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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张家口市桥东区红旗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更新: 2021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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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原所长何正明、副所长冯小军、指导员董建民、警察赵俊、李少坤、后任红旗楼派出所所长刘军及红旗楼街道办事处书记贾成、副书记王某某(女)、主任王建雄、综治办马志旭等,带领所属警察和工作人员,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积极执行桥东区政法委、“六一零”和桥东公安分局迫害法轮功的具体部署和指令,执法犯法,对辖区法轮功学员肆意骚扰,非法侵入住宅,抄家,抢劫财物,绑架,非法拘禁,暴力殴打,刑讯逼供,非法高额罚款和敲诈勒索,非法关押洗脑班,非法拘留,非法劳教、判刑,致使有的法轮功学员含冤离世。其迫害严重程度在桥东区名列前位。他们充当了对法轮功学员最基层、最直接的一线迫害工具,犯下迫害佛法与修炼人的极大罪恶。

何正明,男,60多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原所长。他策划、指使并多次参与绑架、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致使本辖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劳教、判刑;被非法关洗脑班、非法抄家、敲诈勒索、高额罚款。何正明还对法轮功学员连续的暴力抽耳光;用警棍猛抽法轮功学员的头部、背部;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何正明,作为红旗楼派出所所长,是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赵俊,男,50多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警察。多次参与绑架、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赵俊残酷的用抖手铐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

刘军,男,60多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后任所长。多次参与绑架、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致使本辖区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是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贾成,男,70岁左右,张家口市桥东区红旗楼街道办事处书记。多次从家中把辖区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办事处、洗脑班,非法监禁,剥夺人身自由,强制转化,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红旗楼街道办事处还将两名法轮功学员从家中劫持到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转化班,强行转化达半年之久。

冯小军,男,60岁左右,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原副所长。多次参与绑架、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是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董建民,男,60多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原指导员。多次参与绑架、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是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李少坤,男,50岁左右,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警察。多次参与绑架、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

在何正明任职红旗楼派出所所长、冯小军任副所长、董建民任指导员、赵俊、李少坤为警察及贾成为红旗楼街道办事处书记期间(约1999年7月20日~2002年12月),法轮功学员1人被迫害后含冤离世,6人被非法判刑,8人次被非法劳教。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期间,绑架法轮功学员及家属109人次、其中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52人次、非法关押洗脑班12人次、非法抄家15人次、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和家人现金214210多元。

红旗楼派出所后任所长刘军任职期间(约2003年-2008年),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回家后含冤离世。据不完全统计,期间绑架法轮功学员7人次,其中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7人次,非法关押洗脑班1人次,非法抄家3人次。

(一)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后含冤离世

◎在江泽民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以来,法轮功学员王秀多次进京护法。她竭尽全力的去向世人讲明真相,发送真相资料。王秀多次被北京公安、张家口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非法拘留;两次被红旗楼派出所非法劳教;一次被红旗楼派出所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判刑4年。王秀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于二零一四年含冤离世。

◎2000年期间,法轮功学员邓慧平两次到北京证实大法,被红旗楼派出所非法拘留,被红旗楼办事处多次非法监禁,并劫持到洗脑班非法关押。邓慧平无法正常上班,靠打工养家。由于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迫害,于二零一二年含冤离世。

(二)集中绑架二十八名法轮功学员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与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刚开始,法轮功学员公开学法、炼功的合法环境遭到完全破坏,站长、辅导员一夜之间全被绑架。法轮功学员只要出来炼功就被抓。1999年8月29日晚,一些法轮功学员三三俩俩的来到法轮功学员王怀家了解情况,红旗楼派出所一伙警察非法闯入王怀家,将到此的28名法轮功学员(桥西区近10名)绑架到红旗楼派出所,成为张家口市首例公开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实例。

桥东区公安分局局长闫志有、副局长马福维为了邀功,立即汇报市公安局。同时对被非法监禁在红旗楼派出所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审讯一夜。第二天,分别送桥西区党校和桥东区党校洗脑班强制“转化”。洗脑班人员以拘留、判刑威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逼迫写不炼功“保证”。尤其桥东党校洗脑班,整夜不许法轮功学员睡觉,逼迫看诬蔑大法师父和大法的录像;白天在烈日下曝晒罚站;不给吃饭;恶警及不法党政人员围攻辱骂;给学员录像上电视造假宣传。

几日后,桥西区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桥东区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其余大部份法轮功学员被敲诈500元至1100元左右后放回。1999年12月底,法轮功学员王凯、熊世菊、王怀被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期四年。12月10日法轮功学员王怀的工作单位张家口市汽车贸易总公司的党政领导班子将王怀非法开除公职。

