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法院所谓“公开”开庭审理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十四位法轮功学员。原定早上9点之前开庭,但当天一大早法院戒严,四周拉上警戒线,并被大批警察和便衣包围,两辆警车横放在马路中间,道路被封,数个警察骑着巡逻摩托车绕着法院来回穿梭。据说,公安局、司法局全来了。便衣及警察排查路人,确认是家属,便强行带到法院对面某宾馆门口的空地处一个角落,控制住,不许走动,警察并对家属照相,查身份证,并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核查此人是否为家属。
法院门口,张贴着一张关于此次非法庭审十六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公告”,一家属上前查看,并拿手机对“公告”拍照,却被一警察强行抢走手机,删掉照片,该“公告”随即被警察撕掉。
这十六位构陷的法轮功学员是:孟祥岐(原籍梨树),孟凡军(孟祥岐父亲),付贵华(孟祥岐岳母),于健莉(付贵华大女儿),王东吉(于健莉丈夫),王克民(于健莉公公),王凤芝(于健莉婆婆),韩建平,崔桂贤,刘冬英(崔桂贤亲家),江涛,谭秋成,侯红庆,张绍平,李长坤(已取保),周丽萍(已取保)。他们2019年8月15日被四平、梨树公安绑架、非法关押、构陷。
一、违法剥夺律师辩护权
十四位法轮功学员依法聘请了九位维权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依据法律阐明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但吉林梨树县法院法官崔仁一直超出法律规定,横加阻拦,违法要求律师两地“备案”,多位律师指明他违法,他竟说:爱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结果只有一位律师成功“备案”,也仅这位律师被法院允许阅卷及通知开庭。
但原本准备参加庭审的律师一大早却被四平市司法局管处长带着六、七个不明身份的人堵在了四平东站,他们问律师是做什么辩护。律师回答做无罪辩护。他们说:这是公安部督办的大案!不能做无罪辩护,只能做有罪!你不能上庭。备案给你撤了!并强行勒令律师给法院打电话,说自己不去上庭辩护了。电话没打通。他们不放心,又从律师包里拿钱强行给律师买了返程车票,并与律师一起上了车,把律师送出吉林省外,他们才返回。
另外还有几名维权律师在开庭前一天晚上赶到四平市,却在半夜及非法庭审当天上午被警察到宾馆查房,问什么时候走,并有多名便衣跟踪。
二、剥夺家属辩护权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亲友作为亲友辩护人。但这一点也被崔仁法官违法剥夺。对于亲友递交辩护手续,崔法官是这么答复的,刚开始说“你这不行”,转身就走,后期说也让家属去司法局备案,得政法委同意。但是四平市司法局是这么答复的:家属不是律师,辩护不需备案。
根据四平市司法局的回复,家属询问崔法官,崔法官还是执意要家属备案。针对这一情况,家属再次向梨树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反应,希望检察院监督、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不被剥夺。朱科长在电话中这样答复:这个家属辩护的事我问过崔仁了,你们去司法局备案。当家属说四平市司法局说了不需备案,你这个答复不合法。朱科长说就这么答复,马上挂断电话,再联系,说已经答复完了,就这答复。
三、家属旁听权被限制,旁听时被国保便衣包夹
梨树县法院对此次参加旁听的人数做了严格的限制,此前崔仁法官说每家可以有一、两个家属旁听,但后来限制到一人,并对家属说是法律规定。当家属问他具体是哪条法律规定时,他又说这不是法律规定。
非法开庭当天,梨树县法院又以没有提前登记为由,将多位家属阻挡在外,致使多位当事人没有家属到场。而这几位家属事先都已经和梨树县法院刑事庭联系过,被告知当天拿着身份证及亲属证明即可参加旁听,亲属证明都开好了,却被强行挡在庭外。
参加旁听的家属被进行了严格的安检。在法院门口进行了一次,进到里面,又被带到一个房间进行了特别细致的安检,包括脱掉外衣,拖鞋,摘掉耳环等,法警自己也说:今天的气氛太紧张了。不敢出错。
旁听席上坐满了国保便衣,真正的家属被国保便衣包夹,看着不许说话,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明山也穿着便衣坐在家属旁听席上。当被指认出是国保大队长后,王明山上门口再没进来。家属前边齐刷刷站着一排法警,背着手对着家属。但当法院人员对所谓庭审拍照时,就让这群法警退去,拍完后又对着家属站成一排。后期才撤。
四、非法庭审,被害人自我辩护权被剥夺
