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参与迫害大法修炼者 中共官员遭恶报案例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各级组织都有人在参与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然而,害人就是害己,这是由善恶有报的天理决定的。

在已曝光的超过万例的中共各级官员、警察、普通市民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中,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车祸死的、暴毙的、自杀的、半身不遂的,还有被判刑、撤职的,更有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

下面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官员遭恶报的实例。

1、黑龙江省依兰县法院张安克和依兰县检察院陈玉杰遭恶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将哈尔滨管辖县(巴彦县、宾县、方正县、通河县等)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都指派给依兰县检察院、法院非法审理。原依兰县法院刑庭庭长张安克和原依兰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陈玉杰,多年来非法批捕、审判依兰县及外地的法轮功学员数十名,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指使下,张安克和陈玉杰对这些法轮功学员判重刑罚重金,致使这些善良民众含冤入狱,有的遭受酷刑折磨,有的被打伤残,有的被迫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依兰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陈玉杰遭恶报,因未严格审查证据,造成无罪群众被关押追诉;依兰县法院刑庭庭长张安克,不正确履职,违反法定程序,作出不公正判决,陈玉杰、张安克二人遭恶报,被立案审查。

二零二零年初,依兰县法院刑庭庭长由刘艳红替代张安克,依兰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由汝少华替代陈玉杰。目前,刘艳红和汝少华依旧按照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指派参与非法庭审、判刑法轮功学员。

2、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河西镇镇长、政法书记邢贵斌遭恶报

邢贵斌,男,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河西镇人,河西镇政府工作人员,担任镇长,主管政法工作。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大法以来,邢贵斌一直参与骚扰法轮功学员,自己亲自监视一位法轮功学员,该学员在他不注意的情况下走脱,否则将被绑架迫害。

在法轮功学员举报迫害元凶江泽民后,在邢贵斌的指示下,他手下的人又到各法轮功学员家骚扰。以工作威胁两名法轮功学员,强迫让写“保证”。法轮功学员去给他讲真相,送真相资料。他回避,不让进门,其妻子彭辉也非常反对大法,以有事为由,拒绝听真相。就在两年前,邢贵斌遭恶报,查出患癌情况,有人说是胰腺癌,有人说是胃癌,有人说是喉癌,具体是哪种,外人无法知道。

就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几号,邢贵斌去世,年四十九岁,从患癌到死,正好两年。

望各乡镇工作人员多为自己想想,只有明白真相,才能真正得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希望在职的各级政法部门看清善恶,为自己及家人着想,保护法轮功学员,选择美好的未来。

3、原四川省广汉市市长江建君遭恶报被逮捕

江建君在任广汉市市长期间,迫害广汉市法轮功学员,导致广汉市教师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开除公职。二零一八年八月,四川省广安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江建君决定逮捕。

江建君,女,二零零一年七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任广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四川省化工控股(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至今,任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江建君任广汉市市长期间,是非法开除赵显常公职的广汉市政府责任人。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江建君被审查。日前,广安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江建君决定逮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