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华,在二零零九年八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任广东省茂名市委政法委书记、茂名市公安局长,在六年间,他积极追随中共与江氏邪恶集团,继承前任茂名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倪俊雄(已获刑十五年)的职位,主导、制定、推动迫害茂名地区众多的法轮功学员。
根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在何成华任职的六年期间,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五人、被非法判刑的21人、被非法劳教的九人、被非法关押于洗脑班迫害的19人、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无数。
何成华是倪俊雄选定的继位人。倪俊雄,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任广东省社会治安综治办公室(610办公室)副主任、常务副主任。江泽民为了加重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二年,倪俊雄被江派选中,直接从广东省社会综治办调到茂名市任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茂名市公安局长。直到二零零九年八月调离茂名,再任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610办公室)副主任。二零一零年,涉嫌违纪他被“双规”时,从茂名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两职转任广东省社会综治办(610)办公室副主任,仅一年多时间。
何成华在任职的六年期间,受到倪俊雄的“栽培”,指使茂名610邪恶组织,加重对茂名地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尤其是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最长的被非法判刑十五年。二零零九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一年多期间,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
在茂名市政法委书记和茂名市610主任直接操控下,茂名市洗脑班凶残迫害法轮功学员(见明慧网报道:《广东茂名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综述》)。
何成华虽然现已退休,但是在他任职的六年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何成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犯罪事实:
一、五人被迫害致死
◎ 郑保,茂南区人,生于一九三四年八月。郑保原来有严重的肺结核病,久治不愈,身体很差。修炼法轮大法后很快康复,花甲老人又能参加木工家具的制作,增加了家庭收入。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郑保和几位法轮功学员不畏艰苦,骑自行车去北京上访,却被绑架和非法关押。二零零零年八月,郑保被非法劳教一年,关在三水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一月又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郑保被绑架关押在茂名“法制学校”(洗脑班)。同年十月二十一日,被判处九年冤狱,郑保请律师作无罪上诉,茂名中院审判长黄昌文、代理审判员陈小玲、徐某某,书记员李超等,拒绝律师出庭作无罪辩护,维持原来的冤判。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郑保等人被送到阳江监狱第十监区迫害,年过七旬的郑保肺结核复发,身体长期低烧,不但得不到休养医治,还要出工完成生产任务,于是又引起了严重的心脏病。出狱后不久,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茂名人民医院含冤离世。
◎ 苏肖萍,女,四十五岁,广东省茂名信宜市东镇人,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被信宜市610警察将她绑架并劫持到信宜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十八日下午刚回到家中,610人员又随即上门,强逼苏肖萍签名认罪,苏肖萍坚决不签,610人员又将她绑架到茂名市洗脑班迫害。
在茂名洗脑班的第二个星期开始,邪恶帮教张冲云及610的人员吴宗玉强迫她转化,她坚决不从,被强行喂食不明药物。每次她被喂食不明药物后,她使尽全力吐出,但都不能吐干净。从此日夜咳吐不止,整栋楼都能听到她的咳嗽声。她咳嗽持续了二周。当时,苏肖萍被迫害的小便失禁,全身浮肿,无法行动。
最后把她送到医院。由于苏肖萍坚决不在帮教张冲云写好的转化书上签字,茂名市610的洗脑班就死也不放人。九月二十六日(中秋节前),茂名市610、信宜市610通知其家属和信宜市东镇街道办派一个干部到茂名市洗脑班接苏肖萍(已经奄奄一息)回家。当时,苏肖萍被迫害的除上述症状外,还不能吃东西,口吐白沫,家属还发现她背后有多处红斑。
回家后的第三天,二零一二年十月七日含冤离世,年仅五十四岁。苏肖萍临死前说:“我死了,是被茂名市洗脑班迫害死的。”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黄伟、梁锦春、李合英。
二、21人被非法判刑
◎ 李建,男,电白区羊角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李建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他回家不久,刚刚找到一份工作,却被中共以“十六大”就要开了为由绑架到茂名洗脑班。李建不写放弃信仰的保证书,一段时间后又被非法劳教。
三水劳教所也不能使李建放弃信仰。劳教期满,李建又被茂名“610”转回茂名洗脑班继续关押迫害。后来李建绝食抗议迫害,绝食了十多天,茂名“610”怕出人命,又勒索不到他家人的钱了,才让他亲人背他回家的。
二零零九年九月李建被茂名610绑架,被茂名610、公检法串通一气,非法判刑十二年。
◎ 吴祖强,广东省高州市胜利农场退休职工,他工作勤恳,技术优秀,是一个让领导信任、让百姓赞许的好人。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多名警察在茂名高州市街上将吴祖强父子绑架。电脑、打印机、摩托车和大法资料及现金二万六千多元被抢走。其后,父子俩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河西“法制教育学校”(即洗脑班)、高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高州市法院对已六十多岁的吴祖强非法开庭,同年七月二十八日,高州市法院非法宣布对吴祖强判刑八年、吴先金一年。吴祖强向茂名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茂名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非法维持原判。
