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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林玉华任职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发生的迫害

更新: 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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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林玉华于二零零七年开始至今担任赤峰市巴林左旗,元宝山区和红山区三个地方的公安局长,在其任职期间,这三个地方都发生了严重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

一、个人信息

中文姓名:林玉华
中文姓名拼音:Lin ,Yuhua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6年9月
工作单位名称: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
职务:公安局局长

'林玉华'
林玉华

二、迫害事实简述

(一)二零零七年十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林玉华任巴林左旗公安局长时发生的迫害案件

1、巴林左旗法轮功学员李玉芬于二零零七年七月被绑架,一年多之后,家里人才知道她被非法判六年徒刑,关押在吉林市女子监狱。

2、王晓燕,女,五十多岁。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遭左旗谢景伟、王俊杰等恶警绑架,被巴林左旗公检法恶徒构陷,非法判处四年重刑。

3、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早上五点多,五、六个警察突然闯入法轮功学员陈艳平家,警察们屋里、仓房、衣柜、四处查看,没找到他,随后又去他打工的店里去预谋绑架他,没得逞。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下午,巴林左旗“六一零”主任图布新和西城区街道主任刘某闯到陈艳平妻子王海燕工作单位(地税局),诱骗王海燕配合他们把陈艳平关入洗脑班。他们不仅去骚扰王海燕,还骚扰王海燕的单位领导,言外之意是:陈艳平要出什么事,王海燕的单位领导也要承担“责任”。

陈艳平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他妻子一人拉扯两个年幼的孩子艰难度日,还得照顾老人,小女儿才三岁多,经常喊:“想爸爸!想爸爸!”陈艳平的母亲本来就重病在身,又因思念儿子、担心儿子再遭迫害,在忧心忡忡中于二零零七年一月含冤去世。而陈艳平有家难归,连为母亲奔丧都不能。

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晚,季云芝在买菜回来的路上被林东镇派出所八名恶警绑架,被非法判二年劳教,非法关押在呼市女子劳教所。据说,季云芝被警察弄得已经昏死过去,还是被恶警抬上警车。

(二)二零一零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林玉华在担任元宝山区公安局长期间发生的迫害案件

众多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1、李丹,女,护士,于二零零九年七月被绑架,被元宝山区法院非法重判七年半,发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监狱遭受严重迫害。自邪恶的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李丹先后三次被绑架。二零零一年,李丹被绑架,关押在喀喇沁旗看守所;二零零二年,李丹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八年,李丹再次被绑架,从外地遣回原籍,被非法判重刑七年半。

2、任素英,元宝山区建昌营村法轮功,于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凌晨在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被翁牛特旗三名恶警劫持,遭到以翁牛特旗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彩军为首的多个警察的毒打和用竹签刺手指甲等酷刑折磨。任素英被冤判五年。在内蒙古女子监狱被迫害。元宝山区警察协助翁牛特旗警察抄了任素英的家。

3、杨桂芝,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元宝山区警察协助迫害。

4、孟祥芝,二零一一年八月三日中午,元宝山区龙头山村孟祥芝被建昌营村派出所绑架,恶警王赫然、冯小虎又参与迫害。后孟祥芝被冤判七年,在内蒙古女子监狱被迫害。

5、岳淑霞,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大早,元宝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王贺然等一帮恶徒,闯入岳淑霞的家,开始打砸抢,王贺然摔坏大法师父法像,恶徒们抢走大法书籍、《明慧周刊》等。后来岳淑霞被非法判刑。

6、7、王凤华、翟翠霞,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在元宝山镇四合村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四合村大西沟组村民霍玉明举报,由元宝山镇建昌营村派出所带人绑架,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对法轮功学员王凤华、翟翠霞非法庭审,两位北京律师为她们做无罪辩护,庭审期间元宝山法院惧怕民众旁听,驱赶旁听人士。王凤华被非法判七年,翟翠霞被非法判刑四年。

