂华三名法轮功学员,随后又绑架了张凤琴、苏泽生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为所谓“同案”,被非法判刑一至五年。
三、对法轮功学员荒唐绑架
(一)旅游被绑架
1、昆明毛丹心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到西藏旅游被绑架
昆明工人文化宫干部、主治医师王岚、一级教师赵晨宇、工程师左立新、法轮功学员毛丹心、赵咏梅、李君萍、孙云集、高虹、田云波等,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假期时,一起去西藏旅游。七月下旬,路经西藏波蜜县时被当地警察暴力绑架,扣留两辆汽车,随后送回昆明全部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
2、开远市万家玉等九人在贵州省望谟县被绑架
开远市法轮功学员万家玉、柴琼、那生琼、王树邛、周玉芬、付毅凯、陈勇夫妇、李贵彩(三男六女),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到贵州平塘看“藏字石”。路经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被望谟县公安局绑架,非法关押。
3、昆明法轮功学员到陆良县过小年遭绑架
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也即正月十六,是陆良县当地的小年庆祝活动,昆明及周边各县的法轮功学员也赶在这一天,以欢庆腰鼓、唱天音歌曲的形式向陆良的世人们讲真相、送神韵光盘,祝福陆良的乡亲们有一个幸福平安的新年。然而,遭曲靖市陆良县“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杨琼仙,罗丽芝、肖玉霞、吴奇慧、吴奇芳、任丽娜、晋道兰、吴光珍、吴海燕、杨菊英、蒋雪梅、吴启文(男)、杨龚秀(后已回家)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肖玉霞、蒋雪梅、吴奇慧三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
4、开远市王春梅及儿子、丈夫和妹妹旅游,被勐腊县武警绑架
王春梅,女,五十二岁,红河供电局职工。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她和丈夫带着即将出国留学的儿子和家人一起去西双版纳州旅游。在勐腊县望天树公园旅游时,王春梅用真相币被人恶意举报,被武警绑架。王春梅的儿子、丈夫和妹妹后被放回,王春梅被非法关押。
(二)在家学法遭绑架、被非法判刑
1、蒙自县刘凤美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在家读《转法轮》时被绑架、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刘凤美、赵凤媛、刘淡华在邓如诛家阅读《转法轮》时,被蒙自市公安国保大队和西城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被非法判刑三至三年六个月。
2、昆明市东川区三十四位法轮功学员学法时被绑架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三十四位东川区法轮功学员在郭有芝家里一起学法,被东川区国保大队和六一零绑架到达贝派出所、碧谷派出所,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在达贝派出所,吴朝千和王贵荣反迫害,就被关进了一间暗室里,遭到警察殴打。
3、昆明三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读《转法轮》,被绑架,被非法判刑
云南省东川区姜海、郭友芝、刘蓉,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在一起读《转法轮》时,被东川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全部被非法判刑三年。
(三)教师王任权身带《转法轮》坐高铁,被绑架
原昆明市教师王任权,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从昆明去弥勒参加女儿的婚礼,经过昆明火车站检查物品时,包里有一本《转法轮》遭绑架,后被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被勒索二千元。
(四)国保警察抓错人,却以错就错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上午,云南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等一伙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就闯到昆明市橡胶厂职工、法轮功学员赵海鹰家,此时赵海鹰去菜市场买菜,家中只有其丈夫在家上网。一伙警察冲进屋子就开始野蛮抄家,翻箱倒柜,这时赵海鹰买菜回到家里,警察上去就要绑架,一问才知他们要抓的不是这个赵海鹰,而是另外一个人。
当警察得知抓错了人,不但没有放人,反而以赵海鹰的丈夫上明慧网为由将其绑架,还说:“你们家只有两人,只好抓一个。”而且还威胁赵海鹰不得将抓错人和抓她丈夫的事情曝光,否则连她一起抓。后赵海鹰的丈夫程洪畴被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关进西山区看守所,由于身体极度衰弱、双下肢浮肿而被“取保候审”释放。
二零一二年年三月十三日昆明市法院担任审判长的张兆龙与审判员唐勇、代理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秘密开庭,不顾事实,捏造罪名,对程洪畴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四、中共法官“欲加之罪”
