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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前司法部长:对中共的长期迫害必须采取行动

更新: 2021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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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记者章韵加拿大报道)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国际人权日的第二天,加拿大前司法部长、检察长欧文·考特勒(Irwin Cotler)接受了新唐人的专访,他谴责中共二十多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呼吁对中共的长期迫害必须采取行动。

'加拿大前司法部长、检察长欧文·考特勒(Irwin Cotler)'
加拿大前司法部长、检察长欧文·考特勒(Irwin Cotler)

从营救法轮功学员开始支持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遭受近22年的残酷镇压与迫害。“这是中共政权对基本人权、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与信仰自由的一次又一次的践踏与剥夺。”考特勒说,“法轮功信仰基于中国传统的价值观:真、善、忍。但这个有精神信仰的炼功团体被中共妖魔化和遭受非人的伤害。法轮功学员面临持续的非法监禁、酷刑折磨和虐待。为他们做的任何无罪推定、辩护、反驳都被所谓司法审判拒绝或驳回,没有公正审判或独立听证权。正常的法律程序形同虚设,对他们99.9%的指控得到确认并导致最终判刑。”考特勒呼吁对中共的长期迫害必须采取行动。

考特勒回忆说:“我第一次知道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是在1999年11月我当选为国会议员后不久,接触到张昆仑教授的案件。张昆仑教授曾是我在麦吉尔大学的校友,他在回中国探亲的时候被绑架、拘留和酷刑虐待。我作为新当选的国会议员,与朱迪·思格若(Judy Sgro)和大卫·乔高 (David Kilgour)等其他议员举办了跨党派的一系列新闻发布会,为张昆仑教授的境遇呼吁发声。我记得当时有些政府官员建议我们不要举行这些新闻发布会,因为政府将派贸易代表团访华。”

他说:“当时我的回答在媒体上有报道:促进贸易与促进人权之间没有矛盾。而真正矛盾在于促进贸易,却忽视支持和保护人权。我们及时地进行了大声疾呼与营救。我很高兴张教授被释放了。事实上,贸易协议也向前推进了。由此可见,加拿大与中国关系的稳固发展不能以忽视或违反人权为条件,这是我一贯坚持的主要原则,人权问题不能被妥协。”

中共和中国人民的区别

考特勒谈到今天的加拿大与中国的关系时,他说:“应该围绕这些原则进行:首先要区别中共与中国人民,中国民众长期在国内遭受中共迫害,所以在我们与中国的接触和贸易合作时,绝不能以无视人权保护,以牺牲人的尊严为代价。因为现在中共对国际秩序与规则构成了最大的威胁,仅列举几个例子:针对中共病毒的全面掩盖,对维吾尔人、香港人、法轮功学员、西藏人的迫害;非法从法轮功学员,还有维吾尔人、西藏人和基督徒等身上活摘器官。杰弗里·尼斯爵士在英国的中国人权法庭中将其判定为持续的反人类罪。”

他说:“中共对媒体报道的不断打压,中国的监狱囚禁了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都要多的新闻工作者,还有对律师和人权捍卫者的攻击。仅举一例:就是法轮功学员孙茜,我参与了她的辩护,结果在与她在中国的律师进行了交谈后,发现先后有七名律师在试图帮她打官司时,都多次被失踪,被逮捕,被指控,被扣押并禁止与外界沟通,或被迫放弃对她案件的代理与帮助。”

对中共的长期迫害必须采取行动

对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长达二十二年的迫害,考特勒说:“我们需要采取行动:首先,我们有责任揭露那些中共的罪行和腐败问题,让真相曝光,大声疾呼把他们纳入公众视野,使人权议案成为我们优先关注和倡导的事项。”

他说:“就在庆祝世界人权日的前夕,欧盟通过了《马格尼茨基法》,现在可以援引和实施此类法律制裁恶人的国家数量激增,会带来非常大的影响和震慑作用。加拿大通过了这一法案,也已将其施加于侵犯人权者身上,我们已向加拿大政府提交详细的书面证据,要求对14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根据《马格尼茨基法》进行严厉制裁。”

“还有,揭露和曝光危害人类的暴行,包括我刚提到的非法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罪行。通过立法将器官旅游列为犯罪行为,我发起的议程已提上日程;对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尤其那些参与非法掠夺器官的反人类罪的罪犯,实施严厉的制裁。现在这一建议也被欧盟所采纳。加拿大与美国、英国和欧洲联盟一起加入这一行列,这真令人欣慰。”考特勒说。

针对中共对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的欺凌行为,考特勒说:“半年前,我们成立了跨议会联盟以制衡中共,以扭转不对称的权力关系。中共利用其经济实力,一个接一个地欺负其它的国家。因此我们携起手来,超过25个民主国家的数百名议员联合起来了。这是一个政府间的联盟,民主国家联袂反抗中共霸凌。”

考特勒最后说:“我们采纳了中国人权联盟的建议,在加拿大保护人民免受中共政权的威胁和骚扰。针对外国势力在加拿大的渗透和恐吓进行反击,类似于澳大利亚的做法,通过外国干涉法防止外国势力对加拿大的渗透、恐吓和骚扰。另外,我们还采纳高级别法律专家小组(我是其中的一员)最近的一个建议:就是采取紧急措施来化解在中国做媒体报道和新闻自由人士面临的危局。这些新闻工作者处于危险中,对他们提供帮助。尤其是向那些因报导迫害法轮功和其它人权问题受到胁迫的记者提供救济和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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