由于中共对翟翠霞的不断迫害,使家人在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的压力,翟翠霞的丈夫整日借酒浇愁。加之中共邪党的仇恨宣传,谎言欺骗,在翟翠霞被非法劳教期间,翟翠霞的丈夫经常喝醉酒后把小儿子插在门外,由于精神上承受的压力太大,小儿子成了他的出气筒最后吓的儿子不敢回家,至今翟翠霞的儿子仍音信全无,如今翟翠霞的丈夫就在翟翠霞被送到呼市女子监狱的前两天晚上喝酒后骑摩托车被车撞死。如今翟翠霞的家里真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翟翠霞的丈夫去世的第二天,翟翠霞的女儿给元宝山区看守所值班室打电话,说明父亲去世要求接母亲回家安葬父亲,然而得到的是冷冰冰的两个字“不行”。当天晚上,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翟翠霞、王凤华、岳淑霞就被偷偷送到了呼市女子监狱。

8、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喀啦沁旗公安国保大队长刘振庭、王会龙等伙同元宝山区公安局恶警王赫然、冯小虎等恶徒绑架了元宝山区山前镇杨翠玲老人,杨翠玲一直被关押在喀啦沁旗锦山看守所。后来杨翠玲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

9、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元宝山区警察以诉江为借口上门骚扰,绑架了潘丽娟,并抢走法轮功书籍和大量私人财物,室内被翻得一片狼藉。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元宝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潘丽娟女士。后来潘丽娟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呼市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10、贾广林,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突然在家中被元宝山区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被非法开庭迫害,公检法事先就合谋给贾广林拟定了所谓的“罪名”,非法庭审草草走个过场,说是等着被判吧。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故意不通知家属,非法对贾广林枉判三年半。当家属拿到非法判决书时,已经错过了上诉期。贾广林被劫持到赤峰四监。

11-13、邵桂珍、王久芳、高志凡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三点到五点之间,赤峰元宝山区法轮功学员王久芳、高志凡被元宝山区国保大队及刑警队和云杉路派出所等二十多个警察绑架、抄家。这些警察大部份着便装,其中有警车和私家车四、五辆,恶人采取包围之势,手持定位系统装置,先在店铺绑架二人,同时部份警察在家中抢走了大法书籍和家人私用电脑以及手机多部。

当天下午六点前后,法轮功学员邵桂珍也遭绑架,农村家以及女儿的家都被警察非法抄查。当时三人都被绑架到元宝山区看守所。后来警察将法轮功学员邵桂珍、王久芳、高志凡的所谓案子上报内蒙古自治区,妄图对三人非法判刑,加重迫害。

元宝山区法院于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非法庭审邵桂珍、王久芳、高志凡,却故意不提前通知律师,直到在开庭当天,家属都到庭了才通知律师,企图使律师无法到庭。但律师匆匆赶到。约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中旬,元宝山区法院公布非法庭审结果,高志凡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 ,王久芳被诬判三年零三个月,邵桂珍被诬判三年。

14、于树林,男,在两年前的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与赤峰元宝山区民族中学教师杨桂芝、杨桂华和妻子任素香四人去翁牛特旗营救法轮功学员,被赤峰翁牛特旗公安国保大队警察刘彩军一伙绑架。之后送到元宝山区看守所,于树林被元宝山区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

15、赤峰元宝山区五家镇法轮功学员王秀芳、李翠兰,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上午,结伴去喀喇沁旗西桥镇粘贴大法真相不干胶,被喀喇沁旗警察绑架。下午喀喇沁旗警察伙同元宝山警察到王秀芳、李翠兰家中非法抄家。王秀芳、李翠兰被非法关押在喀喇沁旗锦山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下午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时,赤峰市元宝山矿杨福田、孙晶夫妻在家被元宝山派出所副所长韩立民等三人、元宝山区国保大队等七人绑架、抢劫。最初是元宝山派出所来了一辆白色警车,副所长韩立民三个警察敲开门后控制了法轮功学员杨福田、孙晶;之后韩立民又给驻扎在元宝山露天宾馆多日的国保(国安)警察打电话,又叫来七名国安警察,两个警察在楼下把守。此次参与迫害的国保警察态度极其恶劣,对法轮功学员杨福田态度极其凶恶,用警车把二人绑架至元宝山区平庄看守所,并从家里抢走电脑两部、打印机三台、大法饰品、大法书籍和照片、炼功用的播放器、纸张三、四箱等诸多物品。二人被非法关押在元宝山区平庄看守所。把守在杨家里的几名恶警在杨福田家里翻箱倒柜,并要强行撬开个人物品保险柜,后在杨的儿子的严厉制止下才罢手。