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条来定罪,而至今在中共颁布的任何法律条文中都没有把法轮功定性为“×教”的,直到二零零五年公安部重新认定的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定性量刑是根据六一零的操控进行,是以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接见法国《费加罗时报》记者时诬陷法轮功是×教作为法律依据,是欲加之罪。
1、东川区法轮功学员悬挂法轮大法好横幅,被非法判刑
昆明市东川区法轮功学员彭素芬(女,七十多岁)、张美兰(女,七十五岁)、刘蓉,女(三十多岁,右手残疾),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在人行天桥悬挂:“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条幅。在时任昆明市委书记仇和督办下,东川国保警察将三位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抄家。在对她们的方法庭审时,彭素芬老人问担任审判长的杨晓萍:世界需不需要真善忍?杨晓萍无语。最后杨晓萍仍然无视法律,将彭素芬非法判刑一年,张美兰非法判刑一年,刘蓉非法判刑的时间不清楚。
2、昆明法轮功学员朱荣珍不写保证书,被非法判刑三年
朱荣珍,女,五十七岁,昆明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初朱荣珍被昆明市呈贡县国保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被关在看守所期间,因“高血压三期,髙心病并心衰”,送进云南省监狱总医院住院抢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昆明市中级法院担任审判长的杨晓萍与代理审判员李锬、书记员段云萍到医院秘密开设了简易法庭,审判长杨晓萍对朱荣珍说:“你写保证不炼法轮功,就可以判缓刑回家,如果继续炼法轮功,就判有期徒刑三年。”朱荣珍表示坚决修炼法轮功后,被审判长杨晓萍非法判刑三年,致使朱荣珍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病情恶化而“保外就医”。
3、云南石林县高翠芳病危,法院强行非法开庭
高翠芳,女,四十多岁,石林县农民,她到寻甸打工时贴了两张“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被绑架,关押期间,高翠芳患“甲状腺癌”病危。寻甸县法院法官章云江对病危的高翠芳无视检察院“取保候审”决定、昆明市看守所及辩护律师意见,三次(两次在看守所),最后一次律师不在场,强行开庭,最后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款四千元。
四、彝族工程师何莉春女士使用真相币,被非法判刑七年
何莉春女士,四十三岁,彝族,云南省建筑十四局工程师,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领女儿到超市买东西时,被人举报所用的钱上有字,被国保警察绑架、折磨,后被曲靖市麒麟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五、邪党支书作伪证,一本台历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高惠仙路遇太平街道办事处龙箐村支部书记何顺贵,给了他一本“明慧年历”,被何顺贵诬告。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西山区法院法官李丽君非法开庭主审此案。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李俊出庭公诉,何顺贵为证人,高惠仙被非法判重刑七年,判决书(2019)云112刑初1245号。
五、迫害被非法关押出狱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底云南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六一零内部发文“云处办发〔2009〕33号文件《关于地方与监所协同开展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的意见》”拟迫害被非法关押及刑满回家的法轮功学员。文件中要求:
△建立法轮功学员档案。包括法轮功学员的炼功历史、被迫害事实、思想状况、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是否炼功及他们对法轮功的态度,制定专管警察。
△对非法关押期满、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后续迫害。派警察监视行踪,并逼迫法轮功学员本人到辖区派出所报到,重点监控。
△地方、监狱、劳教所进行所谓回访。对从监狱、劳教所回家后五年内的法轮功学员要以各种方式回访,每年至少回访一次。
△威逼出卖、揭发。监狱、劳教所、六一零都将是否出卖其他人作为“转化”与否的重点指标。
△用升迁、金钱为诱饵拉拢收买人与邪恶为伍。设立“转化”专项工作经费,省六一零根据监狱、劳教所的“转化”情况给予资金奖励。
六、干扰律师会见
