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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城市公安局副政委左永安罪恶簿

更新: 202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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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左永安先后任湖北省应城市郎君派出所所长和城中派出所所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今,任湖北省应城市公安局副政委,在任职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

左永安(Zuo,Yongan),男,1966年出生,湖北省应城市长江埠办事处左家湾人,电话:18995703000。妻子:刘朝晖(原应城市政保科科员)。

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多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以下是曝光出来的湖北省应城市公安局副政委左永安参与的迫害事实简述。

一、任郎君派出所所长时绑架、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万超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郎君镇派出所指导员刘名芳、应城市公安局何建设等人,以找万超谈话为由,将万超从鲁大小学的课堂上,绑架到郎君镇派出所非法审讯,欺骗他只要承认发了法轮功真相传单,就放他回学校。最终恶警以万超发过传单,将他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半月后,又将他非法判一年半劳教。他被劫持到襄北劳教所及沙洋劳教所,但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这两处均拒收。他又被非法关押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直到四月二十八日才被释放。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时,万超放假在家休息,鲁大小学校长周华、郎君派出所指挥员刘名芳、副所长曹国超等人闯到他家,在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企图对他进行绑架。他被逼无奈情急之下跳入自家旁的水塘走脱。刘名芳等人又伙同东马坊派出所的警察将他的姑父非法抓走作为人质,威胁只有交出万超才能放人。他的姑父被关押于应城市第二看守所半个月之久,每天吃的是仅撒了一点盐的水煮饭菜,吃尽苦头、受尽凌辱,看守所向家人讹了三百五十元钱方才放人回家。

迫害万超的直接责任人:郎君派出所所长左永安、郎君鲁大小学校长周华、郎君鲁大小学副校长鲁火发、应城市公安局政保大队队长聂么山、应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长汤竹清。

二、参与应城市奥运前的第一轮疯狂大搜捕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晚七时左右,应城市公安局邪党副政委吴小垱、政委吕山华带领公安局国保大队、国安大队、东马坊“六一零”、东马坊派出所、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卫处等单位的三十多个恶人,开着十几辆警车,气势汹汹的扑向东马坊地区法轮功学员的家中。警察每三人一组,带着开锁匠,不管家中有人无人(因有的大法弟子已被绑架),恶人均命令开锁匠开门,门开不了的就砸或撬门窗,象土匪一样闯入家中非法抄家和绑架法轮功学员。

东马坊地区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熊文志(曾用名熊文德,以下同)、熊继伟、陈青枝、褚观元、向洪新、张静玉、詹利平、王俊平、黎国平、严三明、褚四春。

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熊文志、杜足英、熊继伟、褚观元、向洪新、张静玉、严三明、褚四春。其中杜足英被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后正念闯出,熊文志在绑架的中途走脱,流离失所近两年。其余六人被绑架到应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多天,回家不久又都遭到非法劳教一年的迫害。

下面是张静玉当时遭迫害的自述: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傍晚,东马坊派出所警察何忠平等人让开锁匠把我家的门打开。我在家里把门把拉着,他们怎么也打不开,后来他们象土匪一样把我家的防盗栅栏撬坏,破门而入,先把我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然后非法抄了我的家,抢走了台式电脑二台,摄影包照像机一套,打印机一台,还有其它东西不太清楚。儿子回家发现我被绑架走了,家里一片狼藉、乱七八糟,吓得都不想活了。

七月三日下午和夜晚,我被警察绑架到应城市公安局后面的“蒙古包”里秘密非法审讯。警察逼我说出参与传递资料的法轮功学员名单,遭我拒绝。参与非法审讯的有公安局副局长程俊杰、国保大队聂么山和何建设、公安局的左永安(做笔录)、刑警大队队长杨震等。那天晚上我就在“蒙古包”凳子上坐了一夜。第二天(七月四日)我被劫持到应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关押期间我一直绝食抗议迫害,身体极度虚弱,七月十四日被释放。

下面是熊文志当时遭迫害的自述:

二零零八年七月,应城市公安局左永安,还有两个年轻警察(一个是东马坊派出所的,另一个不知是哪的)带着开锁匠到我家翻箱倒柜的搜了个遍,抢走私人物品若干。闹腾近两个小时后,门口围满了人,只有一名妇女说了一句正义的话:“你们不要把别人的胳膊扭断了,人家回来还要上班的。”我被绑架到应城市公安局,二天后走脱,长时间有家不能回。