(三)多次从家中把辖区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派出所、办事处、洗脑班,非法监禁、剥夺人身自由,强制“转化”,逼迫放弃信仰

◎2000年7月17日,法轮功学员邓慧平被红旗楼办事处、派出所人员强行绑架到办事处非法关押四天三夜。2002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前夕,邓慧平被绑架到桥东区洗脑班非法监禁迫害一个多月,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从1999年7·20法轮大法被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后,法轮功学员李玉春先后被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桥东区红旗楼办事处四次从家中绑架到红旗楼办事处,遭非法监禁,强制“转化”。最短时间一个星期,有时长达10天,不让回家,被非法关押在一个正在拆迁过程中的房子里,房顶的瓦已拆掉、窗户被卸掉,地上的灰土很厚,没有床、被,连可坐的凳子都没有。即使这样,红旗楼办事处从李玉春的工作单位敲诈10000元,单位又从李玉春的工资中连续两年扣除。

◎2000年7月17日,法轮功学员杨秀花被红旗楼办事处非法关押三天三夜。

◎2000年7月17日,法轮功学员耿桂香、薛树香被红旗楼办事处、派出所绑架到红旗楼办事处,非法关押四天三夜。

◎2000年5月11日,荣桂琴被红旗楼派出所从家中绑架到派出所,非法拘押三天三夜。2000年7月17日,法轮功学员荣桂琴被红旗楼办事处、派出所绑架到红旗楼办事处拘押四天四夜。2000年12月底,红旗楼办事处、派出所又到荣桂琴家骚扰,并欲绑架她未成。后被她工作单位非法关押一周。

◎2002年5月,法轮功学员李英亮被红旗楼派出所从家中绑架到派出所,非法拘押三天三夜。

◎2001年10月,法轮功学员白镇林被红旗楼办事处、派出所人员非法抓捕到张家口市法制学校(洗脑班)迫害十五天;2002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前夕,又被红旗楼办事处绑架到桥东法制学校(洗脑班)非法监禁迫害近一个月。

◎2002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前夕,红旗楼办事处、派出所以片警黄福清为首的四、五个人,诱骗方淑华的儿子,说到家中坐坐(当时方淑华不在家)。进屋后,到处乱翻,并威胁扬言一个光盘、一个真相小册子都要判刑一年。并到(做生意)店外砸门,找方淑华,小儿子没给开门,后又强行找到方淑华,责令其不许外出。

◎2001年11月,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红旗楼办事处10多个人,私闯法轮功学员刘菊丽家砸门,将她绑架到张家口市法制学校(洗脑班)强制“转化”,非法监禁一个月后放回。

◎2001年,法轮功学员张鸿被红旗楼派出所非法抓捕到张家口市法制学校(市610办的洗脑班),逼迫“转化”,非法监禁一个月。期间,他们曾把张鸿锁在铁椅子里。后让张鸿工作单位领导接回,并从单位敲诈勒索3000元,其后单位从张鸿工资中扣除。有一次,红旗楼派出所、办事处多人冲入张鸿家,抢走了一本《转法轮》书和一张真相光盘,并把张鸿绑架到红旗楼派出所关进铁椅子里四天。所长何正明得知法轮大法修炼者戒酒,一次午饭后,他自己花钱专门买了一瓶酒强行给张鸿灌酒。

◎2002年6月,红旗楼派出所副所长冯小军、红旗楼办事处原书记贾成将法轮功学员王忠从家中绑架到张家口市法制学校(洗脑班)强迫“转化”。在威逼下,王忠被迫从二楼跳下,造成腰椎、脚骨骨折致残,被迫流离失所两年半。

◎2001年5月左右,张家口市成立了市法制学校(强制洗脑、转化班),红旗楼办事处、红旗楼派出所人员把法轮功学员李贵喜绑架到此,强行“转化”。每期转化班每人被勒索费用3000元,三期勒索了9000元。后李贵喜跑回家。2002年4月,李贵喜又被红旗楼办事处、红旗楼派出所人员劫持到桥东区法制学校(洗脑班)一个月,又被勒索4500元。

◎桥东区“法制学校”(洗脑班)是2001年6月成立的,法轮功学员乔丽君是第一个被红旗楼办事处、红旗楼派出所人员强行绑架到此的法轮功学员。洗脑班让乔丽君工作单位派人二十四小时监控她,包括上厕所,洗脑班的公检法工作人员最少两人,多则六、七人,围着乔丽君强制“转化”,逼迫她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