监狱十分害怕监狱的违法行为被曝光,所以往往阻挠律师会见犯人,特别是会见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法轮功学员方征平在省一监被迫害去世,狱方未告之方征平父母就火化了方征平的遗体。方征平父母在悲愤中请了律师对方征平的死因进行调查,同时依法申诉国家赔偿。律师两次都被省一监故意刁难和以各种借口推诿,拒绝出示律师要求提供的与方征平死亡案件相关的入监体检报告、尸检报告等十二项信息资料,并用各种手段阻止律师继续介入此事,云南监狱管理局还出函和去人到律师所在地的司法局“告状”,希望当地司法局给律师所在的事务所施压,用年检来威胁律师的介入。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黎雄兵、王全璋、李春富三位律师到女二监要求会见和调查了解张桂仙、何莲春、刘燕等法轮功学员被虐待的情况,遭到监狱的无理拒绝。律师们先后找到狱政科和监狱长办公室,提交并办妥律师会见手续。副监狱长李红钢答复说:律师会见影响监狱监管安全;除非有上级部门的命令或者“批准手续”,否则一律禁止会见。
七、残疾人遭残酷迫害
1、昆明市佝偻残疾人杨苏红被劳教所迫害致死
被迫害致奄奄一息的杨苏红 |
杨苏红,女,二十四岁,昆明西山区马街办事处积善社区法轮功学员,是一个身高仅有一米二、体重二十三公斤的肢体残疾人。杨苏红从小命运坎坷,八岁开始就病魔缠身,先后患上“结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父母带着她四处寻医问药,走遍了昆明的大医院,一九九八年更是雪上加霜,被昆明肿瘤医院确诊为“骨癌晚期”,并说她最多只能再活几个月了。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杨苏红于一九九八年二月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渐渐的她身上的各种病症消失了,她丢掉了十多年的药罐子,摆脱了病魔,重获生活乐趣与生命真意。曾为她诊断过的医生见到杨苏红时,惊叹道:“想不到你还活着!”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杨苏红坚持信仰、坚持真理,多次遭到邪恶之徒的非法抄家、审讯、关押等等骚扰迫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杨苏红被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恶警欺骗绑架至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半年的时间内,杨苏红被迫参加与正常人一样的超强的体力劳动,不允许她炼功,她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被劳教所送回家,杨苏红于端午节的下午含冤离世。
2、昆明市小儿麻痹残疾人郭伶被女二监迫害成股骨头坏死
郭伶,女,五十多岁,昆明市供销社职工,患有小儿麻痹症。郭伶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女二监期间,郭伶因“小儿麻痹后遗症”行走十分困难,但每天监狱都逼她和其她肢体正常的人一样,走很远的路去干苦役。由于郭伶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狱警的非人折磨,她多次被“关禁闭”,长期被“严管”。关禁闭期间,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不准讲话、每天只能上三次卫生间,月经期狱警还不准用卫生纸。
郭伶曾绝食抗议不公对待,在五十六天的绝食期间,狱警指使犯人对她进行五花大绑,粗暴的进行野蛮灌食。
酷刑示意图:野蛮灌食 |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郭伶又被昆明市五华区“六一零”、国安劫持并被非法判刑四年,这已是郭伶多年来第三次被非法关押。被关押在女二监期间,象上一次一样,被警察指定的犯人二十四小时包夹监控,连上厕所都跟着,不许跟别人说话,还多次被关“禁闭”,长期坐小凳子虐待。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郭伶的丈夫和女儿得到监狱通知探监,才被告知郭伶患了“股骨头坏死”,说是由于郭伶的“小儿麻痹后遗症”引起的,还说郭伶患了“躁动幻想精神病”,后被保外就医。
3、国家一等残疾军人在省一监狱被迫害致眼睛失明
杨自祥,男,五十四岁,石林县板桥镇三家村法轮功学员,国家一等残疾军人。曾经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能生活自理,并为国家节省了大笔医药费。二零一四年四月,杨自祥在探视法轮功朋友时,被闯入的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关押在省一监。杨自祥从看守所到省一监时体重折磨的才有四十九公斤,进食十分困难,只能吃流食,体质很弱,一进监狱就被送进监狱医院。
杨自祥的家属多次去看望,要求“保外就医”,监狱不同意,只同意把假肢送进去帮助行走。杨自祥又因脚浮肿无法穿上。住院服药打针之后,眼睛突然开始疼痛,过去眼睛视力一直都很好,后来左眼一点也看不见,右眼朦胧。杨自祥在医院住了六个月,也没有进行有效治疗,就逼着出院到一监区关押。因为杨自祥不写“保证”,监狱拒绝“保外就医”。
八、强迫堕胎残害幼小生命
1、楚雄州交通集团交通宾馆员工刘枝萍在劳教所被强迫堕胎
刘枝萍,女,三十二岁,云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团交通宾馆员工。二零零零年初,刘枝萍为法轮功讨回公道到北京上访,被楚雄州“六一零”、公安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刘枝萍被劫持到劳教所时,已怀孕。到劳教所的第二天,刘枝萍因为炼功,被一大队队长马某毒打一顿,并被罚站三天黑板,太阳晒到哪儿,就叫她站哪儿,并由两名劳教人员杜艳芳、杨某“包夹”,不允许她与其她人交谈和接触法轮功学员。后又罚到大田组(做农活),干超强体力奴工──摘豆、挖土、挑大粪、抬竹竿等。
