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翔,男,1966年5月出生,2002年9月起任淮安市公安局国保处副处长、国保支队副支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在这之前他是市610成员,曾经多次非法到县、区法轮功学员家抄家、绑架,包括到外地抄法轮功学员家,企图捞取政治资本。
乐翔2010年8月至2016年4月任洪泽县(区)公安局局长、县维稳办主任期间,2014年12月市区有5位法轮功学员到洪泽境内散发法轮功资料,被其非法抄家、抓捕。国内外法轮功学员先后写信和打电话讲真相、劝善,他仍然置若罔闻、一意孤行积极指使(授意)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编造假材料加以陷害,并积极、主动勾结市610、市国保继续加重迫害,使法轮功学员刘永军被非法判刑3年,施素华被判刑3年,丁百灵被非法判刑2年 ,唐清被非法判刑1年半,魏善荣被非法判刑10个月。
淮安市区公安局局长中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的,乐翔不是第一例,还有:
倪兴余:原淮安市公安局局长(被判刑7年):
花原春(音):原楚州区公安局副局长(殃及妻子同被判刑);
方可:原清河区公安局副局长(被判刑5年半);
李忠:原淮阴区公安局长(猝死);
曹新龙:原清浦区公安局局长(被判刑7年)。
中共公检法司部门的追随者们有些人也认为是因为贪污受贿被判刑,跟迫害法轮功没有关系,其实贪污受贿那只是个表象,迫害法轮功遭到恶报才是真的。这些人中有的曾经扬言不怕遭报应。当今社会贪官污吏何其多,真正犯案有几何?!自古道:三尺头上有神灵、善恶有报。
听说过善恶簿、生死簿吗?民间也有叫做“卯簿子”,人在世上的行为在其中都有详细记载。正所谓:“古往今来,阴曹地府放过谁?”有的参与迫害者还得意地说自己没有遭到报应,其实,已经在削减你自己和你祖上的福寿、福德,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同时也是老天为了让你醒悟给机会,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皆要得报,或许将来到阴间还有大恶报等着。
法轮功讲真、善、忍,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真心希望公检法司的人员能明辨正邪,认清中共对法轮功的造谣抹黑,停止迫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保护法轮功学员,多积福德,拥有平安美好的未来!
对于那些仍在积极指使迫害的人,再次严肃警告: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否则,下一个遭恶报的很可能就是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