◎2001年12月,红旗楼办事处、红旗楼派出所人员又把李贵喜劫持到市法制学校继续“转化”。为了达到他们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在2002年6月,红旗楼办事处、红旗楼派出所人员再次把法轮功学员李贵喜、乔丽君夫妇劫持到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转化班强行“转化”。

在石家庄劳教所转化班,他们想短期“转化”李贵喜、乔丽君夫妇,因此在精神上的摧残尤为突出。一开始,一天只能睡两个小时,剩余时间被连续围攻、“转化”。半个月后,就开始不让睡觉,他们分成四个组,每组六小时,除吃饭外,每分每秒都在他们的围攻、“转化”中。五、六天后,李贵喜出现了耳鸣,别人说话听不清,只能听到远处发出轰鸣声。

十天左右,头脑不清楚,感觉不知白天还是夜间,不知自己行为是处于白天还是梦中。比如想解小手但不敢解,怕是睡梦中尿床(其实是白天),精神极度紧张,而且不能正常说话,语言迟钝。乔丽君也是一样,不“转化”,开始熬夜(熬鹰)连续十五天。只要一犯困,转化人员就掐,拿凉水擦,不让迷糊。到夜里,只看见劳教所围墙上的电灯是红的,却不知是什么地方,自己在哪里。熬了十五天,他们未能“转化”李贵喜和乔丽君。

过了一个月左右,石家庄劳教所就开始新一轮熬夜转化,这次和上次截然不同,近十天左右,乔丽君出现幻觉(不知他们是否在饭中下药,因为他们给打饭)。在他们做“转化”工作时,乔丽君看到窗户玻璃上有自己的形像,头特别大,头发是花白的,都奓了起来,非常恐怖(但实际不是这样的)。看空气是紫色的,看警察的脸都是紫的,看见墙上有个电插头,就觉得这是个门,通向地下一个空旷黑暗的地下室。乔丽君精神恍惚,不能正常思维,就这样,一呆就是半年。

2002年12月,李贵喜和乔丽君又被截回到张家口市桥东区法制学校,由桥东区法制学校副校长张健组织继续做“转化”工作。这时,女儿、儿媳都怀孕七个多月,眼看快生了,却没人管。孩子们经常去找领导反映,2003年2月底乔丽君回了家。李贵喜却还在他们的“转化”中,桥东区法制学校也开始熬夜。有一位法轮功学员被熬的全身浮肿,但也没让回家,直到二零零五年。在这期间,张家口市法制学校和石家庄劳教所从李贵喜、乔丽君工作单位到底勒索了多少钱也不知道。李贵喜从2001年5月、乔丽君从2001年6月,每人每月各被扣工资五百元。乔丽君2003年2月回家时,还欠单位两万元;李贵喜2005年回家时,欠单位两千多元。

(四)非法拘留依法进京上访和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并勒索巨额罚款、抄家,敲诈勒索

◎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学员张利梅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被绑架,后被劫回张家口市沙岭子学校,强迫看污蔑法轮大法的电视。晚上,又转到张家口市一学校,强制写放弃炼功的“保证书”,张利梅坚决不写。第二天,红旗楼派出所片警赵俊把张利梅塞进汽车后备箱里,拉到红旗楼派出所。张利梅遭谩骂,中午在派出所院内烈日暴晒,后当天回家。隔天,红旗楼派出所多个警察到她家里恐吓家人,并抢走大法书籍。

◎2000年5月7日,法轮功学员张利梅、邓慧平、耿桂香、薛树香、吴秀英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炼功请愿被抓。8日晚上,被红旗楼派出所劫回,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拘留所。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强行灌食、灌盐水,至生命危险时,张利梅被勒索2000元、吴秀英被勒索1600元,邓慧平、耿桂香、薛树香分别被勒索1000~2000元后放回。

◎2000年5月底,法轮功学员孙福仙去北京上访,被红旗楼派出所从张家口驻京办劫回,在张家口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5天,被派出所敲诈1000元。

◎2000年5月9日,法轮功学员杨秀花去北京护法被非法抓捕,后被红旗楼派出所劫回,送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1天。因绝食,被强行灌食、打针,被红旗楼派出所敲诈勒索1000元。

◎2000年5月9日,法轮功学员荣桂琴进京上访,被红旗楼办事处、派出所劫回,非法拘留十五天。红旗楼派出所敲诈勒索2000元。

◎2000年9月,法轮功学员荣桂琴、李英亮在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当地宁远村治保人员绑架,后被劫到红旗楼派出所,被非法敲诈罚款2000元。李英亮被非法拘留七天。直接责任人是副所长冯小军、指导员董建民。