十四位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穿着隔离服,戴着手铐、脚镣,每人被两名法警把着带入法庭。另两位已取保的也被带到庭审现场。
法庭上,多位被害人都表示自己有律师,并说出律师名字,要求法院让律师出庭为自己辩护。但审判长李楠回复律师需要双备案才能出庭,有被害人指出备案违法,但审判长李楠不听,并多次打断被害人,不许再说律师的事。
在请求回避环节,有的被害人指出:法轮功是有神论,你们是无神论,要求在场的所有无神论者回避;也有的被害人表示:法轮功是被共产党迫害的,所以要求在场的所有共产党员回避;还有的被害人要求所有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回避;还有的要求崔仁法官回避;也有被害人要求释放所有无罪被关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审判长李楠宣布休庭。
几分钟后,又重新开庭。审判长李楠说申请无效。非法庭审继续。
公诉人王哲开始念他们构陷的所谓“证据”,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就是数量略微修改了一下。如在明慧网上发表过严正声明,发表过受迫害文章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家里有多少份报纸及小册子;有多少分钟的音频、视频等。
事实上,在本构陷案中,基本上每个法轮功学员家中都只有自己日常看的大法书籍,没有其他物品,就算有,也是完全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应被当成继续迫害的所谓“证据”。
审判长李楠对每一位试图辩护的法轮功学员都予以打断,称法轮功是某教是定性了的,不许就性质进行辩护,只能就公诉人构陷的所谓犯罪事实表明观点,也不可对公诉人、审判长进行反问、提出质疑。并多次诱导被害人,现在不是辩论环节,你不要说,等到辩护环节让你说;当真到了所谓辩护环节,又不许被害人自我辩护,而且对于手中握有辩护词的被害人,审判长李楠又有意诱导,称:如果有辩护词,就不用念了,庭后可以交上来。
对于坚持为自己辩护的法轮功学员,审判长李楠直接让法警将被害人带出去。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多名被害人也坚持说法轮功无罪,被带出后说“法轮大法好”!
多位被害人要求当庭质证,把公诉人王哲起诉的所谓犯罪物品如优盘、小册子等当庭播放。但公诉人王哲声称有证人证言不需质证。法庭直接略过重要的质证环节。数位被害人表示家中根本没有所谓的报纸、小册子,有的说自己这些年从来没被迫害过,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揭露迫害文章与严正声明,对此公诉人王哲说:我这里有四平市网监出具的鉴定书,意思是我说你有你就有。
法轮功学员于健莉在依法辩护法轮功合法被阻断、只能说所谓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她说:起诉书上说我在明慧网上发表过严正声明,那你知道声明的内容是什么吗?审判长李楠说你不要反问。该法轮功学员继续说:声明内容是声明自己在迫害高压下所说不炼的话作废,声明自己从新修炼法轮大法。一个人,声明自己从新修炼法轮大法没有罪!公诉人起诉我在明慧网上发表过揭露迫害文章,那怎么证明是我写的?是明慧网给你出证明了?还有,你们知道揭露迫害文章写的是什么吗?审判长李楠说:知道,你不要说了。该法轮功学员说我没说完,我还要接着说起诉书上的。她接着说:这些揭露迫害文章都是实实在在的,是事实。公诉人起诉我在明慧网上发表揭露迫害文章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些揭露迫害文章是事实,既然基于事实,就不是污蔑!公诉人起诉我家中有报纸、小册子,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论自由、有出版、结社的自由。我作为一名法轮功学员拥有报纸还是小册子那是我的私人财产,你说这违法,那当庭念一下报纸里的内容是什么。
法轮功学员普遍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好了,道德升华了,确实在大法中受益了,真、善、忍是普世价值。
法轮功学员付贵华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多种疾病痊愈,放下了怨恨心,能够与人为善;审判长李楠不让说,被法警带出。
有法轮功学员说法轮功无罪,不让说,被带走时说了一句“法轮大法好”。
法轮功学员韩建平表示自己以前腿被砸伤过,修炼法轮功后好了;审判长李楠不让说,被法警带出。
法轮功学员侯红庆说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审判长李楠不让说,被法警带出。
