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法官张兆龙遭恶报

更新: 2020年03月03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三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兆龙因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审查。

张兆龙,男,白族,一九六九年十二月生,云南鹤庆人,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历任昆明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立案庭副庭长,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庭长,昆明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审判员。张兆龙因积极参与中共迫害法轮功,在明慧网《恶人榜》上有名。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张兆龙是昆明市中级法院是专门负责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之一,自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二年以后改由下级法院审理)当任审判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恶。

一、阻挠辩护,韩震坤、郭娟夫妇被非法判重刑案

韩震坤,男,一九六五年一月三日出生,曾为云南省网球运动队队员,一九九一年到昆明锦华大酒店做服务员。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韩震昆、郭娟夫妇在白马小区的家中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从家中绑架,七月被昆明市检察院[2004]昆检刑诉字第五百四十三号起诉书起诉,公诉人是李云兵。

二零零四年年八月二十四四日,昆明市法院违反法律法规,打着公开开庭审理昆明法轮功学员韩震坤、郭娟夫妇的幌子,却不让人参加旁听,一些亲属和法轮功学员到庭外关注审理情况时,被各个区的国保大队警察骚扰,并非法录像,随后根据录像传讯、绑架、关押了杨苏红(肢体残疾人)等数名法轮功学员。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韩震昆一直向法庭讲述法轮大法的真相,并质问审判长张兆龙为什么自己的辩护人马玲没到场。张兆龙不但没有回答,反而追问他委托书上的名字是怎么签上去的?并辱骂代理人是劳教释放分子。庭审中张兆龙禁止受害人的自我辩护、多次打断受害人讲话、最后竟终止律师的辩护。昆明中院(二千零四)昆刑一初字第一百九十八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韩震昆判刑七年,郭娟三年。审判长张兆龙,代理审判员唐勇、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

二、高惠仙被非法秘密开庭案

二零零四年三月,昆明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张兆龙,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到安宁市看守所对高惠仙非法秘密开庭,没有辩护人,也没有通知家属到庭,张兆龙当场就诬判高惠仙三年徒刑。

三、妻子同名被错抓,丈夫程洪畴被冤判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上午,云南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等一伙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连人是谁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就闯到昆明市橡胶厂职工、法轮功学员赵海鹰家,此时赵海鹰去菜市场买菜,家中只有丈夫在家上网,一伙警察冲进屋子就开始野蛮抄家,翻箱倒柜,这时赵海鹰买菜回到家里,警察上去就要绑架,一问才知他们要抓的不是这个赵海鹰,而是另外一个人。当警察得知抓错了人,不但没有放人,反而以赵海鹰的丈夫上明慧网为由将其绑架,还说:“你们家只有两人,只好抓一个”,而且还威胁赵海鹰不得将抓错人和抓她丈夫的事情曝光,否则连她一起抓。赵海鹰的丈夫程洪畴被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由于身体极度衰弱、双下肢浮肿而被“取保候审”释放。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昆明市法院担任审判长的张兆龙与审判员唐勇,代理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秘密开庭,不顾事实,捏造罪名荒唐的以所谓“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程洪畴三年徒刑缓刑三年。

四、昆刚职工何其琼被非法判刑四年

何其琼,女,五十六岁,昆明钢铁公司华云分公司职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家中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抄家、关押,二零零五年被当任审判长的张兆龙非法判刑四年。(二千零五)昆刑一初字第七十三号

何其琼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期间,两次被关“禁闭”,坐小凳子。在第四监区由于过重的劳役,使其身体状况极差,体重下降,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五、原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周模芳被非法判刑五年

周模芳,男,五十八岁,原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因为修炼法轮功,不放弃信仰,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从家中绑架,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一庭于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对周模芳秘密开庭,在庭上审判长张兆龙不允许周模芳说话,同时打断、终止律师无罪辩护,张兆龙还声称:“不采纳被告律师的辩词,按你这种辩法,我们只有放人了?不予采纳!”最后周模芳被非法判刑五年,

六、退休职工张静如女士被判刑四年受到酷刑折磨

张静如,女,一九四四年出生,云南光学仪器厂(现更名为北方光学电子有限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二年五月因为告诉世人“天安门自焚”真相被单位保卫科、昆明海口派出所、西山区国保大队杨增福、陈坤光、柴正军等一伙人闯入家中强行抄家,绑架,随后被当任审判长的张兆龙非法判刑四年。(二千零二)昆刑一初字第二百零一号

张静如女士被关押在省女二监的一监区期间,被包夹二十四小时监视,每天从早上七点到晚上九点十多个小时强迫做奴工,并被偷偷在她的饭里下药,致使张静如女士饭后头刺痛,半小时后就打瞌睡,睁不开眼睛,耳底疼痛,导致记忆力明显减退,不思饮食,全身冰冷,左眼不断流眼泪,目光呆滞,牙床出血,全身无力,体重由刚到监狱时的五十四公斤减到四十二公斤,整整瘦了十二公斤。身体极度衰弱,监狱怕担责任让她“保外就医”。

古人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多年来,张兆龙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表面上,张兆龙是反腐中落马,实则是因迫害法轮功学员,遭到恶报天谴。

法轮大法是佛家高德大法,法轮功学员都是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益的好人。在此我们要善劝那些还在追随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官们,你们看到张兆龙遭到的报应,真该清醒了,凡是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法人员都不断以各种形式遭到了报应。

“天灭中共”已在即,你们想过中共灭亡后,你们怎么面对自己对法轮功犯下的罪恶?怎么去面对你们的家人?就凭是执行上级命令行事的托词就能推脱责任了吗?人做的事最终都得自己去面对,造下的罪业都得自己去承担。现在你们唯一的希望就是在这场迫害还没有结束前,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尽你们所能善待法轮功学员,与中共彻底决裂获得到神的宽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