◎2001年10月,法轮功学员张利梅去北京护法,在天安门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后,被北京警察绑架,被辗转非法关押好几个地方,被逼问姓名、住址,张利梅一直绝食抗议。五天后,被当地片警赵俊几人戴着手铐劫回红旗楼派出所,所长何正明对张利梅暴力扇耳光,张利梅的脸部当时就肿的自己都能看到自己的脸。接着何正明又把一大杯水泼到她脸上。张利梅被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看守所三个多月。

◎2000年10月6日,法轮功学员方淑华去北京天安门护法被非法抓捕,红旗楼办事处、派出所人员将其劫回,并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红旗楼办事处勒索方淑华现金2000元。派出所非法抄走三台电器,折合人民币三千元。

◎2001年春,方淑华的儿子法轮功学员白镇林到天安门打横幅,被非法抓捕,红旗楼派出所将他劫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刑拘一个月,后取保候审回家,共计被非法罚款8000元。

◎2000年5月底,法轮功学员符海英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张家口市驻京办非法关押一天。晚上,被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劫回,非法关押一夜,并从家里勒索2000元,没有收据。

◎2000年10月5日,法轮功学员郑建芳去北京证实大法被绑架,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将其非法刑拘15天。

◎2000年10月6日,法轮功学员李贵喜去北京证实法,被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劫回,红旗楼办事处王副书记说交5000元,第二天放人。第二天李贵喜的妻子法轮功学员乔丽君把钱交给办事处王副书记,他们却把李贵喜拘留了十五天。

◎2001年7月,法轮功学员刘菊丽进京证实大法被劫回红旗楼派出所非法关押2天后放回。

◎2000年12月,法轮功学员梅俊昆在天安门广场和平表达自己的心声:真心说一句“法轮大法好”,就被北京警察绑架进海淀看守所迫害。晚上被铐在床栏杆上。三天后,被张家口市红旗楼派出所劫持到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20多天。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红旗楼办事处向梅俊昆工作单位勒索敲诈一万多元。单位找到家属逼迫家人交钱,否则工作不保,梅俊昆的妻子被逼四处借钱,拼凑够一万元交给单位。红旗楼派出所又恐吓家里再交200元,敲诈保释金5000元,才将人接回。连拘留所饭费等共敲诈17000多元。家里被政府及公安敲诈的一贫如洗,连孩子上学的学费都无力支付。红旗楼派出所勒索的5000元保释金到期,家人去要,可他们却蛮横的说“钱已没收”。

◎2000年4月,红旗楼派出所一赵姓警察和另一警察将在小公园炼功的法轮功学员高玉珍强行绑架,送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强行灌食,还向本人每次索要50元灌食费。之后,高玉珍又去北京上访,被北京公安绑架,红旗楼派出所又将她劫回,非法关押看守所15天,高玉珍被敲诈500多元,红旗楼派出所并向高玉珍单位勒索1000元。由于不给开支,结果单位又从该法轮功学员独生子女费中扣除。

◎2000年年底,红旗楼派出所因同修们在赵艳华家交流,将赵艳华非法抓捕关押张家口市拘留所半年。

◎2000年12月5日,法轮功学员李建明、王建成、庞晓生去北京证实大法,被绑架,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将他们非法刑拘一个月,每人勒索5000元,工作单位张家口市煤矿机械厂又将他们每人非法扣款3000元。

◎2000年底,法轮功学员李玉春和付秀朵进京证实大法,分别被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勒索3000元。

◎1999年7·20中共江泽民迫害大法后,法轮功学员王贵鸣就被单位书记、街道办事处找谈话、电话监控、住所受到监视。1999年末,王贵鸣因修炼法轮功被红旗楼办事处书记贾成、红旗楼派出所联手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2000年12月31日,一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被北京警察绑架。在转押张市期间,红旗楼办事处书记贾成搜走其身上仅有的50元钱。被逼坐老虎凳,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三天三夜。派出所所长何正明敲诈家人3000元,又指使单位保卫科长高某某从其工资中扣除3000元。红旗楼办事处又带领7、8个人闯入家中,抢走电冰箱、电视机等。红旗楼办事处工作组张某(桥东区教育局局长)、厂办室、区610邓、吕、王等人,天天到该法轮功学员家进行骚扰。2001年4月14日,红旗楼派出所指导员董建民派人蹲坑,四个人将其绑架到派出所,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法像等物品。将该法轮功学员送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102天。此后,一到他们认为的敏感日,不法人员就监控、骚扰。