三、任公安局副政委时参与的迫害

据不完全统计,左永安在任应城市公安局副政委的七年多的时间里,发生的迫害案例有二十五起;有二十一人次被绑架;詹利平等十三人次被非法拘留;熊继伟、熊文志、汪刚强、黎国平四人被非法抄家;熊小德、舒应玲、周玉喜、李桂凤、贾秀珍、黎国平六人被非法拘禁(不含拘留);张静玉、汪刚强两人被劫持到劳教所劳教未成;刘华艳、周艳华在应城火车站被利用身份证迫害;黄纪纲、田义祥被非法抄家;熊继伟、熊文志、汪刚强被非法判刑;刘姣伢被骚扰。

构馅和冤判法轮功学员熊继伟、熊文志、汪刚强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点多钟,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孝感市公安局国保、汉川市公安局国保、云梦县公安局国保、应城市东马坊派出所、应城市四里棚派出所等警察一行十多人,开着三辆警车,绑架了应城市东马坊法轮功学员熊继伟、熊文志、汪刚强、黎国平。

东马坊派出所指导员苏勇伙同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余清波等人先闯入应城市双环医院,没出示任何证件和理由,将正在上班的法轮功学员熊继伟骗出医院,将他强行塞进警车,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抢走他身上的钥匙,然后直奔他家,在他家中没人的情况下,将法轮大法书籍及其它私人物品劫走;

应城市东马坊派出所的鲁恒菲和东马坊驿东社区的汪峰带着云梦县国保大队的陆红洲和喻孟,闯入法轮功学员熊文志家将他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并在他家照相。随后,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汪刚强家,将其绑架,同时抢走他家里的大法书籍及私人物品。

当天,东马坊书记汪长征和治安主任熊五保带领警察还闯到法轮功学员黎国平家,家中没人,抢走他家里的私人物品,然后直接闯入黎国平上班的地方将他绑架。

熊继伟、黎国平被绑架到湖北省汉川市公安局办案中心非法关押。在办案中心,熊继伟和黎国平遭到非法审讯,坐老虎凳长达二十多个小时,不允许熊继伟上厕所。汉川市公安局姓龙的政委还恶狠狠的对熊继伟说了两遍:“就是要你生不如死。”

黎国平绝食抵制迫害,送到拘留所体检不合格,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八日下午被释放。十一月八日晚上,熊继伟被劫持到汉川拘留所非法关押,熊文志、汪刚强分别被劫持到云梦县拘留所和应城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他们三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秘密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法教班(板桥洗脑班)遭受洗脑迫害一个月,三个地方的国保警察利用欺骗、伪善、暴力的手段从三人口中套出所谓的迫害“证据”(做了哪些讲真相的事),整理成诬陷材料,以达到冤判他们的目的。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三人同时又被转至汉川、云梦、应城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陈恩宏将构陷三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移送到应城市检察院,应城市检察院非法作出批捕决定,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应城市检察院公诉科将构陷熊继伟、熊文志、汪刚强的案卷材料移交到湖北省安陆市检察院公诉科,负责此案的是安陆市检察院刘培建,刘培建把三人非法起诉到安陆市法院。

汪刚强、熊文志和熊继伟在经历了十个多月的非法关押后,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在湖北省安陆市法院被非法庭审。实际是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的政法委和“六一零”操控公、检、法部门,公、检、法部门相互勾结,利用开庭走过场,合谋冤判三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当天,安陆市法院周围被戒严、如临大敌,周围都是警察和便衣监视和盘查过往的行人。非法庭审人员有审判长杨耀龙、审判员毛翠娥、陪审员刘德荣、书记员王娟,公诉人是安陆检察院公诉科刘培建、胡伟和叶先丰。在非法庭审过程中,面对公诉人的所谓“指控”,家属聘请的律师有理有据地从法律角度将“指控”推翻,并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公诉人无言以对。审判长杨耀龙还强行剥夺了熊继伟家属的辩护权。三人分别被非法庭审约两小时,庭审当天没有宣布结果。

三位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向民众讲述真相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应该无罪释放,遗憾的是杨耀龙等人受到政法委和“六一零”的压力,在证据不足、三位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的情况下,荒唐的用毫不相干的《刑法》三百条,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做出来冤判决定。熊继伟被冤判四年半,并处罚金五千元;熊文志和汪刚强分别被冤判两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他们三人后来都被劫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继续迫害。

熊继伟不服判决,依法上诉到孝感市中级法院,可孝感中院仍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继续滥用《刑法》三百条制造冤案,未经开庭审理,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审判长是张立新,审判员是董琳、李菁,书记员是钟惠丽。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熊继伟委托代理人向湖北省孝感市中级法院提起刑事申诉,已被立案。此案由法院审监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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