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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古蔺县社保局对法轮功学员胡彪的经济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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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实施“经济上截断”的邪恶政策,给无数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及精神的创伤和生活上的困境。四川省古蔺县七旬法轮功学员胡彪老人辛苦工作一生,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被社保局电话通知,从本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社保局还声称原所领的要如数退回。

胡彪,74岁,筠连县人,宜宾卫生学校医68级毕业分配来古蔺县工作,曾任县计划生育指导站站长,计生委科技股长,宣技股副股长,县病残儿并犮症鉴定小组成员等职,工作很苦很累,搞得一身病,一年住院二、三次。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不到一个月,全身疾病不治而愈。

一、降级,停发工资

从1999年“7.20”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至2005年胡彪老人被非法劳教三次,关押八次,四次洗脑,历时5年零4个月工资、奖金没发。2003年2月21日,古蔺县人事局(2003)90号文件以两次非法劳教降两个档次工资。同时,请律师作无罪辩护费用4万7千元。给家庭和个人带来经济、精神压力很大。

江泽民对法轮功实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胡彪老人被非法关押迫害历时近十年时间,飽尝了劳教所、劳改营(监狱)的非人生活,身心受到摧残,出现高血压、心脏病、胆石症、肝硬化,四次急性胰腺炎病发作(2005年绵阳劳教所,2009年古蔺看守所、2013年五马坪监狱两次)病危通知两次。

二、停发养老金

胡彪老人2006年退休,退休金在工行领取。到2009年3月30日因被绑架庭审,请两个北京律师到庭作无罪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你们抓捕审判才是违法犯罪,应当庭无罪释放。胡彪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上诉中院维持原判;拉石宝镇宣判,并强行劫持到五马坪监狱迫害,于2013年9月29日冤狱结束回家。

到2016年,胡彪老人的退休养老金被转古蔺社保局发,福利待遇、奖金没有。于2019年12月13日社保局电话告知,从本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声称原所领的要如数退回。

2020年3月4日上午,胡彪老人到县政务大厅三楼找到社保局长任平,他说:“我们是按上面文件办的。”胡彪老人说:上面文件也是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经济上截断”的迫害,迫害二十年了没有法律依据。胡彪老人到他办公地点,他打印两张盖上章,拿一张给他说:这张给你,照上面的要求办。胡彪老人接过看,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多领待遇追回通知单》,声称:追回金额231816.42元,期限是2020年3月,如不退回社保局,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胡彪老人是退休职工,养老金领了十几年,领来都用了。突然人保部出台文件要求退回“多领”的金额。

公民的养老金是法定的私有财产,是由《宪法》、《社会保险法》等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七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停发法轮功人员退休养老金就是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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