◎1999年10月25日,法轮功学员王秀到天安门证实大法,被劫持到北京当地看守所。张家口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向王秀家人勒索500元,将王秀劫回红旗楼派出所。该派出所警察王义又把王秀身上的460元全部骗走,而无任何手续。后将王秀转押宣化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王秀绝食抗议,生命出现危险才被放回。一星期后的晚上,红旗楼派出所一姓李的胖子和一刚上班的男公安,将王秀的丈夫强行劫持到派出所,第二天带人强行抄家,抄走大法师父的法像、法轮图、炼功图、两套大法师父讲法录音带、两套大法书籍等。王秀拼命阻拦抗议,四、五个公安将她强行拽上汽车,拉到红旗楼派出所,逼坐老虎凳两天两夜。

◎2000年12月24日,法轮功学员王心宇和家人张晓军去北京上访,遭到北京前门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回张家口市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继续迫害。因不放弃信仰,不放弃上访权利,分别被张家口市桥东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于张家口市看守所36天、30天。期间,遭非法抄家,被勒索人民币二万多元。

◎2000年12月30日,法轮功学员韩义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天安门派出所绑架,又被劫持到昌平公安局兴寿镇派出所非法关押3天。期间,遭受多种酷刑迫害,以至身体出现严重病态后放回。

2001年10月26 日,韩义被桥西分局明德南街派出所绑架,他们对其严刑逼供,后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28天,被敲诈6000元、加上搜身抄走80元、单位衣柜抄走1500元(还抄走一本《转法轮》)、扣发当月工资800多元、家人托关系花销共计损失2万多元。韩义工作单位张家口市商业医院时任院长对其作出行政处分、降一级工资的决定。此后,红旗楼派出所片警邢晓军、街道、红旗楼办事处书记贾成多次到家骚扰。

◎2000年下半年,法轮功学员樊红涛和同是法轮功学员的兄长及大嫂进京维护大法,证实大法的清白,遭到北京天安门派出所的绑架。樊红涛及兄长后被张家口市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劫回,非法关进张家口市看守所。在派出所期间,被警察打耳光、脚踢,体罚。樊红涛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其兄长则被非法关押9个月(樊红涛的大嫂是被张家口市桥东分局工业街派出所劫回,并非法关押某县看守所几个月后才回到家中)。

◎2001年9月1日,法轮功学员王忠到北京中办国办信访办反映大法真实情况,被“信访办”两恶警劫持,受尽侮辱,罚长时间做蹲式。非法审讯数小时后,被劫持至张家口驻京办,驻京办恶警又将王忠铐沙发腿上8小时之久。两恶警扬言要单位开除王忠,单位人员到驻京办后,其团委书记指令保卫干事又将王忠铐在暖气片上整整一夜。第二天劫回单位后,又将王忠非法关押在一空房内,白天黑夜派两人监控,红旗楼派出所敲诈勒索5000元放回。

◎2001年12月底,法轮功学员王忠进京证实大法,被天安门广场恶警用警棍猛击脑部,当即在天安门广场晕死过去,造成“脑后颅内出血”,耳部流黄水。红旗楼派出所副所长冯某非法将王忠劫回,直接送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每天强制睡在水泥地上,号内刑事犯将王忠摁在床上暴力殴打,嘴里的牙被打掉很多。在此期间,红旗楼派出所、办事处非法将他家中电视机、沙发抄走,并敲诈了10000元钱,非法关押37天后才放回。王忠工作单位张家口火车站车辆段又将王忠长期非法拘禁,并非法停发了他的工资,每月只给240元生活费。党委书记赵春林,副书记某某某又指使职能部门对王忠家属敲诈2000元,无收据。因家中生活需要他(孩子还小),王忠在无路之下,被迫选择了离开原单位下海经商的路,买断了工龄,解除了劳动合同。艰难的生活和经济的压力给王忠精神、身体造成了严重创伤。

◎2010年,法轮功学员王忠在家中被红旗楼派出所绑架、抄家,非法关押24小时。

◎2008年4月,因有人破网被监控后搜出光盘和大法书籍,说是王贵鸣给的。桥东区区长亲自批示抓捕王贵鸣,红旗楼派出所所长刘军亲自上门抓人抄家。在红旗楼派出所里,所长刘军亲自动手打王贵鸣,抓住衣服领子勒脖子时衣服扣子都拧掉了地上。警察张振晨非法审讯王贵鸣,后王贵鸣被非法关押张家口市拘留所。

(五)刑讯逼供、暴力殴打,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1999年12月底,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非法将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在8月29日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凯、熊世菊、王怀非法判刑三年缓期四年。