吴祖强的儿子吴先金,原广东省汕头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九六级本科生。由于修炼法轮功,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被迫退学,遭受中共当局的非法判刑、三次劳教(共六年)。遭受毒打与种种虐待,野蛮灌食、强制洗脑等迫害。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卢洪飞(女)、梁少琳、张伟容、韦金刚、成丽、吴明露、刘庆伟、麦伟莲、梁广珍、祝方霞、梁桂芬、胡秀慧、吴有清、李俏、李珍玉、杨日明、吴金水、陶永红。
三、九人被非法劳教
◎ 李权珍,女。二零零一年七月中旬,被公安局、“610”警察绑架到茂名市洗脑班拘禁,强逼看诬蔑法轮功录像,强迫洗脑。这次关押四十天后,又将她转回化州公安局逼供,被关禁闭室,不给睡觉。两天后又将绑架至化州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又转到化州第一看守所关押,并被非法判劳教一年,送往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劳教两年,九月二十三日送往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警察要她做什么,她一律不配合,警察就指使犯人打她,拳打脚踢,打她的头部、背部、额部,还用力踩她的脚,(不让她穿鞋)有些地方都起泡,不让她喝水或强迫她喝冷水。有一次她和犯人讲真相,她们就劈头盖脸的毒打,打她的头、面部,打了十多拳,两边脸被打成紫色、黑色。
有一次几个犯人将她的头压在床上,还往墙上撞、身体压在地板上使劲的拖、撞,全身被打得伤痕累累。还有一次被打得流鼻血,人被打的昏昏沉沉,说话都没力气,警察怕承担责任,就诬陷她是撞墙自杀。过了三个月,她被打的症状还没消失,一天早上几个犯人强行绑架她到医务室,强行将她铐在床上给她注射不明药物(开始是铐一只手),由于她反抗,后来将她五马分尸的两只手、脚都用手铐铐起来,一天一次,每次就是四~五个小时。还不让上厕所,打完针后还强迫她去洗厕所,连续打了二十天左右,还强行灌她吃药,甚至把不明药物放在饭里。
因她不“转化”,不服从劳教所的管理,她一打坐,犯人就往她身上泼冷水,大冬天的,全身湿透,还用衣架打她的手,用正金油、面料、床上的铁锈搅拌强行擦在她的眼睛、脸部,五分钟擦一次,不让睡觉。她就喊“法轮大法好”、“天灭中共”、“劳教所惨无人道”,犯人用袜子、衣服塞她的嘴。多次将她捆在床上,多次用铅笔、牙签、圆珠笔在她脸上用劲刺画,有时还强行扒光她衣服。
由于长期遭受残酷的罚站、罚坐、罚睡、罚洗厕所等,她的身体被迫害的骨瘦如柴。二零一一年三月左右,她的下肢出现中度浮肿,警察还不放过她,一天只给她睡五个多小时。二零一一年七月十日期满,因她坚定信仰,劳教所加期她五十天才出监。
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陈美玲、吴炳志、陈秀、李燕琼、杨亚兰、关美丽、郭宙兴、吴先金。
四、19人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迫害
◎ 陈秀,女,化州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八大前,化州“610”李姓不法人员、下郭派出所、河西派出所,十多人闯进她的店铺,把她抬上车,绑架到茂名市河西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了四天。后转到广东省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了四个多月。
◎ 周达琼,女,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晚上七点过,因诉江,高州610、派出所等一行七、八个人来绑架她。当时她一个人在家,坚持不开门。邪恶用锯子锯她家的两道门,直到晚上十一点多,把坚实的门锯开(邪恶锯坏的门,后来她的丈夫花了2000多元才把门搞好),并把她绑架到高州办案中心(原高州第二看守所)非法审讯,逼迫她放弃法轮功和写保证,她坚决抵制。被非法关押两天后,于二十八日直接送往三水洗脑班迫害近三个月,同年十一月二十日才放回。
被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李燕琼、苏洁珍、吴明露、梁少琳、张伟容、刘庆伟、李俏、麦伟莲、潘桂辉、洪美芳、林业、李荷、谢丽萍、任思女、两名珠海法轮功学员、吴轻、甘惠玲 。
五、何成华个人信息
何成华,民族:汉族;出生地:广东湛江;出生日期:一九五七年十二月。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零零零年十月,湛江市遂溪县委副书记兼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零零一年一月,湛江市遂溪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零零一年四月,湛江市遂溪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零零二年七月,湛江市遂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零零三年十月,湛江市遂溪县委书记,二零零三年,三月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零零五年二月,湛江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遂溪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湛江市委委员。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零零五年四月,湛江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湛江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零零九年七月,湛江市委常委兼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茂名市委常委。
二零零九年八月,任茂名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零一五年一月,当选十届茂名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二年十月兼任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零一五年九月,茂名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兼任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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