当天夜间二十三时,看守所检查家属孙静身体发现有严重的高血压、心律过快等,于当日二十三时被释放,回到家中。

杨福田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国保给检察院提交的所谓“案卷”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受理、不予批捕。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无条件释放杨福田,但国保警察没有依照法律释放杨福田,而是又非法向检察院申请批复两个月时间,用以侦查补充证据。杨福田被非法判刑四年,约2017年底被挟持到赤峰内蒙古第四监狱迫害。

16、赤峰元宝山区法轮功学员赵桂春,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被绑架,当天就被投入监狱,被冤判三年。喀喇沁旗警察伙同元宝山区警察绑架迫害了赵桂春。

17、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元宝山区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任素香被绑架,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被元宝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后来,家人发现元宝山区法院未经过本人和家属,直接从银行提走任素香的两万元现金。任素香从被绑架开始起,元宝山区公检法三单位,都是在公然违法,没有合法程序,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明抢明夺。

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抢劫财物

元宝山区警察还绑架了多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薛相山、杨俊芝、贾广林的妻子、李秀荣、杨桂华、丛培兰、赵楼及其丈夫、张丽华、宋宪东、郭金燕、张振江、刘爱莲、赵金柱、冯久春、汤朝霞、白秀云、张绍莲、王艳昕、韦秀英、侯晓梅、韩玉芹、于凤梅、吴纪国夫妇和吴纪国的嫂子刘亚茹、荆凤芹、孙凤芹、刘玉梅、杨桂花、李玉琴、薛相山、杨俊芝、王雪(又名:王小娟)、王淑莲、石桂芬、吴纪明、刘雅茹、两位老年妇女在平庄派出所附近被绑架,其中一人被勒索两万元;王素英、高秀英、石桂芬、平庄两位老年妇女遭绑架;赵淑兰、姜海燕、王秀兰、马秀丽先后被绑架、非法拘留十至十五天。

警察抢走杨桂芝家里的大量个人财物;抢走赵楼电脑等个人财物;宋思娟所有出国手续、房产证、户口本、邀请函、还有二十万元存款证明全部都被警察抢走。

汤朝霞家中的电脑、大法书籍等被劫持抢走。汤朝霞被非法拘留十天;从王艳昕家里抢走很多珍贵物品;于凤梅家中工作及开复印店用的电脑、打印机和复印机等设备均被国保大队抢走。

贾广林夫妇被警察绑架时,警察把家翻了个底朝天,包括农家厕所都没放过,抢走了大量个人财产及崭新的十元、五元人民币上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两万多元,就连贾广林妻子兜里的四十元零钱,到元宝山区看守所后也被恶警抢走。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王淑莲被赤峰松山区国保绑架送入松山看守所非法拘留八天,被勒索现金二万五千元。

元宝山区国保警察强行闯入退休赵淑兰的家,抢掠电脑、打印机等部份家庭财产。

警察非法抄姜海燕家,抢走至少三台电脑、一个打印机、很多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真相资料等。

荆凤芹被绑架时,家人在情急下找熟人送礼花了两千元,又被国保大队张志刚敲诈四千元。

警察抢走了刘亚茹家的台式电脑和孩子上学用的笔记本电脑,还有打印机等个人财产。

(三)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今林玉华在担任红山区公安局长期间发生的迫害案例

赤峰市红山区法轮功学员李彩霞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在家中被绑架,参与绑架的有七八个警察,同时绑架了在李家串门的潘姓法轮功学员,警察并抄了李彩霞的家,抢走了许多私人物品。

随后警察又绑架了孙大夫和她的丈夫鞠姓法轮功学员,王磊,刘淑兰、于姓法轮功学员、刘玉平、张姓法轮功学员和一七十多岁于姓法轮功学员。这些后来被绑架的同修都已陆续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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