2001年1月初,法轮功学员王怀为了向民众讲清真相,还大法及师父清白,用家中女儿结婚后仅剩下的一点余款,又向别人借点钱,买了一台不到6000元的小型复印机复印真相资料。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被红旗楼派出所通过电话窃听、跟踪等手段非法抄走,并绑架了王怀和另三名法轮功学员郑建芳、刘志英、刘秀梅(王怀妻子),均被非法抄家。红旗楼派出所所长何正明带领警察王毅、张春毅及黄某等给王怀戴上手铐,用脚狠狠的踹王怀手上的铐子,王怀当时鲜血直流,顿时两手两臂全成黑紫肿胀,恶警又用床单将王怀的头包上残暴的往楼下拖。而桥东区法院给王怀非法判刑7年,法轮功学员郑建芳被非法判刑五年,刘志英被非法判刑四年,他们被投入河北保定满城监狱,遭受着奴役和精神折磨。法轮功学员刘秀梅被非法关押看守所一个月,勒索现金3000元后放回。

◎2000年10月,法轮功学员张鸿被红旗楼派出所从厂里带走。在派出所,警察李少坤对张鸿拳打脚踢,警察赵俊残酷的对张鸿抖手铐,张鸿手腕上已脱了皮,所长何正明又用电棍电击张鸿,张鸿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2000年5月,张鸿曾被桥西区610头目、桥西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沈家屯派出所所长带到桥西区党校,锁在铁椅子里,用布条抖手铐并用拳头狠砸。他们饭后对张鸿非法审问时,狠打耳光至半夜,第二天送拘留所拘留。

◎2002年5月10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安利清去其他法轮功学员家被桥东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绑架并刑讯逼供。11日晚,安利清又被劫持到红旗楼派出所,铐在铁椅上一个多星期,他的小腿肿得和大腿一样粗。红旗楼派出所所长何正明还用警棍猛抽他的头部、背部,暴力殴打,刑讯逼供。

◎2007年,法轮功学员王秀讲真相被绑架,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将王秀非法刑拘,关押张家口市看守所。后王秀被非法判刑4年,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迫害(红旗楼派出所时任所长是刘军)。

◎2007年7月,法轮功学员李玉春与胡延梅一起讲真相救人时,被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绑架并非法抄家,红旗楼派出所警察两次到李玉春家非法查抄,大屋、小房搜个遍,大法书籍、真相资料被非法抄走。李玉春和胡延梅又被劫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拘留5个月后,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将李玉春非法判刑6年(红旗楼派出所时任所长为刘军)。

(六)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12人次

◎2000年10月,法轮功学员高玉珍在天安门广场坐着,被天安门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被恶警用电棍电;冬天被逼脱去大衣,只剩一件薄毛衣在屋外冻;用绳子捆上,再用绳子抽打;24小时监控;强行洗脑,威逼“转化”;不准睡觉;不准去厕所;多次被强行野蛮灌食。折磨的体重只剩70多斤。

◎2000年10月6日,为维护大法,王秀再次到天安门证实大法,遭恶警拳打脚踢、绑架。第5天被转押当地,红旗楼派出所将王秀转押崇礼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王秀绝食9天,抗议迫害。2000年11月2日,王秀被强行劫持到唐山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王秀在唐山劳教所受尽折磨。

2001年4月的一天,王秀到一同修家,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恶警将王秀、王秀的丈夫李孝兴、弟妹刘秀梅及另两名法轮功学员付秀朵、党淑英5人强行绑架并抄家,非法关押张家口市看守所。其中王秀被劫持保定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法轮功学员刘秀梅被非法劳教1年,单位煤机厂扣发其工资一年之久;李孝兴被非法劳教。

◎2001年10月18日,法轮功学员王贵鸣去北京打横幅证实大法,被天安门派出所绑架关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被劫持到北京团河劳教所,被强迫做奴工和酷刑迫害。

◎法轮功学员李文平,原张家口市第二医院护士长。1999年7月22日,李文平因没有按单位通知到党办室去申明放弃修炼法轮功。第二天7月23日,就被张家口市第二医院邪党书记李翠英、党办主任李品荣撤销了其手术室护士长的职务,并勒令停职检查。从1999年8月停发李文平的工资,在单位上班只给180元生活费。

2000年3月,李文平进京上访被劫持北京房山看守所非法关押3天,被张家口市桥东区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劫回后关押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敲诈勒索2000元。又被工作单位张家口市第二医院非法监禁三十天,扣款3000元,并停发李文平的全部工资。