每天临睡前警察都派人来问她:“还炼法轮功吗?”刘枝萍说:“炼!”她们就让她连同监舍的犯人一起罚站,不让睡觉,促使犯人受株连后把气发到她身上,辱骂她、打她。后来又改为绕四合院跑步,每晚监舍关灯后,就开始跑步到第二天凌晨,如果说“不炼”,就可以睡一个好觉。这样被折磨了一个星期。有一天深夜跑步到凌晨两点多的时候,刘枝萍就以炼功抗议。就被值班的尹姓狱警指使两名吸毒人员毒打她,随后又把她单独关押在一个监舍里,两只手铐在两张上下床的栏杆上成十字状。她曾经多次绝食抗议这种非人迫害。
后来劳教所知道刘枝萍怀孕后,不但没有停止对她的迫害,反而通知家人到劳教所将她送去医院强行打胎。第一次药物打胎失效。二零零零年八月,刘枝萍已有五个月的身孕,按规定可以保外就医,但由于刘枝萍坚持不“转化”,狱警再次将她强行送到医院打催产素堕胎。
2、昆明医学院总务处职工杨小明被强迫堕胎
杨小明,女,三十五岁,昆明医学院后勤服务发展中心物业管理科职工(前昆明医学院总务处)。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由于杨小明表示坚持修炼法轮功,昆明医学院专门成立了“专案小组”,逼迫杨小明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他们还将黑手伸向杨小明的父亲和丈夫,以停发退休工资和下岗(失业)相要挟。他们还逼迫杨小明七十岁的父亲跪在地上求杨小明放弃信仰。由于杨小明坚持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在得知杨小明怀孕后,恶人秦德勇竟找杨小明丈夫单位的领导施压:如果杨小明不做人流,就要开除他的党籍,并让他下岗(失业)。在他们的威逼下,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其丈夫只好忍痛把杨小明拉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九、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迫害
1、中国有色金属昆明供销公司职工徐燕被绑架到精神病院
徐燕,女,年龄未知,中国有色金属昆明供销公司职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谎言欺骗下,徐燕一时糊涂交了大法书。当她醒悟后向单位领导表示要坚持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时,单位领导许某就说她是精神病,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她到昆明盘龙国安大队想向警察讲明情况,但想不到的是国保大队长邱云昆不由她分说,就叫来三个警察强行将她送到昆明市精神病院,并强迫她丈夫交了四千元的住院费。
在精神病院,恶人每天要对徐燕强行打针注射药物,每次打针都有四、五个医护人员按住她的四肢,直到注射完毕,并且每天三、四次,每次一大把的灌药,灌完药后要检查口中没有药渣才离开。往往每次打针和灌药后她都会出现剧烈的恶心、呕吐,常常使她吃不了东西。由于医生每天都给她注射和服用大量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使她整天迷迷糊糊的昏睡。
酷刑演示: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 |
2、昆明高速公路收费员张晶艳被单位六一零伙同公安绑架到精神病院
张晶艳,女,四十多岁,二零零三年三月张晶艳从劳教所被释放回家不久,就被单位六一零人员,副经理汪洪、指导员李朝鲜三番五次的找“谈话”,威逼她“转化”,由于她坚持信仰,单位就让其下岗(失业),只发生活费。丈夫在单位的高压下,请来了一些亲戚住在家里看着她,同时单位还派了几名职工二十四小时对她进行监控。为抵制单位随意侵犯人权、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二零零三年七月,张晶艳准备离家出走,单位六一零人员李朝鲜、汪洪、曹得辉等人和张晶艳的丈夫将她劫持,强行推进警车,把她送进了云南省精神病院。
在精神病院,主治医师张洪喜、孟某某要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她不从,他们就强迫她服“博乐新胶囊”和一种黄色药片(药名不清),每次服药时护士都要守在旁边,直到服药后,张口检查完才肯离开。服药后,出现了昏睡、胃痛、呕吐、全身骨头疼痛、四肢麻木和情绪急躁、恐惧等症状,他们还不断的给抽血“化验”。一个多月中,在张晶艳不断的强烈要求和抵制下,医院才让她出了院,住院费花了八千多元。
丈夫在遭受一系列的牵连和打击后,精神几乎崩溃,最终离她而去。
3、省中医院退休主治医师王启慧被骗至昆明市精神病院
王启慧,女,七十多岁,云南省中医院退休主治医师。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无故受到单位、国保警察的监控,每到节假日和所谓敏感日子就被单位保卫科看守起来,二零零二年不法之徒还将其骗至昆明市精神病院接受所谓的“治疗”,遭到了残酷的精神和肉体折磨。
四、昆明市余琼华被非法拘留后再被劫入精神病院
余琼华,五十一岁,昆明德和罐头厂工人。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晚骑自行车外出时摔伤,路人看到后报警。五华区月牙塘派出所警察来了之后,发现她包里有法轮功真相资料,不但没有送医院救治,反而将她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余琼华的父母都是高龄老人,父亲已九十二岁高龄,母亲七十九岁,一直和余琼华相依为命。母亲和家人多次到月牙塘派出所要求警察放人。五月十一日月牙塘派出所的警察叫家人去接人。家人到派出所后,警察不准直接把人接回家,要求其家人给他们一个台阶下,先把人送到精神病院住上一个星期,然后再从精神病院把她接回家。家人说;我家的人又没有病,去住什么精神病院呢?警察说;如果不送去医院,就再把她带回看守所继续关押。家人没有办法被迫同意住院,最后三个警察强行把余琼华送到精神病院住院。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