法轮功学员姜涛说自己修炼后身体好了,确实在大法中受益了,不让说,也被带出去,他又对着话筒说了句“法轮大法好”,说得让人说话啊。
法轮功学员张绍平在庭上真诚的对所有在场的人说:不管别人怎么说,在场的每个人都仔细想想,为什么21年了还这么坚持,现在你们坐在那个位置,我站在这里,不光为了我,也为了你们自己,你们好好想想。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难来前命能保。说到这,被法警带了出去。
在所谓的最后陈述阶段,刚刚几个被害人发言,大多数人还没说上话,审判长李楠就匆匆宣布庭审结束。十六个被害人被构陷的所谓大案,在上午九点多开始,下午一点多结束。整个非法庭审过程,完全不让被害人自我辩护,审判长李楠根本不让他们说证实大法好的话。
庭审过程中,期间有两次家属抗议,都被强行带出法庭。第一次,一家属高声说:家属有异议!我家律师就在外边,为什么不让上庭辩护?!审判长李楠急忙说:法警带出去!
第二次是公诉人王哲念所谓的证人证言时,多次提到所谓证人某家属的名字。该家属在旁听席上举手抗议说:我就是证人某某!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这时旁听席上的国保便衣及法警一拥而上,该家属高喊:我家律师是双备案!为什么不让进来?!该女家属被连抬胳膊带拽腿的弄出法庭。
荒唐庭审结束后,法院外警力、便衣渐渐撤去……
法律规定,法院应提前三天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但本案被害人在开庭前一天都不知开庭日期。开庭前一天,法院一个四十多岁的女的(瘦的)和一个二十多岁的书记员去看守所核实基本信息,轮到被害人崔桂贤时,崔桂贤询问什么时候开庭。这个四十多岁的女的瞅了一眼书记员,说:随时可以开庭。就是不告诉哪天开庭。而且,在八月份的时候,法院还来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的,告诉崔桂贤,因为疫情,律师来不了,开不了庭,让崔把律师辞了。崔不同意,但还是被要求按了手印。事后才知被骗,又从新签律师委托手续。法轮功学员姜涛一直未收到所谓起诉书。
五、他们都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
其实,这十六位被非法开庭的法轮功学员只是你我身边的普通人。他们中,有本该安享晚年的七十岁老人;也有尽心帮子女照顾小孩、让子女没有后顾之忧的五、六十岁的老头、老太太;有在工地卖面条的小商小贩,也有做保洁家政工作的工人,有驾校教练,也有开出租车努力挣钱养家的司机,还有商场服务员和安装窗帘杆的工人。十六人中,有七人是一个大家庭,有两人是亲家。
与普通人不同的是,他们都修炼法轮功,好多人修炼大法后,多种疾病不治而愈。生活中,也会按真、善、忍去实践。发现顾客多给钱了,还给人家,笑呵呵的告诉人家:我是修炼法轮功的,大法是好的,不是电视上说的那样;婆媳关系处不好,会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尽量做到替别人着想,在矛盾面前退一步海阔天空。而且法轮功还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1998 年,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省的医学界专家,对近三万五千名法轮功学员做了五次医学调查。调查表明,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的有效率高达98%。这无论对家庭还是对社会都是有益的。是值得表彰的。
在此奉劝法官、检察官、警察们: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是教导人修心向善的高德大法,是人类重建道德、走过劫难的唯一希望。法轮功学员都在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更好的人,传播真相是为澄清事实,解救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中国人解除危难。好人被判刑迫害,就是你制造冤案的犯罪证据,将来不仅会被追责和审判,还把自己生命的未来置于最悲惨、最痛苦的可怕境地。善恶有报是永恒的天理,迫害佛法,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大法徒,罪不可恕!
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律的使命,是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法官能够冲破强权和谎言的束缚,维护法律的尊严,能够肩负起法官的使命,秉公执法,不再制造法轮功冤案,使法庭真正成为主持公平正义的一片蓝天,造福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