2000年10月25日,李文平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到北京上访,走至下花园区被张家口截访人员绑架并劫回红旗楼派出所。红旗楼办事处书记贾成带着6人来到李文平家,逼其丈夫交10000元罚金。他们脚踩在茶几上,烟头扔了一地,并扬言不交罚金就对其丈夫采取手段。李文平的丈夫怕家中80多岁的老母亲受到惊吓,就交给贾成10000元现金,他们连个白条都没打便扬长而去。李文平被扣押在红旗楼派出所的老虎凳上非法审讯六天后,关押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十天,又被劫持到河北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河北高阳劳教所期间,李文平受尽酷刑折磨。一次,因李文平拒绝“转化”,李文平被四名恶警用两根上万伏的高压电棍同时电击她的四肢、面部、口腔一个多小时,使她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在颤抖,她的面部、口腔、膝关节皮肤被电击烧伤。在电击她的间歇期间,一男恶警用穿着军警皮鞋的脚,狠狠的踩在她裸露的脚趾头上,用劲的来回搓着,将她十个脚趾头的皮肤搓掉。他们电击施暴后,又把李文平关在没有门窗的破库房,将她双手锁铐在地环上10小时。数九寒天刚下过大雪,李文平的手冻的肿胀,象个面包一样。

2001年5月,劳教所开始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李文平和其她法轮功学员双手又被铐在了地环上,双臂伸直,双腿下蹲,腰部弯曲,将人固定在一个姿势上,没有任何活动余地,腰、腿钻心的疼痛。三天三夜没让睡觉,李文平由于长时间双腿半蹲,腿部神经受压,双腿感觉迟钝、麻木,恢复了两年的时间才接近正常。有一天,从早上五点一直到晚九点,被女队恶警刘惠丽限制十几个小时上厕所,使李文平遭受了很大的痛苦。为了抗议劳教所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们集体绝食、背法轮大法经文,恶警们就用抹布、擦脚毛巾捂法轮功学员们的嘴。

李文平一年劳教期满回到家中,因不“转化”,第二天就被红旗楼派出所劫持到市司法局办的洗脑班,非法监禁、强制转化22天。

2002年3月,李文平再一次进京证实大法,红旗楼派出所非法拘留李文平49天后,再一次将李文平非法劳教三年,送进人间地狱保定高阳劳教所。劳教所负责“转化”李文平的恶警李全英对她进行拳击,一边对她的头部、面部猛抽。

二零零三年四月的一天,楼道里又在不停的广播污蔑大法的东西,李文平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响彻整个劳教所。恶警们把她连拉带拖的拉到她们的住处,把她铐在床边,用电棍电,朝她脸上猛踢猛打,最后把她弄到西楼严管组进行迫害。白天晚上不让睡觉,也不让去厕所。她们轮番上阵,把李文平折磨到神志不清的地步,也不停手。

几天后,李文平又被提出来单独关闭在一个房间,中间摆放一块木板,让她坐在木板中间双手分开铐在木板上,双腿伸直,七天七夜不准闭眼。负责洗脑的队长及已被洗脑的犹大分成早晚两班,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对李文平洗脑,目的就是使法轮功学员的精神崩溃,意识迷糊。李文平只要一闭眼,他们就会用一个自制的纸棒扒拉她的眼皮。在这七天中,一个恶警还用电棍电击她的四肢。

李文平在非法劳教期间,工资全部停发,并不计算工龄。退休费只按普通职工标准,职称部份工资全不给算。

◎2007年7月,法轮功学员付秀朵、党淑英、翟桂琴因讲真相被红旗楼派出所绑架,付秀朵被非法拘留15天,又非法关押桥东法制学校40天强制转化,天天罚站,不让睡觉。遭打骂、四肢分身,后3人分别被非法劳教1年半,劫持到石家庄劳教所迫害。

◎2007年7月,法轮功学员胡延梅与李玉春一起讲真相救人时,被桥东公安分局红旗楼派出所绑架并非法抄家。非法拘留5个月后,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对胡延梅敲诈勒索3000元,后胡延梅被非法劳教一年监外执行。

附:2008年后红旗楼辖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

◎2008年奥运会前夕,红旗楼派出所片警黄福清强行索要法轮功学员白镇林的身份证,扣押一个月。

◎2015年,白镇林起诉江泽民后,社区人员上门骚扰。2016年11月份,白镇林被红旗楼派出所三名人员上门骚扰。2017年8月10日,红旗楼派出所张春义带三人来白镇林家骚扰,并强行给录像、录音。

◎2012年,法轮功学员付秀朵因讲真相被红旗楼派出所绑架,送桥东法制学校洗脑班迫害一个月。

◎2015年5月28日,法轮功学员王贵鸣依法刑事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控诉材料寄到最高检。6月28日,红旗楼派出所将王贵鸣传唤到派出所非法审问。期间,红旗楼派出所4、5个警察到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录音带、光盘等。他们还强制给王贵鸣印指纹、按手印和非法拍照。后转交办事处放回。

