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屡遭迫害陷冤狱 天津三位法轮功学员再被非法判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法轮功女学员韩翠玲、邓桂秋、郭德芬三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万科广场(原世纪联华商厦)讲真相,被河西区桃花园派出所绑架,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在天津市河西法院被非法开庭。七月二日,河西区法院分别对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以一年~两年半不等的刑期。其中:80岁高龄的郭德芬被冤判一年;邓桂秋被冤判两年两个月;韩翠玲被冤判两年六个月。

(一)三陷冤狱 韩翠玲再被诬判两年半

法轮功女学员韩翠玲,因坚持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多次被中共邪党警察绑架,曾三次被非法判刑。这一次被判两年六个月是她第四次被诬判。累计冤狱刑期十五年半。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一日,韩翠玲去北京天安门上访、炼功,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中共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天津河西看守所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韩翠玲因散发传单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

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日,韩翠玲又因散发传单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韩翠玲被劫持到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洗脑、迫害二十天。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韩翠玲被河西区公安分局天塔街派出所绑架,家被抄。原因是她关注河西区另一名76岁法轮功学员朱桂香老人的被非法庭审情况,遭到警察跟踪,当时有国安警察及社区居委会参与绑架。

二零一四年二月韩翠玲被秘密诬判五年。

(二)多次被非法劳教、判刑的市劳模郭德芬

天津市河西区老年法轮功学员郭德芬,年近八旬。曾经在天津市粮食系统工作多年,因兢兢业业,踏实肯干,曾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因坚修法轮大法,曾几次被非法劳教和判刑。累计刑期不少于八年。

二零零一年,59岁的老劳模郭德芬,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上午,郭德芬突然失踪。经查实,郭德芬被恶警秘密绑架。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郭德芬下午在家中被河西区桃园街、桃园派出所、居委会进门骚扰,这伙人进门看见桌上放一张优昙婆罗花照片,不出具任何手续就翻箱柜,明抢明拿,把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及个人物品等抢走。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在讲真相中,郭德芬遭恶人举报,后被绑架到河西区浯水道看守所,于六月七日取保候审。八月十日河西区法院下了告知书,于八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半非法开庭。后续情况不详。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郭德芬在河北省大城县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大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在新生医院(天津市女子监狱院内),绝食多日,生命垂危。同年十二月,郭德芬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在天津女子监狱,因拒绝转化,郭德芬被强制输液,每天灌两大瓶不明液体。不但输液,还罚站。狱警周静说:“你们坐着想不明白,就站着想,多咱想明白,多咱算。”后来监狱以血压高的名义长期强制她服药,直到她出狱。

监狱还以检查身体的形式迫害,三年多的时间,共对郭德芬抽血二十多次。食指粗的管子,每次抽一、两管。基本上一个月抽一次。抽完后浑身没劲,到后来,都很难抽出血来了。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郭德芬再次被天津市河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三)邓桂秋被非法判刑两次、劳教一次 冤狱六年多

二零零二年七月,邓桂秋被小白楼派出所恶警从家里绑架,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全被非法掠夺。而且,恶警还大肆制造舆论,造成邓桂秋的丈夫被单位强行辞退开除,当时家中还有个小学三年级的女儿无人照顾。

邓桂秋被非法关押在板桥女子劳教所长达一年时间,在那里吃不好,居住环境差,又被强迫干超负荷的苦役劳动,身体状态每况愈下。

邓桂秋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九日被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河西看守所,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七日被河西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三年,看守所和法院阻挠她上诉。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邓桂秋再次被天津市河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两个月。

讲清真相、揭露谎言是大善大忍的义行,不应该遭受无理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惧打压、不畏艰难的向人们讲真相,只希望在大劫巨难来临时,众人能幸免于难。这种舍身忘我、不求回报的悲悯无私的胸怀,已被越来越多的世人所理解和敬佩。愿被中共谎言毒害误入歧途的人们,赶快迷途知返,远离中共,选择光明的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