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业顗老人,出生于一九四五年五月七日,职业是计量检验,家住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A区新华村。因年轻时被中共强制“上山下乡”九年,体弱多病,在单位上班45岁时就病退了。之前她练了很多气功,身体也不见好转。一九九八年九月修炼了法轮功,按照李洪志师父的要求修心做好人,遵从“真善忍”理念,思想升华,身体也好起来了。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是炼法轮功身体好了,人也更好了。
可是不久江泽民就发动迫害法轮功,但余业顗老人还是坚信坚修法轮功,因为她深知这是利国利民的好功法,于是就上京请愿,向政府讲真相,到北京被抓,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被北京良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房山看守所关押迫害,就被警察抓住头发往墙上撞,扯下一把头发摔在地上,再用穿皮鞋的脚乱踢,还用电棍电。
余业顗老人二零一六年初在对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中说:“我反迫害绝食四天后,就被灌食近一个月,口鼻都是血,警察郑××还多次威胁我说:还不配合就弄你到西北、东北深山喂野兽,那里关了很多大法弟子。在房山看守所一个不大的房间就关了近三十人,挤睡在地上,开始连坐处都没有,不几天就有年轻健康的女大法弟子不见了(其实就是被活摘器官去了)。我在那里血压多在二百以上,与吸毒、贩毒、卖淫、杀人犯关在一起,经常被刘、赖两个杀人犯等打骂,让我睡有大缝的铁门口,门外就是零下几度的冰雪,使我咳嗽不止,有一个多月完全不能讲话,吃饭也很困难,吃一口馒头要嚼三十~四十下才能咽下……我在那里关了近四个月,很少睡着过觉,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日余业顗老人被重庆警察劫持回渝,非法关入沙坪坝区白鹤岭看守所约一月;又被劫持到沙坪坝区洗脑班关押洗脑约一月。
从北京回渝关押以后,街道、派出所、社区人员长期骚扰、监视余业顗老人。
二零零二年四月重庆开亚太峰会,余业顗老人被沙坪坝派出所、街道劫持到重庆市中小学生实习基地(歌乐山)非法软禁十余天;二零零二年十月,中共召开十六大,余业顗老人又被劫持到歌乐山老洞子农家乐软禁十余天,还有同修魏清云等(魏已被迫害去世)。
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余业顗老人给人讲真相,八月九日被沙坪坝派出所周显杰、马秀渝等警察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转法轮》、法轮功的真相资料等,接着被劫持到白鹤岭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一天,再关入重庆女子劳教所,血压多在二百,几乎未睡着过觉,身心再次受到严重伤害,口中无口水,牙不能闭合……从此连炼功就很难了。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九日,余业顗老人在重庆大学A区中门贴真相标语,被重庆大学保卫处劫持到沙坪坝派出所非法拘禁一天,同时被抄了家,抢走了师父的法像、《明慧周刊》等。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余业顗老人在渝中区观音岩一门市给一位女店员送了一张神韵晚会光盘,被七星岗派出所两警察劫持,用带齿的手铐铐了很久,满手青紫(半个月以后到洗脑班时,伤还在),浑身是伤,腰被扭伤,从下午近二点被派出所折磨十来个钟头,到拘留所已是深夜十二点以后,当时拘留所的警察都说太狠了。
在六店子拘留所关押半个月,余业顗老人无法动弹;七月七日又被沙坪坝派出所的马秀渝、沙坪坝街道的刘德明等三人劫持到歌乐山千竹沟“重庆市教育转化攻坚示范班”强制洗脑迫害,被强迫看、听那些造谣、污蔑、诽谤法轮大法和师父的光盘等。余业顗老人已被迫害得无法支持,还要被几个恶徒拖到大厅去听李勇等人散布谎言,造成身心严重受伤,几次出现全身痉挛、手脚僵硬,血压二百以上等生命危险症状,医生说是心脏病、帕金森病等。
当时洗脑班的头目王榆林一面说她是装的,另一面看见余业顗老人被迫害成这样,以为要死了,就把大法书、师父的法像放在她的身边、身上拍照,妄图以此栽赃说她是炼法轮功炼死的,从而制造新编欺世谎言。还威胁说:“不转化就把在国外工作的儿子弄回来,把八十四岁的老伴的工资拿掉,弄来陪着转化。”王还说:“这就是黑监狱,死个人是算什么。”
余业顗老人被劫持在洗脑班时,又有几人到她家非法抄家抢劫。
余业顗老人在洗脑班被迫害四十三天后于八月十九日回家。隔了一天,八月二十一日渝中区公安邓海涛等四人对老人作刑事起诉,欲判刑。由于一个弘扬中华文化的光盘,老人被非法拘留、洗脑监禁,又作刑事处理,一事三罚。
随后,余业顗老人被渝中区检察院起诉,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被渝中区法院兰建恒、陈希等非法庭审。在法庭上,余业顗老人作了“法轮功不是邪教、是正法,正法修炼无罪”的自我辩护词,用无可辩驳的大量事实证实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重德行善,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修炼法轮功无罪,有罪的是那些违法违宪的迫害者,呼唤法庭上所有人的良知善念,请不要助纣为虐,依法断案,作出无罪的判决。余业顗老人还向在场的所有人介绍了法轮功被迫害前及当今在全世界的弘传盛况。
事隔近半年,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渝中区法院让余业顗老人到法院去一下,老人以为是拿无罪判决书,那知是对她判刑三年的非法判决,并当即从法院被绑架关入重庆市第一看守所。由于十五年来多次遭到迫害,余业顗老人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在当日就转入第二看守所医院。
在身体承受巨大痛苦与精神压力下,余业顗老人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作无罪上诉,还给法官讲真相:法轮功是正法,于任何国家、民族、人民、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是赐福于人类的好功法,按“真、善、忍”做好人修炼法轮功无罪,是大好事。
余业顗老人被非法关押期间,85岁的丈夫给法院、法官、庭长写信,在国外工作的儿子也给各方写信、打电话,多方努力的结果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重庆第五中级法院将三年刑期改为半年(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余业顗老人说:“这不是我要的,我要的是无罪释放,改判半年也是冤判。”
多次的迫害使余业顗老人身心巨伤,也给家人造成巨大伤害,85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的丈夫还四处奔波营救她,几次出现生命危险。也给在国外的儿子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压力。
余业顗老人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造成她身心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对被控告人江泽民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的一切不公正定性、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释放被非法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余业顗老人控告指出: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其权力,策划、指挥与操控全国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铺天盖地、连篇累牍的滚动播放中央电视台编造的污蔑法轮功的假新闻,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抹黑、栽赃宣传,严重侵犯了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名誉权,并使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警察、官员和执法者对法轮功产生巨大的仇恨、恐惧,进而对法轮功学员残酷镇压与迫害,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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