2017年“敲门行动”期间,红旗楼派出所警察(黑胖便衣)到王贵鸣家非法拍照,并到各屋查看、抄走有关大法的个人财物。

◎2018年8月1日,红旗楼派出所私闯法轮功学员李英亮、荣桂琴夫妇家骚扰,强行拍照。

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公民和不信仰宗教公民。”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根据以上所述,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红旗楼派出所原所长何正明、副所长冯小军,指导员董建民,警察赵俊、李少坤,红旗楼派出所后任所长刘军及红旗楼街道办事处书记贾成、副书记王某某(女)、主任王建雄、综治办马志旭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犯罪事实,已严重触犯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以及中国《刑法》239条绑架罪、238条非法拘禁罪、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234条故意伤害罪、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274条勒索罪。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已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是对全人类道德良知的挑战,将面临的是人类历史上最大最严厉的审判。天理昭昭,善恶必报。任何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而且,追查惩办没有追溯时效和国界的限制,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管治范围。

这场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是对人权的恶性侵犯,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对信仰的迫害,是违背《世界人权宣言》和中国《宪法》的犯罪行为。江泽民已在全球30多个国家被起诉。2015年5月后,又被20多万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向中国最高检、最高法起诉。

卸磨杀驴是中共的贯伎。文革结束时,一心跟党走、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个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内部审讯后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了事。2004年,江泽民为免于自己在海外被法轮功学员起诉,曾私下派人到美国同法轮功方面谈判,开出的条件是:只要法轮功学员不起诉、不追究他迫害法轮功的法律责任,可以死多少法轮功学员就枪毙多少警察,遭法轮功方面拒绝,认为中共高层有决策,才会有底层的执行,坚决要求惩办元凶。

中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是为以“执行命令”想逃脱罪责者量身定制。江泽民、610下达的迫害指令,多为口头传达授意,没有红头文件和政策依据,甚至不准个人做文字记录,不留痕迹,到时谁会承担罪责? 2013年,中共政法委抛出“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二战结束后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上,除第一轮对高级别战犯审判外,在以后的十二轮审判中,主要起诉的是为德国纳粹帮凶的企业家、军事人员、集中营看守、医生、护士等等。一些被纳粹强迫执行命令的人员也被判了绞刑,法庭否决了罪犯“奉命行事”的辩解。

1991年9月,德国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判处开枪射杀之前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的东德人克利斯的柏林墙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他的律师辩称,他们仅仅是服从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官当庭指出:“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东德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选择),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就是著名的故事——“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身为公检法人员,如果上级命令你参与迫害,“把枪口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的抵抗与良知的自救,也是明哲保身的智慧宝典。好人好报,善心福报!

2019年5月,美国政府宣布:制裁迫害法轮功者(包括制定具体政策、下达命令者及协同者),对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海外资产,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惩罚之列。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并告知法轮功学员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单。

2019年6月17日,调查中共活摘器官的“独立人民法庭”在伦敦宣判,终审判决:中共犯有危害人类罪及酷刑罪。法庭认定,中共治下的政府是一个犯罪政权。并当庭呼吁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必须履行其职责,对中共危害人类的罪行进行指控。

目前有28个国家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美国的“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海外资产。

对一切打着法律的幌子而迫害人权、迫害信仰的行为,已被在全世界、全人类形成了围歼之势。

在此,正告上述及其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和党政官员:由于你们受中共及江泽民集团谎言欺骗和利诱,在单位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你们的名字已被列入国际互联网的恶人榜名单,你们的恶行会被不断收集在案,并将受到全世界法轮功学员的揭露和国际正义组织的追查。

今天你们所有迫害法轮功的所谓“功绩”,都将成为日后讨还血债的罪证,所造成的恶果,将使你们断送自己的未来甚至殃及家人和后代。立即停止你们的迫害行为,弃恶从善,坦白自首,举报他人罪恶,挽回给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造成的损失,悔过赎罪。并冷静思考,了解真相,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这是你们唯一的出路。如若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继续作恶,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和
历史的淘汰。

同时也警告其他参与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但尚未被揭露的警察、办事处、610等人员要引以为戒,不要无知的认为上级让干的就可以不受到追究,欺压善良而无后患。殊不知,苍天有眼,神目如电,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所有迫害法轮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罪恶无一遗漏的将受到神的彻底清算,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毁掉自己的未来。天理昭昭,邪不胜正。择善而行,就是善待自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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